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交通事故以及铁路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哪几类

读懂法律的小黑2024-06-09 12:01:53330阅读2评论

温馨提示:这篇文章已超过102天没有更新,请注意相关的内容是否还可用!

众乐多普法拥有很多精彩的文章,为迷茫的你指引方向,接下来介绍铁路交通事故铁路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哪几类,让你不再为生活和工作中阅读和查找资料而烦恼。

本文目录一览: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2012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规范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的各项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第四条 铁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日常的铁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指导、督促铁路运输企业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规定,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参与、协调本辖区内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第五条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组织、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第六条 铁路运输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应当遵守铁路运输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防止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事故发生后,铁路运输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准确地报告事故情况,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铁路正常行车。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事故应急救援、铁路线路开通、列车运行和事故调查处理。第二章 事故等级第八条 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列车脱轨辆数、中断铁路行车时间等情形,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三)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的;

(三)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的;

(四)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五)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的;

(三)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的;

(四)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的;

(五)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的。第十二条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为一般事故。

除前款规定外,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可以对一般事故的其他情形作出补充规定。第十三条 本章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第三章 事故报告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应当立即报告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或者公安机关。有关单位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事故发生地铁路管理机构。第十五条 铁路管理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并立即报告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对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并通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或者有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铁路管理机构还应当通报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第十六条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区间(线名、公里、米)、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

(二)发生事故的列车种类、车次、部位、计长、机车型号、牵引辆数、吨数;

(三)承运旅客人数或者货物品名、装载情况;

(四)人员伤亡情况,机车车辆、线路设施、道路车辆的损坏情况,对铁路行车的影响情况;

(五)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七)具体救援请求。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铁路交通事故以及铁路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哪几类

铁路事故等级分为哪几类?

铁路交通事故的等级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铁路事故是包括行车事故、旅客伤亡事故、行李包裹事故和货运事故等。保证运输安全是铁路的基本任务。铁路运输生产的安全状况,综合反映铁路的管理水平、人员素质和设备质董。保证运输安全主要是防止行车事故以及旅客伤亡、货物和行李包裹的损坏。

中国铁路的行车事故,按其设备损失程度(主要是机车、车辆、线路等技术设备)、人员伤亡多少,以及对行车的澎响程度,分为重大_故、大_故、险性_故和一般事故四等。旅客伤亡事故分为死亡、重伤和轻伤三等。行李包裹事故分为火灾、被盗、丢失、破_、票货分离或票货不符、延误交付和其它七种,并按其损失程度分为重大_故、大_故和一般事故三等。货运_故分为火灾、被盗、丢失、损坏、腐坏、污染、湿损、票货分离和其它九种,按其损失程度,分为重大_故、大_故和一般_故三等。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五十七条 发生铁路交通事故,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照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关于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办理,并及时恢复正常行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铁路线路开通和列车运行。

铁路交通事故的一般事故

铁路交通事故的一般事故行车事故、旅客伤亡事故、行李包裹事故和货运事故等。

铁路交通事故还包括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相关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的事故,均为铁路交通事故。

扩展资料: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七条 依据《条例》规定,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铁道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办)要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制度,发生事故后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及时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 -铁路交通事故

铁路事故等级如何划分

法律分析:铁路事故等级划分为: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为特别重大事故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为重大事故、事故造成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为较大事故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为一般事故。

法律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八条 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列车脱轨辆数、中断铁路行车时间等情形,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二)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三)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二)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的(三)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的(四)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五)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火车发生事故时应该如何自救逃生?

火车是出行时相对安全的交通工具,但它也不是绝对安全。一旦乘火车出行时遭遇了不测,掌握逃生知识就显得尤为必要!那么火车发生事故时如何正确自救逃生呢?下面和我一起来看看吧。

常见铁路交通事故有哪些?

按照历来我国铁路交通事故统计惯例,铁路交通事故应包括“路外伤亡事故”、“铁路旅客伤亡事故”和“铁路职工责任伤亡事故”三大部分。其中,铁路旅客伤亡事故,系指铁路运营过程中,在铁路责任期间发生的致使持有有效乘车凭证者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铁路职工责任伤亡事故,系指由于铁路职工的责任所引发的人身伤亡以及设施、设备毁损的事故。

路外伤亡事故,系指铁路列车运行和调车作业中,发生火车撞轧行人、与其他车辆碰撞等情况,致人员伤亡或其他车辆破损。

铁路安全事故产生的原因

铁路设备更新速度快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铁路的要求越来越高,高速铁路时代的到来,对铁路运输设备的性能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适应这一现象,铁路设备的更新换代越来越频繁,加上铁路的维修、基建的路段增多,在加重了作业任务的同时导致了铁路故障发生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面对新科技对铁路运输设备的渗透,技术工作人员的技术革新速度跟不上新科技的发展速度,这增加铁路运输的维修和巡检的难度,不能及时发现铁路设备的安全隐患并解决的后果是难以想象的。

