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对方全责可以索赔哪些费用以及追尾全责要为对方付什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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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汽车追尾对方全责我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 2、车子被追尾对方全责,可以索赔什么?
- 3、车被撞了对方全责可以索赔哪些费用?
- 4、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可以要哪些赔偿?
- 5、被追尾了对方全责怎么赔偿多少钱
- 6、车被追尾,对方全责,有什么费用赔?
汽车追尾对方全责我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汽车被追尾对方全责,造成人身损害的,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除此之外,还要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车子被追尾对方全责,可以索赔什么?
车子被追尾对方全责,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以及财产损失的赔偿。
车被别人追尾对方全责,当事人可以凭借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车辆损失的维修费用票据向对方索赔,先准备好行驶证、驾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保险单等相关的资料,然后交给4S店的专业保险人员。然后根据交警划分的责任,由事故主要责任一方先行垫付双方车的损失费用,然后再准备齐全手续找保险公司报销。
高速公路追尾责任划分标准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以上内容参考 -追尾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可以索赔哪些费用?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可以索赔的费用,包括车辆损失费,误工费,交通费,人员的医疗费诊断费,护理费和营养费等等。
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可以要哪些赔偿?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被追尾了对方全责怎么赔偿多少钱
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对方交强险先赔付你,不够部分商业保险赔偿或对方自费,赔偿的具体金额要看汽车的价值而定。
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当事人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
车被追尾对方全责,两车的维修费用都由对方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当事人可以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
当事人可以让物价局定损,再不行就到4S店定损。如果对方不赔偿,可以到法院起诉。但是折旧费是没有的。交通事故只是赔偿直接损失的。双方在交通队进行登记备案,当事人无责任,拿着修车的发票与后车车主一起在交通队进行结案。
车子被追尾如果是对方的全责,在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一般责任方除了需要赔偿车子的维修费用外,还需要赔偿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因此次事故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于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水平计算。
造成人员受伤的,责任方还需要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造成残疾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造成人员死亡的,则还需要赔偿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其它费用还有交通费、住宿费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汽车被人追尾属于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需要向对方当事人进行赔偿。车辆追尾对方全责的话,当事人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车被追尾了对方不赔偿,双方就赔偿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搜集证据直接起诉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
车被追尾,对方全责,有什么费用赔?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可以要求的赔偿主要赔偿项目如下: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住院伙食补助费。5、交通费。6、残疾赔偿金。7、被抚养人生活费。8、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
法律分析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