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以及非法拘禁怎么定罪判多少年

普法使者陈光辉2023-12-13 08:29:50356阅读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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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非法拘禁怎么定罪判多少年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非法拘禁他人,不具有殴打、侮辱情节,未造成伤害后果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次数、拘禁时间、致人伤害的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非法拘禁时间满二十四小时的,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每增加十二小时,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被害人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一次,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4)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5)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6)造成十级至七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等级,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7)使用戒具或者捆绑等手段的,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非法拘禁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次数、拘禁时间、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非法拘禁时间满二十四小时的,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每增加十二小时,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被害人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一次,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4)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5)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6)每增加重伤一人,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7)造成十级至七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等级,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等级,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造成被害人二级至一级残疾,每增加一级残疾等级,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8)使用戒具或者捆绑等手段的,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3、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非法拘禁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次数、拘禁时间、致人伤亡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非法拘禁时间满二十四小时的,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每增加十二小时,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被害人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4)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5)每增加重伤一人,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6)造成十级至七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等级,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等级,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造成被害人二级至一级残疾,每增加一级残疾等级,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7)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三年至五年刑期;

(8)使用戒具或者捆绑等手段的,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4、非法拘禁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相应增加或者减少基准刑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10%-20%;

(2)具有殴打、侮辱、虐待等情节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

(3)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因积极参与传销非法拘禁他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5)为索取合法债务、争取合法权益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怎样构成非法拘禁

非法拘禁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害的对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

2、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3、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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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怎么构成

一、非法拘禁罪由哪些要件构成

1、犯罪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

3、犯罪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4、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5、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非法拘禁他人多长时间构成犯罪

非法拘禁是一种持续行为,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使他人在一定时间内失去身体自由。那么,非法拘禁行为持续多长时间才能构成犯罪呢?对此,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理论界也认识不一。有的学者认为,时间持续的长短原则上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影响量刑。但时间过短、瞬间性的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则难以认定为本罪。有的学者则认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一旦实施,不论是瞬间性的还是持续性的,都可以构成非法拘禁罪。但在审判实践中,非法拘禁时间的长短是不能不认真考虑的,如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非法拘禁以及非法拘禁怎么定罪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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