宅基地房随地走 地随房走-宅基地地随房走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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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农村宅基地的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农村宅基地有如下规定: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 需要指出的是,将来继承的房屋灭失后,你就不能进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了。
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
另外关于宅基地归属的规定有下面这些:
1.法律和政策对农村村民宅基的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023 年,农村房子实行“地随房走”你知道吗?
“地随房走”主要是针对农村老房继承、闲置房转让、房屋赠予中房产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隶属关系的政策。
随着农村自建房政策的放宽,进城子女有权继承农村父母房产、同村村民之间可以有偿转让,其中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给出的权属界定。“地随房走”通俗的说就是:不论是转让、继承,只要你拥有了农村房屋的所有权,你就同时拥有的这所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 (鉴于其中涉及许多法律法规条文,接下来以我们村的实际情况为例来具体解读)
取得合法所有权是指所建房屋必须具有 建设用地许可证 , 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土地使用证。同时还要具备以下条件:
1、农村房产继承的条件, 首先应符合继承关系的条件,直系亲属以外的将没有继承资格;其次,继承须办理过户手续,有必要修造的,不能超出原有基础的占地面积;对于已垮塌失去居住条件的将不予以继承。
2、有偿转让、赠予农村房产的条件, 对象必须是拥有 同村户籍 的村民,同时必须完成房产过户手续。对于超出“一户一宅”的家庭,不能转让和赠予。
1、 被继承的房屋在2年以上闲置,没有实质居住的将被收回。
2、 房屋因垮塌失去居住条件的将予以收回。
3、 继承后转让给本村户籍以外的人员将被收回。
4、 违反“一户一宅”政策的,不允许继承和转让。
5、 违章建筑、手续不全者,不允许继承和转让。
农村自建房有相当一部分是无证建房、一户多宅,在继承和转让中一定要了解清楚。“地随房走”前题是房屋必须合法、手续必须齐全,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什么叫“地随房走”请明确说明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特殊的用益物权,属于家庭共同共有财产,且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个人没有所有权不属于个人财产,故不能成为遗产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
《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