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土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招聘-深圳国土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民法典熟客五一天2024-10-28 09:08:58230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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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深圳市规土委以案例详解土地续期

2018年深圳市规土委以案例详解土地续期

4月19日晚,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通过官方微博对深圳土地使用权续期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详细说明:目前深圳需按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延长土地使用年期,在国家规定的最长土地使用年期减去已使用年期的剩余年期范围内约定年期内,补交地价数额为相应用途公告基准地价的35%。

居住用地的续期因牵涉到千家万户的利益而备受关注,为让市民更清楚地了解我市关于居住用地土地续期的规定,市规划国土委选取了两类有代表性的住宅案例加以说明。

福田、罗湖已办理了719宗土地延期

说明会上,市规划国土委土地利用处负责人着重强调了深圳市出台的两个规定,即1996年发布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的公告》和2004年4月23日发布的《深圳市到期房地产续期若干规定》(简称深府73号文)。目前深圳已经处理的所有土地续期案例均依据这两个规定。

该负责人特别提醒市民及企业,从已经发生的土地续期案例情况看,我市土地续期工作平稳有序,因此市民和企业无需紧张,只要认真仔细研究好两个规定的有关条文,就可以清楚地了解自家房子的土地到期后需办理哪些手续延期。

记者从说明会上了解到,自2004年4月23日发布《深圳市到期房地产续期若干规定》以来,我市已经处理了很多起土地续期的案例,根据市规划国土委的最新统计,自73号文发布以来,市规划国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办理的福田和罗湖两区的土地续期申请总数为719宗(其他几个区由于涉及案例较少,暂未统计)。

典型案例

香蜜二村一住宅:由50年顺延至70年不用补交地价

据介绍,如果住宅类型所在土地为1995年9月18日前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可以自动顺延至国家规定的居住用地使用年限70年。

市民可以拿出自家房地产证或到国土部门查询后看看,如果自己的.住宅所在地块属于这种情况,基本可以不用管它,自动顺延,除非需要变更产权时,才去办理手续确认顺延。至于满了70年后该怎么办,这将上升到国家层面,需要国家出台相关的细则才行。

比如,今年1月份,市规划国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办理了一宗福田区香蜜二村04栋A3房的土地续期。该房产位于编号为B201-0006宗地内,该宗地已于1992年签订深地合字(92)072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房地产证上注明的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期50年,也就是从1992年4月8日到2042年4月7日止。

该房业主向市规划国土委咨询上述房产土地使用期限50年能否顺延至70年,该委的复函明确:根据1996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的公告》,B201-0006宗地内住宅用途的土地使用年限可顺延至70年。

也就是说,该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可以顺延至2062年,不需要另签合同或换发《房地产证》,如果需要变更产权,则在办理变更产权手续时确认、顺延。

至于1995年9月18日后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问题,市规划国土委土地利用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种情况如何续期、是否需要交纳地价,我市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典型案例

长城大厦一住宅补交了4万多元由50年延至70年

如果住宅所在土地属行政划拨用地,那么就要根据2004年4月23日深圳市政府发布的《深圳市到期房地产续期若干规定》进行办理,也就是说,如果已经到期想延至70年,则需要补交一定的地价来延长使用年限。

比如,今年2月份,市规划国土委收到一份来自福田区长城大厦6栋B308房业主的申请,申请将土地使用年期从50年延至70年。

该委通过核查,此房位于B215-0022宗地内,属行政划拨用地,建筑面积80.58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性质为商品房,土地使用年期50年,从1985年5月28日至2035年5月27日止。

该委根据2004年4月23日深圳市政府发布的《深圳市到期房地产续期若干规定》第三条,按照住宅用途基准地价的35%计收该房产延期20年(2035-2055年)的地价共44940元。将上述房地产使用年期从50年延至70年,即从1985年5月28日起至2055年5月27日止。

相关链接

行政划拨类办公和商业类土地续期需补交基准地价35%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徐强)商业办公、写字楼所在土地到期该如何办理续期?在昨天的说明会上,市规划国土委举了两个例子加以说明,与住宅类的相同,如果是行政划拨用地,则需补交地价延至国家规定的最高使用年限,即办公类为50年,商业类为40年;补交地价的数额为相应用途公告基准地价的35%。如果是在1995年9月18日前签订土地使用合同的,则不用补交地价,顺延至最高年限。

比如,办公用途的国际商业大厦北座1902房所在地块为行政划拨用地,土地用途为办公,性质为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20年,从1982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止。

2007年3月,该办公用房业主深圳亚洲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市规划国土委申请将土地使用年期从20年延长至50年。

该委根据深府73号文第三条,按照办公用途基准地价的35%计收该房产延期30年(2002-2031年)的地价共61704元。将上述房地产使用年期从20年延至50年,即从1982年1月1日至2031年12月31日止。

再比如,商业用途的环宇大厦所在地为行政划拨用地,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年期20年,从1982年2月4日至2002年2月3日止。

