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执政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正确还是错误还有依法执政的主体

我是网站访客2024-12-31 10:53:06252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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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依法执政的主体

行政机关、机构、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行政机关、机构、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的国家,我们的社会也是一个民主法制的社会,不管在何时何地作为一个合格的公民都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范来要求自己,注意自己的行为规范,个人是如此,国家亦是如此,国家的政府部门按照法律的要求行使权力,依法行政。

一、中央机关与机构主要有哪六类。

1、国务院。

2、国务院组成部门。

3、国务院直属单位和特设机构。

4、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机构。

5、授权的内设机构,原则上内设机构没有行政职权,但有些内设机构经过法律法规特别授权而享有了一定的行政职权,考试中常见的有专利评审委员会,它是知识产权局的内设机构,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工商局的内设机构,公安部下属的公安消防局,公安交管局以及公安边防局是公安部的内设机构。

6、授权的议事协调机构。

二、地方机关与机构分为哪六类。

1、级地方人民政府,包括县级到省级人民政府。

2、县以上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特设机构,这里与中央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特设机构是一样的,基本中央有什么部门,地方也有什么部门,这里要注意的是定语,必须是县级以上,乡镇人民政府是没有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特设机构的,乡镇人民政府没有工作部门。

3、特种派出机关,具有准政府的地位,包括省级人民政府派出的地区行政公署,县级人民政府派出的区公所及县级政府或市辖区人民政府派出的街道办事处。

4、中央机关或机构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e.授权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包括派出所,公安所,税务所。

5、一定条件下的综合执法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区别,

依法执政是指执政者主体是合法的,其权力是法律给予的;依法行政是指执政者依法行使自己的行政权.前者是指政权的合法性,后者是指合法政权的统治权.

依法执政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正确还是错误还有依法执政的主体

依法行政的主体

依法执政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机构、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我们把它分为中央机关与机构、地方机关与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与个人三类。

我国在对更好的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提出了依法行政的原则,加大行政执法,要求行政人员根据法律规定行使行政职能。

我国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是依法行政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必须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

依法执政的主体是

只要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就一定存在承担相应行政法律责任的行政主体。行政主体自己行使行政权力,承担行政法律义务。

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建立的其他行政机关享有一定的行政权力,其建立者承担由没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所做的行政行为的行政法律义务;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撤销的其他行政机关享有一定的行政权力,其撤销者承担由没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在被撤销前所做的行政行为的行政法律义务。

扩展资料:

依法执政的基本任务:

一是在党的自身建设上,需要把树立科学领导观和现代法治理念,作为党的建设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任务。

长期以来,在党的领导问题上,通行的观点是,只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目的与动机是正确的,其手段与方法即使出现问题,也是可以谅解的。但是,目的与手段是统一的,在法治时代,离开了手段的合法性,只强调目的合法性,其决策的实施必然会受阻,并最终导致目的本身不可能实现。

二是以合法的方式实现政治动员,调动广泛的社会资源。

党的奋斗目标,单靠党内的力量是不能实现的,有赖于党对于各种社会资源的动员。党组织可以在行政权力不能达到或不能干预的领域进行活动,但是,对 党群众,对于各种新兴的经济组织、民间团体等等,可以以党的名义、声望去做组织、动员工作,但不能以强制性手段迫使其服从党的指示。

国家法律则不同,法律的特点就是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强制性,因此可行的方式就是把党的主张转变为国家的政令和法规,来调动、利用方方面面的社会资源,实现为人民群众所认同的目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法律是保护人民利益的,因此,法律所允许的强制性手段,并不影响党与群众的关系。

三是党的活动方式法制化。党的活动方式是通过党组织和党员的各种行为表现出来的。

党在政权系统、经济组织、社会生活中的行为,除了受到党章和党的各种纪律制约外,还要受到法律的约束。法律能够允许政党组织有某些行为,也可以禁止某些行为,可以构筑起党的行为的基本模式,维持党与政府、人大、政协以及其它社会团体的基本秩序。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立法的政治前提下,可以通过法律规范党员和各级组织的行为,使之有利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参考资料: -依法执政

