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社保及霍林郭勒医保报销规则

普法使者陈光辉2024-05-02 11:11:56239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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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保一般能报销多少?报销规则是怎样的?

这个其实得看实际情况的,因为一般在职职工的医保报销是分为5档的,主要是看你在哪个医院看病的,如果是三级医院的话,报销比例是85%,二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是87%,一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是90%。如果你是在二级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话,报销的比例是87%,如果是在一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则是能够报销90%。另外有一部分人可能是退休职工,假如说是退休职工的话,无论你在哪个医院看病,全部会按照95%的比例报销。

以上我们所说的这个其实是一般的职工医保报销的情况,但除了职工医保以外,还有一个就是居民医保。居民医保同样也是分为两个级别的,第1个级别的是8万块钱的支付限额,假如说是第1级别的话,那么在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是40%,在二级医院看病的报销比例是60%,在一级医院看病的报销比例能够达到80%。另外如果是去二级社区卫生站的话,能够报销60%,在一级社区卫生站则是可以报销80%。假如说是第2级的保险,那么支付限额是12万,而报销的比例则是在第1级的基础上增加5%。

其实现在我们国家的医疗体系还是非常不错的,无论你是居民医保还是职工医保,在看病的时候都是实行统一的起付标准。举个例子来说明,如果是职工医保的话,那么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是880元,而二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只有440元,通过这个标准我们可以看到,其实目前职工医保的起付标准还是比较低的。

同样知名保险的起付标准也不是很高,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同样是800块钱,而二级一样的起付标准就只有300块钱了,如果是一级医院看病的话,那么起付标准则是只有100块钱。

医保报销规则

门诊: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

霍林郭勒市社保及霍林郭勒医保报销规则

医保报销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分析:医保报销比例及范围: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5.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不属医保报销范围: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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