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签证类型以及移民美国签证类型

法律顾问大白天2025-02-12 11:57:34335阅读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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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去美国有几种签证

具体的签证类型:

A类——外交人员

A-1. 外国大使、高级长官、外交或领事官员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

A-2. 其他外国政府官员或职员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

A-3. A-1和A-2签证持有者的服务员、仆人或私人助理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

B类——短期访客

B-1. 短期商务访问

B-2. 短期旅游

C类——过境人员

C-1. 外国人过境

C-2. 往返联合国总部和外国并且有资格的外侨过/转境

C-3. 外国政府官员、家庭成员、服务员、仆人以及私人助理过境

D类——机组人员

D- 乘务员

E类——特别投资商

E-1. 商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E-2. 投资者、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F类——学生

F-1. 进入合法学校全日制学习的学生

F-2. 学生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G类——国际组织人员

G-1. 国际组织的被认可的外国政府成员国的首席代表、成员和家庭成员

G-2. 其他被认可的外国政府成员国的代表

G-3. 国际组织的非被认可的外国政府的非成员国的首席代表、成员和家庭成员

G-4. 国际组织的官员或职员以及家庭成员

G-5. G-1、G-2、G-3和G-4签证持有者的服务员、仆人或私人助理以及家庭成员

H类——特别技能人员

H-1A. 专业护士

H-1B. 从事指定专业职业的短期专业工人

H-2A. 从事短期或季节性的短期农艺工人

H-2B. 从事短期服务或劳动的技术和非技术工人

H-3. 受训者

H-4. H-1、H-2和H-3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I类——记者

I 外国媒体的代表、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J类——访问学者

美国J2签证

J-1. 被核准项目的交流访问学者

J-2. J-1交流访问学者的配偶和子女

K类——美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

K-1. 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移民美国

K-2. K-1未婚妻的子女

L类——跨国公司人员

L-1A. 赴美国分公司的执行者和管理者

L-1B. 专业知识雇员

L-2. L-1的配偶和子女

M类——特种技能学生及家属

M-1. 学生在假期来美进行短期职业培训签证,这种培训不可以是语言学校,一般为大学

N类——北大西洋组织成员国代表及家属,以及特殊移民人员的家属

N-8. 被指定为特殊移民的外侨子女的父(母)亲

N-9. 被指定为特殊移民的父(母)亲的子女

NATO-1.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成员国的永久首席代表以及家庭成员

NATO-2.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成员国的其他代表以及家庭成员

NATO-3.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成员国的代表的协同官员以及家庭成员

NATO-4.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其他官员以及家庭成员

NATO-5. 不符合NATO-4条件的,被代表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使团雇佣的专家和他们的随从

NATO-6. 在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控制下,随从武力进入的工作人员和他们的随从

NATO-7. NATO-1、 NATO-2、 NATO-3、 NATO-4、 NATO-5和 NATO-6的服务员、仆人或私人助理以及家庭成员

O类——杰出人员及助手

O-1. 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方面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或运动员

O-2. 跟随O-1签证持有者的某些外国人

O-3. O-1签证持有者的家庭成员

P类——国际知名人士及家属

P-1. 国际运动员或国际演艺团体

P-2. 参加交流计划的艺术或演艺团体

P-3. 参加特殊文化交流计划的艺术或演艺团体

P-4. P-1、 P-2和 P-3的配偶或子女

Q类——文化交流项目人员

Q-1. 国际文化交流计划的参与者

R类——宗教界人士

R-1. 宗教人士

R-2. R-1的配偶或子女

S类

S-5. 提供违法组织或企业紧急信息的个人

S-6. 提供与恐怖组织有关信息的个人

T类

TN. 北美自由贸易法案的从业人员

TD. 北美自由贸易法案从业人员的配偶或子女付其费用。

扩展资料

美国签证是美国在本国或外国公民所持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上的签注,以表示允许持有者提出进入美国国境的申请,也可以说是颁发给他们的一项签注式的证明。美国签证可分为移民签证与非移民签证两大类,每一大类又可分为许多小类。

L1签证

L1签证是非移民工作签证,它适用于跨国公司内经理级高管以及具有专业知识的雇员在美国及其他国家的公司机构内的调派。L签证的受益人在提交L1申请前的三年内,必须在其作为申请人的中国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该中国公司必须和在美国的机构属于母子公司,分公司或者附属公司的关系,并且有实际的资金和业务的来往。 同时,L1签证也适用于那些正在筹划设立美国关联公司办公室的跨国公司将经理级高管和专业人才送到美国来进行办公室的筹备,但是,这样的L1签证通常只有一年的有效期。到期后申请人必须提出延期的申请。