铁路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不够高

在对以往发生的铁路安全事故进行分析的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铁路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的现象,严重的可能导致列车脱轨、冲撞、挤压的事故。

安全意识不强

运输系统内部人员来说,由于工作人员自身的疏忽而发生的悲剧屡见不鲜。在上下车的过程中,滑落至铁轨而导致身体碾压致死的事故屡有发生。工作人员在维修铁轨中,因意外失足而被列车扎伤的事故同样也是存在。这些都说明,工作人员自身对安全意识的不重视,忽视。

铁路安全系统存在的漏洞

一个完善的安全系统是铁路正常运行的保障。而在事实中,忽略细节往往会导致意外的发生。随着铁路各项事宜的更新速度变快,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也需要及时梳理、修订和完善。制度的落后必将会导致不良问题的滋生。铁路通信设备越来越智能化,由于网络存在安全漏洞,很容易受到恶意软件、木马病毒的侵害,因此,加强对铁路通信设备“防火墙”的加固是必要的。

火车发生事故时如何正确自救逃生?

在火车着火后怎样自救

当所乘坐的火车发生火灾事故时,要沉着、冷静、准确判断,切忌慌乱,然后采取措施逃生。

1、让火车迅速停下来

旅客首先要冷静,千万不能盲目跳车,那无疑等于自杀。使火车迅速停下是首要选择。失火时应迅速通知列车员停车灭火避难,或迅速冲到车厢两头的连接处,找到链式制动手柄,按顺时针方向用力旋转,使列车尽快停下来。或者是迅速冲到车厢两头的车门后侧,用力向下扳动紧急制动阀手柄,也可以使列车尽快停下来。

2、在乘务人员疏导下有序逃离

运行中的旅客列车发生火灾,列车乘务人员在引导被困人员通过各车厢互连通道逃离火场的同时,还应迅速扳下紧急制动闸,使列车停下来,并组织人力迅速将车门和车窗全部打开,帮助未逃离火车厢的被困人员向外疏散。

当起火车厢内的火势不大时,列车乘务人员应告诉乘客不要开启车厢门窗,以免大量的新鲜空气进入后,加速火势的扩大蔓延。同时,组织乘客利用列车上灭火器材扑救火灾,还要有秩序地引导被困人员从车厢的前后门疏散到相邻的车厢。当车厢内浓烟弥漫时,要告诉被困人员采取低姿行走的方式逃离到车厢外或相邻的车厢。

3、利用车厢前后门逃生

旅客列车每节车厢内都有一条长约20米、宽约80厘米的人行通道,车厢两头有通往相邻车厢的手动门或自动门,当某一节车厢内发生火灾时,这些通道是被困人员利用的主要逃生通道。火灾时,被困人员应尽快利用车厢两头的通道,有秩序地逃离火灾现场。

4、利用车厢的窗户逃生

旅客列车车厢内的窗户一般为70厘米×60厘米,装有双层玻璃。在发生火灾情况下,被困人员可用坚硬的物品将窗户的玻璃砸破,通过窗户逃离火灾现场。

火车不同位置遇险时的自救

火车一旦失事,乘客在火车的各个不同位置应采取不同的预防和自救措施。

1、在座厢时

如果火车发生倾斜、摇动、侧翻,而且如果有足够的反应时间,就应该平躺在地上,面朝下,手抱后脖颈。

在此时,快速反应是防范金属扭曲变形、箱包飞动、玻璃破损飞溅而受伤的最佳求生办法。你在人多的车厢里如何求生取决于你的反应。动作一定要快,必须马上反应。

背部朝火车引擎方向的乘客如果太晚接触地面,应该赶紧双手抱颈,然后抗住撞击力。

2、在走道时

躺在地上,面部朝地,脚朝火车头的方向,双手抱在脑后,脚顶住任何坚实的东西,膝盖弯曲。

3、在卫生间时

如果有时间反应,不要管屁股擦了没擦,裤子提起没有,也不要管手干了没有,赶快采取行动:坐在地上,背对着火车头的方向,膝盖弯曲,手放在脑后抱着。

4、在列车外

如果有列车正接近撞击的车辆、被卡在铁轨里面的汽车或者发现一些捣乱的人在铁轨上放置破坏物的时候,你可以发信号让火车停下来。

如果附近没有红灯,也没有红色的旗帜,可接受的停车信号是面向来车,站在安全的地方双手伸过头顶交叉摇晃。夜晚时可在列车接近的时候狂乱挥动灯具(任何颜色)。

如果看见铁轨上有障碍物,应该立即通知铁路部门。如果你知道列车有可能马上通过(因为住在附近,或者听到远处有火车汽笛鸣叫),同时如果自己有可能移走这些东西,那就立即动手吧。