高一政治 政治生活知识点整理

我在这里整理了高一政治生活的知识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第一课 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1、国家的根本属性是主权属性。( × )

点拨: 国家具有主权属性,并且主权是国家的生命和灵魂,是国家存在的最重要的因素,但主权属性不是国家的根本属性。国家的根本属性是阶级性。

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公民当家作主,公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 )

点拨: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3、社会主义民主是全民民主,具有全民性,不具有阶级性。( × )

点拨: 社会主义民主是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当家作主,但它不是全民民主,社会主义民主也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4、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因此人民可以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 )

点拨: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但人民不直接行使国家权力,人民通过选举人大代表间接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

5、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最基本的人权。( × )

点拨: 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最基本的人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6、在我国,所有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

点拨: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和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等方面的权利。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年满 18 周岁,二是不能被剥夺政治权利。

7、公民的权利是法定的、神圣的,是不能放弃的;公民的义务是法定的、庄严的,是可以不履行的。( × )

点拨: 公民的权利是法定的、神圣的,是不可非法剥夺的,但自身享有的权利可以放弃;公民的义务是法定的、庄严的,是不容推卸的、必须履行的。

8、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立法平等、守法平等、司法平等。( × )

点拨: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包括立法平等,因为法律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在我国,法律是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不能体现极少数敌对分子的意志和利益。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守法平等、司法平等,即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国家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和依法实施处罚方面,对任何公民一律平等。

9、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因此权利与义务是完全对等的。( × )

点拨: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 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但不能由此得出权利与义务完全对等的结论。 例如未成年人、残疾人受到国家法律的特殊保护,而不能让其履行他们不能履行的义务。

第二课 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

1、直接选举比间接选举更民主,差额选举比等额选举更优越。( × )

点拨: 四种选举方式各有利弊,采取何种方式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因此不能说哪个更民主、更优越。

2、公民参与民主决策,具有决策权。( × )

点拨: 公民可以参与民主决策,但不具有决策权。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和基础。( × )

点拨: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公民享有对涉及公共利益的决策的知情权是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和基础。

4、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基础,也是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主要途径。( × )

点拨: 自己选举当家人,是村民自治的基础,也是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主要途径。 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等形式,是村民规范自己和村干部的行为,运用民主的办法来管理村里的日常事务,实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的难题自己解”的有效途。

5、村委会和居委会是我国的基层政权机关。( × )

点拨: 村委会和居委会是我国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我国的基层政权机关。

6、在基层自治中,村(居) 委会是最高机构,决定村(社区)一切重大事务。( × )

点拨: 在基层自治中,村(居) 民会议是最高机构,决定村(社区)一切重大事务,并监督村(居)委会的工作。

7、实行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能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 × )

点拨: 实行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不能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但能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8、通过网络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扩大了我国公民的民主权利。( × )

点拨: 通过网络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拓宽了公民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渠道,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但并没有扩大我国公民的民主权利,因为我国公民享有的民主权利是由法律规定的,既不能任意扩大,也不能任意缩小。

第三课 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

1、中国共产党、人大、人民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行使政府职能。( × )

点拨:政府职能是政府应承担的职责和功能。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执政党,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它们不是国家机关,不能行使国家职能,当然也不能行使政府职能。人大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司法机关,它们是我国的国家机关,可以行使国家职能,但不能行使政府职能。

2、政府公正司法,保障公民的民主决策权。( × )

点拨:政府是行政机关,公正司法的主体是司法机关,另外,公民可以参与民主决策,但没有决策权。

3、管得越少的政府越是好政府(或管得越多的政府越是好政府)。( × )

点拨: 政府具有政治、经济、文化等职能。 政府在行使其职能的过程中,既不能“越位”“错位”,把不该管的事管起来,也不能“缺位”“虚位”,该管的事不管,因此,既不能认为管得越少的政府越是好政府,也不能认为管得越多的政府越是好政府。 政府该管的事要管住、管好,不该管的事就应该放权。