L1签证给中国的投资移民人提供了一个通过EB-1C的快捷和省钱的移民渠道。一些名额尚未用完,也就是说不用等待漫长的排期。虽然L1A并非是申请EB-1C的前提,但是,拥有L1A签证会使得EB-1C移民申请相对容易。之前的L1身份会使绿卡申请的理由更为充分。

美国L1签证的类别

根据收益人的身份不同,美国移民局将L1签证分为L1A和L1B两类,但在发放签证时只会表明为L1签证。

L1A签证

L1A签证是中国公司将公司内部的经理级高管人员送到美国的分公司,子公司,母公司或者附属公司担任经理级高管人员设计的。 该被调动的高管人员必须在 公司为其提交申请的前三年内至少连续为该中国公司工作至少一年。

同时,L1A允许尚未建立美国办公室的中国公司将高管人员送来美国进行美国公司办公室的筹建,但这样的L1签证通常只会被批准一年的有效期,到期后可以提出延期的申请。 除此之外,L1A签证通过会有1至3年的有效期,并且可以延期两次,最长不得超过7年。

L1B签证

L1B签证是中国公司将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送到美国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的运营进行指导而设计的。什么是专业知识?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L1B申请常常收到移民局的提交证据要求REF(Request for Evidence)。

“专业知识”在移民局发布的L1备忘录中是这样描述的,专业知识是个人拥有的关于作为申请人的跨国公司的产品,服务,研究,设备,技术,管理等方面以及它们在国际市场的运用的特殊知识;或者关于该跨国公司运营和程序上的高级知识或者专长。并且移民局还罗列了一些职业,比如建筑师,工程师,律师,医生,外科手术医生,各种教育机构的老师,但不仅仅限于这些职业。

与L1A相同,L1B也可以用于筹建美国关联公司的办公室。

无论是L1A还是L1B,受益人来到中国公司的美国机构后依然必须从事经理级高管或者专业知识的指导工作。

美国签证的有效期,是指从签证签发之日起到以后的一段时间内准许入境,超过这一期限,该签证就是无效签证。一般美国发给3个月有效的入境签证。

签证有效期

“签证有效期”通常表示从签证签发之日到签证过期之日的这段时间内该签证有效并可以被用于相同目的的旅行。要确定您能用该签证赴美旅行多少次,请查看签证上的入境次数(”entries”代表入境次数)。

如入境次数为多次(“M” 代表可多次入境),那么签证所有人可在签证失效日期前持该签证多次赴美旅行,但每次旅行的目的必须相同。如果签证的入境次数为一次,那么您只能在签证有效期内持该签证入境美国一次。

签证的入境次数可以为任何数字,最少为一次,最多为“M”次(代表不限次数或多次),但每次的入境目的必须相同。

如果您需要经常赴美旅游,并持有可多次入境的旅游签证,那么您无需在每次赴美旅行之前都申请新的旅游签证。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您持有可多次入境的旅游签证,但您不能在入境之后持此签证在美国工作或留学。

签证的有效期是指在这个时间段内,您被允许在美国入境港口向美国移民视察员出示您的签证,并请求进入美国。持有签证无法保证您一定被准许进入美国。

您也不应将签证的失效日期与获准在美停留的期限相混淆。签证所有人在美停留的时间由美国入境港口的移民视察员决定,显示在您的进出境记录表上(I-94表或发给免签国家公民的I-94W 表)。签证的失效日期与每次入境时获准的在美停留期限没有任何关联。

签证停留期限

如果申请人被准许进入美国, 海关及边境保护官员将进出境记录表上规定申请人在美国的停留期限。每一次被准许入境美国后,申请人都应该根据进出境记录表上规定的具体离境日期确保自己在获批的停留期限的最后一天或之前离开美国。没有在规定的最后期限前离开美国将导致申请人失去合法身份。

参考资料:美国签证-

美国签证类型

美国签证可分为移民签证与非移民签证两大类,每一大类又可分为许多小类。

EB5签证

美国EB5项目对申请人有以下要求:投资100万美元;但如果是区域中心的投资项目,则需要50万美元。投资期限为五年,投资期满后返还投资款。

要求申请人必须年满21周岁;其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同时申办;不要求申请人任何商业背景、教育程度及英语语言能力;申请人的资产不一定由申请人本身能力累积所得,赠与、继承等方式都可。