身处铁轨上时,你有可能会因为即将到来的车辆而惊慌,但又不知道列车会走哪一股铁轨,而且你也没有任何可依赖的指示来判断列车会走哪股道。这时不要尝试躺倒在正在使用之中的铁轨之间的空地上(有人曾躺在这些地方睡觉),而应该卧倒在相邻两股轨道之间的空处。

火车遇险失事时的紧急避险

火车失事在我国较为少见,但是也不能放松警惕,火车发生事故通常有两类:与其他火车相撞或者火车出轨。当火车事故发生时,你在这种事故中几乎不可能完全不受伤,但是你可以做一些防护措施以尽量减少事故造成的伤害。出轨的征兆是紧急的刹车,剧烈的晃动,而且车厢向一边倾倒。

在判断火车失事的瞬间,应采取如下措施:

脸朝行车方向坐的人要马上抱头屈肘伏到前面的坐垫上,护住脸部,或者马上抱住头部朝侧面躺下。背朝行车方向坐的人,应该马上用双手护住后脑部,同时屈身抬膝护住胸、腹部。发生事故,如果座位不靠近门窗,应留在原位,抓住牢固的物体或者靠坐在坐椅上。低下头,下巴紧贴胸前,以防头部受伤。

若座位接近门窗,就应尽快离开,迅速抓住车内的牢固物体。在通道上坐着或站着的人,应该面朝着行车方向,两手护住后脑部,屈身蹲下,以防冲撞和落物击伤头。如果车内不拥挤,应该双脚朝着行车方向,两手护住后脑部,屈身躺在地板上,用膝盖护住腹部,用脚蹬住椅子或车壁,同时提防被人踩到。在厕所里,应背靠行车方向的车壁,坐到地板上,双手抱头,屈肘抬膝护住腹部。

事故发生后,如果无法打开车门,那就把窗户推上去或砸碎窗户的玻璃,然后脚朝外爬出来。但是你要时刻注意碎玻璃是非常危险的,一旦你确认不会被碎玻璃划伤,你也许会被电击的危险所困扰,铁轨可能会有电。如果车厢看起来也不会再倾斜或者翻滚,待在车厢里等待救援是最安全的。确定火车停下需要跳车避险时,应注意对面来车并采取正确的跳车方法。跳下后,要迅速撤离,不可在火车周围徘徊,这样很容易发生其他危险。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铁路运输秩序,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路正常行车,需要实施应急救援的,适用本规则。第三条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逐级负责、应急有备、处置高效”的原则。第四条 铁道部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设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办)应当指导、督促铁路运输企业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规定,依法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内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第五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相应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设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救援队、救援列车的建设,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人员培训、装备配置、物资储备、预案演练等基础工作,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第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参与事故应急救援,负责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依法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抢救遇险人员。第七条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由铁道部、安全监管办协调请求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当地驻军、武装警察部队给予支持帮助。第二章 救援报告第八条 事故应急救援实行逐级报告制度。铁道部、安全监管办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明确报告程序、方式和时限,公布接受报告的各级事故应急救援部门及电话。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部门应当按规定程序向上级单位和部门报告。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现场铁路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公安机关或者相关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单位、部门应当根据需要立即通知救援队和救援列车。

遇有人员伤亡或者发生火灾、爆炸、危险货物泄漏等事故时,接到报告的单位、部门应当根据需要采取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当地急救、医疗卫生部门或者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部门。第十条 铁路运输企业列车调度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本企业负责人,并向本区域的安全监管办和铁道部列车调度员报告。第十一条 铁道部列车调度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规定程序上报。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时,铁道部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第十二条 救援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站名)、区间(线名、公里、米)、线路条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

(二)发生事故的列车种类、车次、机车型号、部位、牵引辆数、吨数、计长及运行速度。

(三)旅客人数,伤亡人数、性别、年龄以及救助情况,是否涉及境外人员伤亡。

(四)货物品名、装载情况,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情况。

(五)机车车辆脱轨数量及型号、线路设备损坏程度等情况。

(六)对铁路行车的影响情况。

(七)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八)需要应急救援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 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人员伤亡、脱轨辆数、设备损坏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补报。第十四条 事故应急救援情况需要向社会通报时,由铁道部、安全监管办的宣传部门统一负责。第三章 紧急处置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后,列车司机或者运转车长等现场铁路工作人员应当立即采取停车措施,并按规定对列车进行安全防护。遇有人员伤亡时,应当向邻近车站或者列车调度员请求施救,并将伤亡人员移出线路、做好标记,有能力的应当对伤员进行紧急施救。

为保障铁路旅客安全或者因特殊运输需要不宜停车的,可以不停车。但是,列车司机或者运转车长等现场铁路工作人员应当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邻近车站、列车调度员,接到报告的邻近车站、列车调度员应当立即组织处置。第十六条 客运列车发生事故造成车内人员伤亡或者危及人员安全时,列车长应当立即组织车上人员进行紧急施救,稳定人员情绪,维护现场秩序,并向邻近车站或者列车调度员请求施救。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