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买卖

普法使者陈光辉2024-12-20 09:08:57194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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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购房是人生中的大事,现在的房产市场上房屋种类有很多。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就是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相信大家都听说过这两种类型的房子,那么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呢?一起来跟小编看看吧。

1、产权限制不一样

商品房是开发商申请修建的,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是由政府划拨的,所以购买者拥有的是不完全产权,即使买了房也就只能拿到产权证,无法拿到土地证。如果想要出让,只能在满足购买时间达到五年,并缴纳10%的土地出让金才可以进行,商品房则没有这样的限制。

2、销售对象

商品房销售完全市场化,销售对象没有限制,只要您想买的话都可以进行购买。而经济适用房从政策上讲,主要是销售给中低收入的家庭,原则上只允许一个家庭购买一套。另外面积要有所控制。具体中低收入家庭如何确定,这个权利交给了各个城市,根据不同城市的人均收入划出中低收入的界限。

3、建设目的不同

商品房的建设目的是为了赚取收益,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土地进行开发,并且建设房屋,进行上市出售的房子,但是经济适用房却并非如此。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的目的是为了给一些经济困难的家庭提供保障,是根据国家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

4、户型面积

经济适用房的单元(套型)面积相对要比商品房的小些,它以“适用”为主。在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中规定,经济适用房的户型,应该主要以二、三居室为主。也就是说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要以建设面积适中、功能比较齐全的住房为主,而不是追求超大面积的户型。

而商品房的户型面积则开发商会根据市场需要而定位,如普通住宅和公寓住宅的多居室、复式、跃层、错层以及别墅等等,商品房的面积也从几十到几百平方米不等。

5、享有的权利

对商品房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的四个方面,政府没有任何干预。买了商品房随时都可以出售出租继承赠予,只要按规定交了税费就没有任何限制。

对经济适用房政府要有一定限制,对占有、使用、处置权利,现在的政策没有限制,主要是对收益权利做了一些限制。经济适用房要出售,政府就要做一些调节。

6、设备标准

开发商为了把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提起来,在商品房的建设过程中,可以使用一些进口的高档设备。而经济适用房从政策上有着以下要求:尽量采取一些质量比较好、价格比较适中的功能设备,以降低房价。或者说本身由于市政府在价格上的限定,所以开发商一般也不会用太高档的设备。

7、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商品房的物业管理收费,政府只核定成本构成,价格标准主要靠市场调节。对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收费,政府要严格进行控制。这样对中低收入者来说,经济承受能力好一些,以避免出现“买得起房住不起房”的现象。

相信通过小编的介绍大家对于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的区别大概有了了解。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是有区别的,它们各自都有其特点,购买所需要的条件也不同。希望小编总结的这些能够为您带去帮助。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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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对广大购房者而言并不陌生。收入水平有限的置业者在买房前都会查看自己是否满足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以节省购房开支。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对部分购房者而言都不较为理想的选择。那么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具体有哪些区别呢?

商品房与 经济适用房 对广大 购房 者而言并不陌生。收入水平有限的置业者在 买房 前都会查看自己是否满足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以节省购房开支。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对部分购房者而言都不失为比较理想的选择。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具体有以下几个区别,一起来看看。

、概念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以中低收入家庭为供应对象,享受 税费 减免政策,住房价值相对市场价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和建筑质量,“适合”居住,具有社会保障性的 商品住房 。

而商品房是指具有经营资格的 房地产开发 公司开发经营,完全按市场规律运作的 住宅 。

第二、价格

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对象是广大中低收入者,所以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售价时,既要考虑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使职工能够买得起,又要兼顾国家补助能力。因此经济适用住房售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即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由建设资本加上3%的开发建设利润确定。

政府不仅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给予用地、计划、规划、建设、资金等方面的政策扶持,而且给予一定的税费减名政策,使得经济适用住房能以“适中”的价格出售。

经济适用住房能真正适合中低收入家庭。而商品房价格却完全“随行就市”。

第三、质量

经济适用房以经济适用为出发点,突出“实惠”二字。因此,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要体现适用、美观的原则,使用功能要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在功能上要齐全,室内生活必需的设施要有,厅房要齐全;在面积上还要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住房水平、居民生活习贯有很大差别。以市场接受为前提,因地制宜地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标准。

