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款会计科目-拆迁款会计分录

我是网站访客2024-05-04 15:55:54322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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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款会计分录拆迁款会计科目最近引起很多人的关注,是大家咨询最多的问题之一,接下来就聊聊拆迁款会计分录拆迁款会计科目,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拆迁补偿款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按照财企[2005]123号文的规定:搬迁补偿款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企业应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具体如下:

1、企业收到政府的搬迁补偿款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固定资产处置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清理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4、同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专项应付款,

贷: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科目金额相等,实现抵消。

拆迁款会计科目-拆迁款会计分录

企业拆迁补偿款怎么做会计分录

1、因公共利益搬迁而收到的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企业应于收到补偿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然后区别以下情况分别进行处理:第一,属于补偿搬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性支出和停工损失的,应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递延收益”科目,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并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即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第二,属于补偿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搬迁损失的,应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递延收益”科目。在固定资产清理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在无形资产转销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第三,属于补偿搬迁后新建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的,应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递延收益”科目,并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第四,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后的结余,应当转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明细科目,由全体股东共同享有,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2、因非公共利益搬迁而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包括因公共利益搬迁而收到的非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企业应于收到补偿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然后区别以下情况分别进行处理:第一,属于补偿搬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性支出和停工损失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第二,属于补偿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搬迁损失的,在固定资产清理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在无形资产转销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第三,属于补偿搬迁后新建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第四,企业搬迁完毕,递延收益应保留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差额部分应转入营业外收入,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拆迁费会计分录如何做

你说的拆迁费是哪种拆迁费?是付出还是收入的拆迁费?

下面按你付出拆迁费来会计作分录:

土地征用拆迁补偿费能够分清对象的,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账户。

土地征用拆迁补偿费不能分清对象的,借:“开发成本-土地开发成本”账户,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账户

,待土地开发完工使用时,再按一定的分配有关房屋成本核算对象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费”成本项目,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贷::“开发成本-土地开发成本”账户。

下面按你收入拆迁费按照财企[2005]123号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根据下面会计作分录:

一、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

二、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费用,区分以下财政部文件情况进行处理:

(一)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

(二)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三)企业因搬迁而灭失的、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四)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三、企业搬迁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有余额,作调增资本公积金处理,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应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收到的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的总额及搬迁结束后计入资本公积金或当期损益的金额应当单独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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