据悉,无论是哪个区域中心的投资项目,只要是通过美国EB-5法令获取的移民签证,都必须遵循EB-5的法律条文。

具体申请一般以下7个步骤:

1. 申请人选定区域中心投资项目,并将投资款汇入项目指定的监管银行;

2. 搜集所有材料提交I526申请;

3. I526批准,转国家签证中心(National Visa Center);

4. 国家签证中心通知缴纳签证费,填写DS230表格,转广州领事馆;

5. 广州领事馆面谈取签证;

6. 全家登陆美国获取有条件绿卡;

7. 登陆之日起21个月提交I829申请,获取无条件绿卡。介于申请人数骤增,从提交申请至可以获得移民签证大致需要1年至1年半时间。

条件式绿卡为期2年 通过EB-5投资所获得的首先是一个为期2年的条件式绿卡。两年期满只要投资款没有撤回,创造了相应的就业,即可转为无条件绿卡。条件式绿卡与无条件绿卡主要是卡面有效期的区别,在享受的权利和义务方面完全一致,包括子女教育、在美投资生活、医疗养老等。

借贷类别项目风险较低 美国EB-5投资移民有别于传统的移民方式,它最有力地将移民与投资结合在了一起。任何投资都伴随着风险。这些风险至少包括了移民的风险、投资款的风险、汇率变化的风险等。其中投资款的风险是投资人最关心也是最不可控的。现行的EB-5项目,分直接投资类和投资借贷类两种。直接投资类别的项目往往投资款是与被投资的项目通过发展的,因而基本不存在退出机制,也不会存在担保行为,当然可能会有一定的投资回报。

借贷投资类别的项目顾名思义是将众多投资人的钱集中起来借给某个需要借款的企业,即时借款,就必须还款,抵押物的价值、借款人的资质就显得尤为重要。中国的申请人往往更关心的是绿卡而非投资收益,因而建议申请人可以选择风险较低的借贷类别项目。同时投资所创造的就业也是必须考量的一个重要因素,那么一些劳动密集型的产业以及刚开始运作的项目通常可创造的就业就会真是存在。

L1签证

L1签证是非移民工作签证,它适用于跨国公司内经理级高管以及具有专业知识的雇员在美国及其他国家的公司机构内的调派。L签证的受益人在提交L1申请前的三年内,必须在其作为申请人的中国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该中国公司必须和在美国的机构属于母子公司,分公司或者附属公司的关系,并且有实际的资金和业务的来往。 同时,L1签证也适用于那些正在筹划设立美国关联公司办公室的跨国公司将经理级高管和专业人才送到美国来进行办公室的筹备,但是,这样的L1签证通常只有一年的有效期。到期后申请人必须提出延期的申请。

L1签证给中国的投资移民人提供了一个通过EB-1C的快捷和省钱的移民渠道。一些名额尚未用完,也就是说不用等待漫长的排期。虽然L1A并非是申请EB-1C的前提,但是,拥有L1A签证会使得EB-1C移民申请相对容易。之前的L1身份会使绿卡申请的理由更为充分。

美国L1签证的类别

根据收益人的身份不同,美国移民局将L1签证分为L1A和L1B两类,但在发放签证时只会表明为L1签证。

L1A签证

L1A签证是中国公司将公司内部的经理级高管人员送到美国的分公司,子公司,母公司或者附属公司担任经理级高管人员设计的。 该被调动的高管人员必须在 公司为其提交申请的前三年内至少连续为该中国公司工作至少一年。 同时,L1A允许尚未建立美国办公室的中国公司将高管人员送来美国进行美国公司办公室的筹建,但这样的L1签证通常只会被批准一年的有效期,到期后可以提出延期的申请。 除此之外,L1A签证通过会有1至3年的有效期,并且可以延期两次,最长不得超过7年。

L1B签证

L1B签证是中国公司将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送到美国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的运营进行指导而设计的。什么是专业知识?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L1B申请常常收到移民局的提交证据要求REF(Request for Evidence)。

“专业知识”在移民局发布的L1备忘录中是这样描述的,专业知识是个人拥有的关于作为申请人的跨国公司的产品,服务,研究,设备,技术,管理等方面以及它们在国际市场的运用的特殊知识;或者关于该跨国公司运营和程序上的高级知识或者专长。并且移民局还罗列了一些职业,比如建筑师,工程师,律师,医生,外科手术医生,各种教育机构的老师,但不仅仅限于这些职业。