商品房则不是这样, 大户型 、实用性、装饰性和功能分区明确是商品房设计理念中的核心。

第四、权利

由于经济适用房 建设用地 实行国家统一划拨制,享受免征地土出让金等各种优惠措施,使得建设成本明显低于商品房。因此,经济适用房的房主只享有房屋占有权、房屋处分权、 房屋使用权 而不能享受房屋权,如将房屋上市交易,必须补交 土地出让金 及各种税费后才可上市,而商品房是完全 产权 ,没有此项限制。

以上就是关于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之间的区别的介绍,在进行 二手房交易 时,如果购买的是经济适用房,则一定要了解其是否可以出售,有无限制条件。

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区别: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为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所以如果你的户口在本市或者中心居住,并且已经享受过政府补贴购买经济适用房,那么还享受不到该地方经济适用房申请了。而经济适用房就是你拥有该地面积大小各种功能,然后才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适用房。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它的价格相对于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比较实惠,能够适应中低等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

经济适用房是无行政划分,即中低收入家庭所采取的低收入家庭包括:复建部门:人均月收入3600元及以下、无房户、危房户、广告牌、军转房等。经济适用住房的产权人只能为某项权利人(包含单身人群)向政府购买。

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

区别在于;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 实用效果。 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折让费、 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1%一3%的管理费。经济适用房以微利价出售。只售不租。其 成本价由 7项因素(征地折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安费、管理费。 贷款利息、5%以内的利润)构成。出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 价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并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

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最大的区别有:

1、土地是划拨而非转让,所以经济适用房买到的时候没有土地使用权;

2、经济适用房的面积套型都有国家严格的规定;

3、经济适用房的购买必须满足国家相应的规定,也就是人均居住面积和家庭人均收入必须达到当地的相应标准;

4、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开发商不能随意定价、调价;

5、经济适用房在不同地区在转让中有不同规定,一般都是在一定年限中不允许转让;

6、经济适用房在转让中需向国家补缴土地出让金。

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产权是一样的商品房可以拿到红本,而经济适用房是只有绿本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包括四个部分:房屋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普通商品房的产权证书拥有全部的这四项权利,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自由的转让、出租或赠与,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限制和干涉,其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购买人除税费外不需要交其他的费用。经济适用房国家为照顾中低收入居民购房而实施优惠措施,建造经济适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国家以划拨方式无偿给开发商使用的,这就是经济适用房价格低的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的规定:职工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房屋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即可依法进入二级市场上市交易。上市后,其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这就是说,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书所拥有的权利和普通商品房基本一样,惟一不同的是,经济适用房在出售时,购买人要按经济适用房所在地标定地价的10%交纳土地出让金,没有标定地价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暂按房屋售价的3%交纳。这样,在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后,购买人所得到的就是普通商品房的产权证书,再次交易的时候,就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了。

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是什么?

经济适用房是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没有明确使用年限的规定。

商品房是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由开发商开发商的房屋。“出让”是开发商向国家交纳一定费用后取得一定年限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都依法与政府部门签定了出让合同,合同中就土地用途、使用土地的始、终时间都做了详细的约定。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是:住宅用地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用地50年,商业、娱乐、旅游等40年。具体某块土地的使用年限还要以出让合同的约定为准,一般情况下,住宅用地都以最高使用年限70年签署出让合同。在出让土地使用到期后,业主如不重新与政府签定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将依法收归国有。

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不同之处还在于:1.经济适用房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土地实行划拨,建设和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而商品房土地实行出让,没有收费优惠;2.经济适用房销售对象受限制,必须是本市城镇居民的中低收入家庭,并经过经济适用房管理部门进行购买资格审核,而商品房没有此项限制;3.经济适用房在上市交易时受限制,需在取得房产证五年后,才可上市交易。出售时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并交纳土地出让金,不得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而商品房在取得房产证后,即可上市交易,购买次数不受限制,也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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