4、我国政府是服务型政府,应该弱化政府管理职能。( × )

点拨:我国政府是服务型政府,管理和服务都是政府的职能,不能弱化管理职能,也不能弱化服务职能。

5、社会一切事务都由政府决定。( × )

点拨:我国政府是有限政府,政府履行基本职能,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包办一切。

6、政府是公共权力的所有者。( × )

点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因此,政府是公共权力的行使者而非所有者,公共权力的所有者是人民。

7、政府坚持对人民负责就是要满足人民的一切要求。( × )

点拨:政府坚持对人民负责原则,要把实现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为人民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题,坚持不懈做好事,但政府坚持对人民负责并不是满足人民的一切要求,应该是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要求。

8、在我国,政府与人民的关系就是政府为人民服务。( × )

分析 在我国,政府与人民的关系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我国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是便民利民的政府;另一方面,人民也要相信我们的政府,支持政府的工作,寻求政府的帮助,监督政府的行为。

第四课 我国政府受人民的监督

1、政府对人民负责,政府要依法执政。( × )

点拨:对人民负责是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政府要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

2、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是发挥人民民主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作用。( × )

点拨: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是要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 这个体系,一靠民主,二靠法制,二者缺一不可。

3、法制的完善意味着减轻了政府的责任。( × )

点拨:有权必有责,法制的完善不会减轻了政府的责任。

4、人民群众对政府的监督是最好、最有效的途径。( × )

点拨: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因此人民有权监督政府。 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社会与公民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 各种监督方式和途径都对政府的监督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不能说哪种方式是最好、最有效的途径。

5、政府是否依法行政是区别政府有无权威的标志。( × )

点拨: 政府依法行政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变质,提高政府权威,但其不是区别政府有无权威的标志。 政府的管理和服务是否被人民认可和接受是区别政府有无权威的标志。

6、最大程度地放权就能提升政府的权威。( × )

点拨: 政府要坚持权责统一,政府的管理和服务被人民认可和接受,可以提升政府的权威。

7、政府的权威就是使人民服从政府。( × )

点拨: 政府的权威,是指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得到人民认可的威望和影响力。 政府的管理和服务能被人民认可和接受,政府才有权威。

第五课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我国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 )

点拨: 我国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各级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2、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 人大代表的权利 = 公民的政治权利。( × )

点拨: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人大代表的权利(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公民的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

3、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相互监督。( × )

点拨:人大产生同级的“一府一委两院”,“一府一委两院”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这种监督是单向的,不是相互监督。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 )

点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5、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立法机关。( × )

点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我国的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拥有立法权,但不是我国的立法机关。

6、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享有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 )

点拨: 全国人大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享有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享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但其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前不能加“最高”。

7、人民代表大会具有监督权,可以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 × )

点拨: 人民代表大会具有监督权,但不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 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

8、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可以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 )

点拨: 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人大代表行使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是人大的权力。

9、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民主集中制为基石。( × )

分析 民主集中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石。

第六课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执政党,可以依法行使政府职能。( × )

点拨: 政府职能是政府应承担的职责和功能,其他政党、社会团体、政协、爱国组织都无权行使。 中国共产党虽然是中国的执政党,可以制定方针政策,但不能代替政府行使政府职能。

2、中国共产党依法行政。( × )

点拨: 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主体是政府。

3、人民政协是国家机关,行使国家职能。( × )

点拨: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 但其不是我国的国家机关,不能行使国家职能。

4、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 )

点拨: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政治上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在组织上是各自独立的;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互相监督的关系,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5、人民政协是各民主党派的政治联盟。( × )

点拨: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 除了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人民政协还包括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各界爱国人士、港澳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等。

6、在我国,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联合执政。( × )

点拨: 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是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 参政不等于执政。

7、中共中央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 )

点拨: 中共中央是中国共产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8、 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是遵守宪法和法律。( × )

点拨: 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准则。

第七课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1、 我国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实现了平等,因此各民族之间已不存在差异。( × )

