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律师费是先付还是后付以及人身损害官司律师收费标准
什么?律师打官司居然要先收费?
在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对补偿不满意的情况下,大多数被征收人都会咨询律师,或者委托律师帮忙解决补偿问题。很多被征收人在咨询律师过程中,想要委托律师帮忙走司法程序的时候,律师会告知需要先支付委托代理费用,此时有些被征收人就会有疑惑了,万一打输了怎么办?律师费不是白花了吗?
对于被征收人上述顾虑我表示理解,但是需要说一下为什么要先收费再启动工作。首先,征收涉及的官司绝大多数都属于行政诉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诉讼是不能进行风险代理的,风险代理就是大家常说的先打官司后付费,这是禁止性规定,如果哪个律所或者律师打行政诉讼是先打官司后付费,则将会面临一定的处罚,重则甚至有可能会被吊销执照。
其次,律所的经营需要成本,律所的办公地点需要支付租金,律所配套工作人员需要支付工资,以及还有其他等一系列的经营成本;而律师也需要生活成本,没有经济收入来源,无论律所还是律师都很难生存。说句通俗的话,都吃不饱饭谁还能做这个行业呢?
最后,很多被征收人打官司是因为对补偿不满意,想要提高补偿,但是打官司必然存在一定的风险,而有些被征收人不愿意接受这个风险,还不甘心不打官司解决问题,一些被征收人就想把这个风险转移到律所和律师身上,要是提高补偿了大家双赢,要是真没有提高补偿他也没有任何损失,损失的是律所和律师,做了一系列的工作,最后没有任何报酬,但这对律所和律师真的公平吗?
很多被征收人咨询过我,谈到代理费问题时,提出了先打官司后付费的想法,我听到最后的一句话就是“你要是打赢了,我给你多少多少钱或者说我给你一半的补偿款” 之类的话,我每次都礼貌地拒绝了,并和他解释了为什么不可以打官司后付费。很理解这些人的想法,确实有人抗风险能力差,接受不了任何风险。但是,希望在律师拒绝你的时候,保持对律师的尊重与理解。行政诉讼就是禁止打官司后付费的收费模式,无论是律所还是律师都不能知法犯法呀!从我个人角度来说,我这个律师证也是经过千辛万苦才获得的,我为什么要冒风险呢?这是我挣钱的本领,我应该爱惜呀!还有就是做一个案子,我们律师需要付出很多努力,想各种办法希望可以早日帮被征收人解决问题,准备大量的案件材料,全国各地去给当事人开庭,我们也是付出大量精力的呀,把败诉风险转给律师真的很不公平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