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安置房政策及安置房政策

普法使者陈光辉2025-05-13 11:25:37232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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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政策有哪些

政府发布的关于安置房的政策有:安置房未满5年的不得正式上市交易,5年以购房家庭所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时间为准;未满5年签署的买卖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可进行合法销售。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海南安置房政策及安置房政策

安置房新政策是什么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新政策如下: 没有产权证 ,或者限制对外销售的安置房是不能买卖的。目前市面上挂牌的安置房是没有产权证的,或者限制在5年内不得转让。 不动产登记 中心的工作人员说您买的安置房不能买卖,那就可能是因为上述的原因。如果是因为没有产权证,那么就不能拿到房产证;如果是限制转让,那么限制期限一过,就可以 办理房产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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