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但乙方没有施工资质-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普法使者陈光辉2024-09-08 12:02:30375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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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有效吗?

有效啊,只要是双方协商好,有文字的形式确认下来的都是有效的。

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但乙方没有施工资质-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在施工合同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合理吗,有没有是甲方的责任引起的,因为这句话而推卸责任呢

这样的条款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甲方如果以此条款主张安全事故责任应该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可以提出因为属于明显显失公平,请求认定该条款无效,按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而非合同上的“双方约定”来判断责任归属。

法律分析

从民事合同的理论出发,两个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行为之所以生效,受到法律保护,是基于双方对自己的利益皆有处分的自由,但如果合同条款“显失公平”的,因为法律推定民事主体是理性的,因而强制地使这些条款无效——如果双方自觉遵守的,自然不予干涉,但如果产生争议的则强制性地推定该条款“不能体现其中一方的真实意志”因而使其失效。我国民法典目前规定了两种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题中的“安全事故责任”就包含在内。

那么,如果不能适用合同中的责任归属,就应该按侵权法的规则加以处理,根据侵权编的规定,依据安全事故的不同,有不同的处理规则,一般情况下都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如果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实际操作者不能提出证据证明的,一般都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以合同条款试图排除自己责任的做法是不合理的,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方以合同条款出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起诉怎么应对?

这项合同条款是无效的。因为这项合同条款提出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属于不合理的免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属于法律规定的无效条款。因此,可以在诉讼中以”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此条款无效为由进行答辩。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方提出的这一主张依据的条款,即“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是无效的,因此,不用担心,只要依据《民法典》规定,向法院提出,这一条款不当的加重了己方的责任,不当的免除了对方的责任,限制了己方的主要权利,是无效的,即可。当然,若能够在诉讼中提出有关对方在安全事故中存在过错的证据,或者提出对方在安全事故中没有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的证据,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己方在安全事故中不存在主观故意、疏忽大意的过错的证据,则能够排除己方责任,证明对方对安全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从而可以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这是个人见解,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也感谢您的提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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