点拨: 我国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实现了平等,但各民族之间的差异将长期存在,各民族在民族习惯、民族传统方面的差异是没有必要消除的。

2、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的前提和基础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在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 )

点拨: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前提和基础是国家统一,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的。

3、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的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 )

点拨: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的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不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4、国家和发达地区对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支持,是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原因。

点拨: 国家和发达地区对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支持,是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外部条件。 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原因是少数民族地区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

5、新中国成立后,宗教的本质发生了根本变化。( × )

点拨: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宗教状况发生了根本变化,但宗教的本质没有变化,宗教的本质仍然是唯心主义世界观。

6、在我国目前,宗教主要起积极作用。( × )

点拨: 在我国目前,宗教仍主要起消极作用,只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和一定范围内起一定积极作用。

7、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因此国家支持、提倡、鼓励人们信仰宗教。( × )

点拨: 我国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国家不反对人们信仰宗教,但也不支持、不提倡、不鼓励人们信仰宗教。

8、宗教不得干预政治,政治也不能干预宗教。( × )

点拨: 我国坚持宗教与政治、教育、司法相分离的原则,宗教不得干预国家的政治事务、学校教育和司法活动,“宗教不得干预政治”的说法正确。 我国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政治也不能干预宗教”的说法错误。但宗教人士依法享有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

第八课 走进国际社会

1、主权国家是国际社会的唯一成员。( × )

点拨: 国际社会的成员主要包括两大类型。 第一类是主权国家,第二类是国际组织。 在当代国际社会中,主权国家是最基本的成员,是国际关系的主要参加者。

2、构成主权国家最重要的要素是政权。( × )

点拨: 构成主权国家最重要的要素是主权。

3、国家的主权是由国际社会赋予的。( × )

点拨: 主权是指一个国家处理其国内事务和国际事务的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最高权力,是国家固有而非外界所赋予的,不从属于外来的意志,不受外来意志的干预。

4、我国支持联合国的各项工作,参与联合国的一切活动。( × )

点拨: 我国支持按《联合国宪章》精神所进行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活动。

5、联合国大会是唯一有权采取行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机构。( × )

点拨: 联合国安理会是唯一有权采取行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机构。

6、竞争、合作与冲突是国际关系的基本内容。( × )

点拨: 竞争、合作与冲突是国际关系的基本形式。

7、国家力量是国际关系的决定性因素。( × )

点拨: 国家利益是国际关系的决定性因素。

8、任何国家进行对外活动都只是维护本国的国家利益。( × )

点拨: 维护国家利益是主权国家对外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任何国家进行对外活动的目的都是维护本国的国家利益。但一个国家在对外活动中不能只顾本国国家利益,更不能以维护本国国家利益为由,侵犯别国的主权和安全、干涉别国的内政。 一个国家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还要尊重其他国家正当的国家利益,维护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

9、国家之间之所以合作,是因为两国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 )

点拨: 国家间的共同利益是国家合作的基础,而利益对立则是引起国家冲突的根源。 国家之间之所以合作,是因为两国有共同的利益,但两国的根本利益不一定一致,甚至可能是对立的。

第九课 维护世界和平 促进共同发展

1、国际恐怖主义是解决和平与发展问题的主要障碍。( × )

点拨: 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是解决和平与发展问题的主要障碍。

2、国际新秩序已经建立。( × )

点拨: 以发达国家为主导的国际旧秩序仍然存在,国际新秩序的建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3、世界的多极化趋势意味着当代世界已经实现了多极化。

点拨: 世界多极化深入发展只是趋势,多极化格局的形成将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

4、各国在建立国际新秩序上的主张是一致的。( × )

点拨: 各国的国家性质和国家利益存在差异,在建立国际新秩序上的立场也存在分歧,所以主张建立国际新秩序的意见并非一致。

5、国家性质和国家力量决定一国的外交政策。( × )

点拨: 国家性质和国家利益决定一国的外交政策。

6、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我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主导作用。( × )