与L1A相同,L1B也可以用于筹建美国关联公司的办公室。

无论是L1A还是L1B,受益人来到中国公司的美国机构后依然必须从事经理级高管或者专业知识的指导工作。

L1签证的优势

对于有海外投资意愿的个人或企业,L1签证是最方便的将国内公司的合格高管或员工送到美国的方式之一。 并且由于L1允许移民倾向,L1持有人可以在美国安全申请绿卡而不会破坏L1的身份。另外,L-1持有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L2陪伴前往美国。L2持有人可以申请学校在美国念书,并且可以申请工卡(EAD)在美国合法工作。L2身份可以通过申请转换为其他非移民身份比如H-1,F-1,B-1,B-2,L-1等等,同时也可以申请绿卡。同时,L1签证可以选择加急处理进行审批,15天内就可以获得结果。 L1签证通常有1到3年的有效期,并且可以通过申请延长到总共7年时间,L1签证持有人拥有合法工作的资格,更加方便在美国投资的运作。 对于有海外投资意愿的人来说,L1签证的最大优势在于L1持有人申请绿卡较其他非移民签证持有人更加方便。因为EB-1C跨国公司经理和管理人员移民签证几乎是为符合L1A的跨国公司经理和高管人员量身定做的。 EB-1C是职业移民的第一优先,每年有40,000个签证名额。 这些名额尚未用完,也就是说不用等待漫长的排期。虽然L-1A并非是申请EB-1C的前提,但是,拥有L-1A签证会使得EB-1C移民申请相对容易。因为一方面,对于申请人来说,申请材料几乎相同,另一方面对于移民局审批来说,之前的L-1身份会使绿卡申请的理由更为充分。 而对于L-1B身份者,也可以通过技术工人的身份申请移民,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申请PERM劳工证了。如果符合相应的条件,也可以申请EB-1A, EB-1B或者NIW国家利益豁免这些移民签证以避免PERM劳工证的申请。

L1签证从申请到批准的流程

1.如果中国公司尚未成立美国分公司,子公司或附属机构,首先是应成立该美国机构

2. 前期文件的收集和准备,客户需提供如下的文件 A.雇佣受益人的美国公司的相关文件 B.受益人在之前三年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中国公司或机构的相关文件1 C.美国公司与中国关联公司之间的出资,汇款以及控股的证明文件

3. 律师着手准备需要提交的表格,整理优化证明材料,起草申请信,并请美国雇主签字

4. 律师将准备好得文件包提交移民局

5. 移民局核准L1申请

6. 收益人获得L1身份

A. 如果受益人以其他身份处于美国境内可以直接转换成L1身份

B. 如果受益人在美国境外,可到当地美国领事馆申请L1签证

7. 受益人获得L1签证后,可以为其配偶和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申请L-2签证

8. 美国机构运营一年以上之后,如果满足条件,可以通过EB-1C申请永久绿卡 L1签证的审批通常需要3到4个月,如果申请人选择加急处理服务,15天内就可以获得结果。

通过L1签证申请美国绿卡

外国人持非移民签证进入美国后,除了以家庭团聚、投资移民EB5等类别申请绿卡外,对大部分人来讲,最常用的途径都是通过职业移民来申请永久居留。而美国的职业移民政策从宏观上来看,以吸收各国优秀人才和保护本国劳工市场为宗旨。可身居第一优先类的人为数不多,他们申请绿卡也无须获劳工部批准,而大多数人都只能进入第三优先类。第一优先类的配额一般用不完,而第三优先类的配额常年不够用。

持L1签证身份的跨国公司经理人被视为第一优先类人群。由此可以看出,美国的移民政策是把促进美国商业活动的国际化同吸收外国优秀人才放在同等的位置。可以说,在所有非移民签证中,L1签证是唯一得到特殊对待的。

非移民签证实质上是对在美国从事临时活动的临时签证,而不是在美国永久居留的移民签证。因此,申请非移民签证的先决条件之一,就是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不得怀有在美国永久居留的意图,即通常称为“移民倾向”。在所有非移民签证中,只有L1和H1B这两种不把“移民倾向”作为审核条件。也就是说,L1签证申请者在境外申请签证或在境内申请转换身份时,可以合法地怀有双重企图,即先取得有限期的临时居留,再根据情况和需要取得无限期的永久居留。从申请实践上来看,L1申请也几乎没有因为“移民倾向”而受到拒签的。