2005年12月,业主深圳寰宇贸易有限公司申请将环宇大厦土地使用年期从20年延长至40年。

市规划国土委根据深府73号文第三条,对延期的20年(2002-2023年)收取商业用途35%基准地价,共计21974472元。将上述房地产使用年期从20年延至40年,即从1982年2月4日至2023年2月3日止。

小贴士

行政划拨土地

行政划拨土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发端于深圳。1982年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首次规定通过行政划拨方式供应经营性用地,客商在特区投资设厂、兴办各项事业,需要使用土地可在完成相关手续后发给《土地使用证书》,最长使用年限为工业用地30年,商业用地20年。随着深圳市最早一批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经营性用地(20年使用权)的陆续到期,深圳市首次集中出现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期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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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土资源局是否已经改革

2009年改革的,和规划局合并,全称为: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规资局全称是什么?

规资局全称是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自然资源局就是之前的国土局负责用地面积开发性质审批的,规划局就是负责建筑设计方案或者效果图等流程审批,从本质上来说这两个都是对土地的利用进行管控的,由于部门调整许多地方国土和规划开始融合了改名自然资源。

职责

1、按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考核标准。

3、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以上内容参考: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深圳市各区国土局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是多少?

深圳市有很多,以下列出各区国土局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1、罗湖、盐田登记点:爱国路3046号惠名大厦(原罗湖国土分局办公楼)1楼25527695

2、福田登记点:福田区新闻路69号(原福田国土分局办公楼)1楼83139079

3、南山登记点:深南大道11008号(原南山国土分局办公楼)1楼(南山区深南大道麒麟立交西北侧 )26978467

4、设计大厦登记点:福田区振华路设计大厦2楼83787082

5、莲花大厦登记点:红荔西路莲花大厦附楼1楼(原市住宅局办公楼)83212184

6、宝安登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城前进路293号27820119

7、龙岗登记点: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8楼。28918176

扩展资料:

国土资源局:同义词 国土局一般指国土资源局,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土资源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

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制定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规章,制定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拟订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指导地方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

指导和审核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参考资料来源: :国土资源局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地址和电话

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地址: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原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办公楼),邮编:518031

联系电话:83788126(咨询信访),83788724(处长值班),83788111(语音查询),83788585(投诉),83788654(传真)

市国土资源和房地产管理局莲花大厦业务受理窗口

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附楼一楼(原市住宅局办公楼),邮编:518026 联系电话:83255815(咨询信访),83253766(传真)

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宝安分局

地址:宝安区30区前进一路293号(原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宝安分局办公楼),邮编:518101

联系电话:27820119(咨询信访),27820111(科长值班),27820123(投诉),27820117(传真)

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龙岗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原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龙岗分局办公楼),邮编:518127

联系电话:28918276(咨询信访),28918990(科长值班),28918176(投诉),28918777(传真)

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地政和监察分局

地址:福田区新闻路69号(原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福田分局办公楼),邮编:518034

联系电话:83139123(咨询信访),83139024(科长值班),83139079(投诉),83139160(传真)

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各管理所

地址为原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各管理所办公地点(原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西丽管理所予以撤消).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职权调整的决定

一、原由市政府行使的农用地转用实施方案审批职权调整至区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行使,但国家和省级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除外。二、以下情形的土地供应方案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

(一)居住用地(不含通过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方式出让的居住用地);

(二)作价出资用地;

(三)市投市建项目用地;

(四)以划拨或者协议方式供应的只租不售的创新型产业用房和科研项目用地;

(五)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用地流转方案;

(六)置换用地;

(七)占用国有储备土地总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留用土地、征地返还用地、安置房用地。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土地供应方案由区政府负责审批。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每半年将各区政府审批情况汇总后报市政府。三、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负责辖区内市、区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具体包括:

(一)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

(二)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和处置;

(三)征缴地价款及利息、滞纳金;

(四)土地动态监测与监管;

(五)市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四、以下职权由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使:

(一)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的审批(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临时用地合同签订、土地复垦管理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等);

(二)探矿权人与采矿权人之间勘查作业区范围和矿区范围争议的裁决。五、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具体办理承接职权的行政复议、诉讼、信访及信息公开等事宜,并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属于委托事项的,委托方应当配合被委托方做好行政复议、诉讼等工作。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派出机构以自己名义履行辖区内属于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承担的国土空间规划、土地、海洋、渔业、林业、测绘、地名、地质环境及矿产资源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行政管理职能和测绘、地名、地质环境及矿产资源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职权。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加强对承接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要密切跟踪调整事项实施情况,通过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调整事项的监管。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刻制业务专用章和法律事务专用章,由区政府指定部门保管和使用。业务专用章和法律事务专用章的使用办法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另行制定。八、本决定所涉及的调整事项,属于委托事项的,应当签订委托协议、完善权责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告。九、本决定自2023 年6月1日起施行。2017年8月12日发布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规划国土体制机制改革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9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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