点拨: 目前,我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重要的建设性作用。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应发挥着主导作用。

7、独立自主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目标。( × )

点拨: 独立自主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立场。 维护我国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目标。

8、我国与其他国家建立的战略伙伴关系,实质是一种结盟关系。( × )

点拨: 我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奉行不结盟政策。 我国与其他国家建立的战略伙伴关系是一种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国的平等相待、友好合作的关系。

学好高中政治的方法

怎么样学好高中政治高一政治学习方法心得体会。升入高中以后,多数同学可能都感到高中政治比初中政治难学了。其实并不是这样,高中政治相对于初中政治来说,高中政治更具有学科化的特点,高一政治学习方法每一年级都是一个学科,因此相对增加一些难度。但如果你肯下工夫、方法得当的话,相对来说就不会太难了,逐渐也会对这门学科增加一些兴趣,就会觉得政治其实和别的学科一样好学、一样有趣。

首先,是要处理好“死”与“活”的关系。“死”指的是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一定要准确全面把握,要死掉;“活”指要能够联系实际,进行活学活用,这就要求我们要走出教材课堂的小圈子,尽一切可能的将所学原理和现实生活相联系。其实经济学、哲学就在现实生活中。你不花钱吗?花最少的钱办最大的事就是经济,而且花钱这个活动中就涉及分配、消费、储蓄、保险、股票、第三产业等诸多经济学的问题,我们在网上交流就涉及第三产业、信息化、工业化的问题……所以关键还是要做个有心人,充满兴趣,主动地去感知政治、研究政治,而不是被动地去背政治。要相信知识获得的同时,乐趣的获得也会成为一种必然。正因为政治着重能力的培养,但又作为高考的一个科目,因此我们在学政治的时候要学会读书,把厚书读薄。在读书的过程中掌握“不动笔墨不读书”、“不记忆不读书”两个基本原则,二者合而为一,具体体现在勾画书本上。凡是勾了的就背,不勾的就不背,就这样把范围缩小,提高了高中政治学习效率。

其次,要提高阅读速度。也许现在要求同学们"一目十行"实在太难了,但是今天一行,明天二行……久而久之,就可以提高我们的阅读效率了,特别是将来在高三的学习中,此能力的提高会立下大功的。

再次,同学们还要学会做笔记。不仅记板书,还要记老师口头上说的重要的话,而且要留有余地,供今后补充,做到在学习中既动脑又动手。

上课很重要。课堂上认真听讲45分钟,比课外努力两个小时的效果还要好。逼自己把老师讲的东西当成故事来听,会有趣、轻松很多。课后没事干时偶尔翻翻课本,抽点时间理清一下知识的逻辑关系,对记忆有很大帮助。如果有时间,还可以找点课外书来看,不一定都要和政治有关,随便什么有关社会、科学的都行,甚至某些小说、野史亦可。多看点书,答题时虽然用不到这些东西,但会带来很多灵感。

多做题。对选择题搞题海战术,形成条件反射,考前重点看自己曾经做错过的题目。对于解答题,要多看,从标准答案中学习一些答题技巧。注意选择一些解答详细,最好有分析思路的参考书,参考书贵精不贵多。

同学们还要做生活中的有心人,对生活要关心,要注意,关心不只是要对时事政治那方面的,还有比如说社会、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我们可以通过关注这些来积累大量的感性素材。如果是那种对生活很麻木不仁,每天只知道关注自己,每天关注于身边那点鸡毛蒜皮的小事的人,肯定是学不好政治。另外,对生活关心的人因为用了心,所以记忆对他们而言,根本不是什么问题。俗话说的好:“苦心人天不负”、“有志者事竟成”!只要我们在平时的学习过程中多用心、肯下功夫,相信政治课就会在你感到愉快的过程中学好的!

怎么样学好高中政治切记:既然是非做不可的事情,非学不可的内容,那么改变对其的心态是最重要的。学会找到一些有效的方法,慢慢培养出兴趣来,过程就会变得有趣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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