同其它签证相比,以L1身份申请永久居留,在申请程序上较为简单,也无须提供各种复杂的材料。也就是说,只要L1身份持有人在进入美国该公司工作后,其所任职的公司只要同海外母公司的隶属关系不变并保持运营,一年后即可提出永久居留申请。在提出申请时,即不用通过申请永久劳工证的复杂程序,也无须提交额外的个人材料。按照这一程序可以说以L1身份申请绿卡是一个自然进程。

最后,取得绿卡的等候时间短也是L1身份的一大优势。在美国,除了美国公民的配偶、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以及21岁以上之美国公民的父母申请绿卡不受配额限制外,其它所有移民申请,从家庭团聚到难民,均受配额限制。这种配额从一千名到几万名不等。申请人在申请获准后根据不同的类别,其实际获得绿卡的等候期可以从不用等候到等候十年以上。等候期的长短取决于该类别获得的配额之数量以及申请人的多少而定。根据1990年的移民法,在家属移民配额中,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及未婚子女类名额最大,每年为114,200名,1996年的移民改革法规定的因抗拒强迫性人口政策申请庇护类名额最少,每年1,000名,第一优先类职业移民每年40,000名。家庭移民类配额虽然最大,但因符合条件者多,还有国家和地区的限制,因此在亚洲地区等候期最长者可超过十年。第一优先类职业移民虽然名额不是最多,但因符合条件者少,因此几乎历年来名额用不完。作为被归入第一优先类职业移民的L1,如果永久居留获得批准,一般不用等候即可获得绿卡。同需要等候数年甚至十年的移民类别相比,L1类别显示了非常大的优势。 由此可见,从申请到签证,从签证到永久居留获得绿卡,美国L1签证类别可以说是集所有非移民签证之有利处于一身的唯一签证。正是这些有益之处,L1签证成为各国工商业者赴美国居留的首选签证。

旅游签证

2013年3月16日开始,大使馆和发放签证的所有领事馆将实施新的签证预约、费用支付和文件递送系统。这个已经在几个国家使用的系统将更方便申请人安排其签证面谈预约、支付签证手续费,并检查已发出的其签证的状态。

自3月16日起,对于大多数非移民签证类型,申请人只需支付现有不变的签证手续费160美元。以前,除了手续费,申请人还面临预约面谈和安排返还其护照的额外费用。新流程实施日起,申请人将可以选择使用任何在中国发行的借记卡在线支付。申请人也将能够在任何一台中信自动取款机上用银联ATM卡,或在任何中信银行分支使用现金支付。

申请人也可以使用新的在线系统,进行签证面谈预约,并查询其申请的状态。他们将能够致电新的预约中心进行预约,或解答他们的问题,而无需另外缴费。本新系统允许申请人在中国超过800家中信银行分行中的任一家领取他们的护照。在新预约程序下,美国使领馆将继续为大多数符合免面谈续签的申请人提供递交申请的服务。

去美国的 所有签证种类

旅游签证(b2)

b2签证一般是临时去美国旅游、度假、访问亲友、医疗等社会性活动的签证。

商务签证(b1)

b1签证是由于商业目的运往美国与商务伙伴协商,出席业务会议或谈判合同的签证。

学生签证(f1,m1)

有以下两种不种的学生签证:

f1签证是在美国为学术研究、大学院校、高中或语言课程参加全部课程学习的学习签证。

m1签证是为非学业性课程及培训而到美国学习的学习签证。如:理发师,汽修或电工等。

交换访问签证(j1)

来美配偶由一美国家庭邀请,并与其一起工作及居住。

根据政府批准的双边交换访问学者计划派遣的留学生、进修生及各种科学研究人员。

未婚签证(k1)

k1签证是指须赴往美国与美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其需要在到美国90天内结婚。

丈夫/妻子签证(k3)

k3签证是指美国公民的外国丈夫/妻子去往美国与其居住的签证。

家庭签证

家庭签证是为美国公民的父母,孩子,兄弟及姐妹来赴美居住的签证。美国不限制此美国公民的父母及孩子的签证数量,而限制此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的签证数量,至少要收取每年65.000的费用。

以上参考来源:签证-

美国签证类型以及移民美国签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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