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超过多少天社保自费以及请病假超过多少天社保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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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请假超过多少天社保自费?
- 2、请假超过多少天社保自费
- 3、重庆一公司规定请假超3天自费缴社保,公司这样做违规吗?
- 4、公司规定请假超过三天,员工需自行缴纳社保,这项规定是否合法?
- 5、请假超过多少天扣社保
请假超过多少天社保自费?
在上班的过程当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请假的状况,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请假休息或者是出门办理事情,可是有一些公司规定请假三天需要自费缴纳社保,社保是我们作为职工的权益,很多公司都会帮助员工缴纳社保的,那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请假多久需要自己缴纳社保呢?
公司交社保请假超过多少天自己承担?
请假与社保费用并无关系,但现实中好多单位规定会有类似规定,请签劳动合同时仔细阅读。为员工提供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为请假等原因而取消。只要处于在职状态,单位就有义务帮你缴纳社保。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由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社保费用由单位和职工本人共同承担。
在合同期内,员工请假经单位同意的,员工只需要支付保险的个人部分,不需要承担单位应承担部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每月缴存的社保费用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用人单位缴纳的,二是劳动者承担的。劳动者承担的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每月缴存的社保费用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用人单位缴纳的,二是劳动者承担的。劳动者承担的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保费用,规定事假期间由劳动者个人承担存在法律风险。原因为:
1、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律义务,不能以约定形式减免用人单位的这一法定义务。
2、劳动者请事假是得到用人单位同意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批准员工的事假,也可以规定事假期间不支付工资报酬,但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未提供劳动而不为其缴纳社保的理由不充分,没有法律依据。
3、劳动合同因法定和约定情形中止的,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报酬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除此之外,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其他关于单位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显然,员工请事假与劳动合同因故中止不可同日而语。就此而言,单位要求员工承担事假期间的社保费用,也欠缺合理性。
至于应由员工本人承担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在工资中扣除不违反法律规定。这部分费用本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由于劳动者未提供劳动没有劳动报酬,实际上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垫付了这部分的社保费用,用人单位有权在劳动者以后的工资报酬中进行扣减。但需要注意的是,每月扣减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不得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
所以说不管员工请假7天以上还是超过15天,在合同期内,员工请假经单位同意的,员工只需要支付保险的个人部分,不需要承担单位应承担部分。《社会保险法》明文规定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0内,必须代扣代缴“五险”,并没有规定“假期问题”企业可以让员工全额缴纳社保。
请假超过多少天社保自费
请假与社保费用并无关系,但现实中好多单位规定会有类似规定,请签劳动合同时仔细阅读。为员工提供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为请假等原因而取消。只要处于在职状态,单位就有义务帮你缴纳社保。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由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社保费用由单位和职工本人共同承担。
在合同期内,员工请假经单位同意的,员工只需要支付保险的个人部分,不需要承担单位应承担部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每月缴存的社保费用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用人单位缴纳的,二是劳动者承担的。劳动者承担的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重庆一公司规定请假超3天自费缴社保,公司这样做违规吗?
公司这样做属于违规,而且这样的规定没有任何法律效应。
现在是法制社会,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了劳动法的保护,但是有些公司明明知道相关法规,依然做出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事情,当我们碰到了此种情况,一定要积极向劳动部门举报,让这样的用人单位受到惩罚。
请假三天就要自费缴纳社保。
这样的荒唐规定出自重庆的一家公司。当员工请假超过三天以后,就要自费缴纳本月的社保,员工请假超过20天以后,就会自动离退。这个规定让很多网友笑掉大牙,如果说个人不知道劳动法也就算了,难道一家公司还不知道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吗?正所谓坏人不可怕,坏人没智商最可怕。
公司是这样的行为属于违规行为。
道理很简单,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以后,用人单位有100%的责任去给员工缴纳个人社保。即便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合同,用人单位同样需要给员工缴纳个人社保,而且员工可以获得最高11个月的双倍工资,所以作为劳动者的我们一点都不用这样的小伎俩,更不用生活在用人单位的剥削之下。
建议这些用人单位认真了解一下基础常识。
对于那些想要剥削和搜刮员工的用人单位来说,在你们侵害员工的合法权益之前,拜托你们首先认真学习一下基础常识,现在很多劳动者都已经把劳动法背得滚瓜烂熟了,有些用人单位竟然还会做出如此没有智商的事情。对于这些用人单位来说,劳动者千万不要到这样的公司工作,因为这样的公司肯定没有前途。试想一下,如果一个员工到处侵害员工的个人利益,你又怎么指望这个公司对你好呢?
公司规定请假超过三天,员工需自行缴纳社保,这项规定是否合法?
公司规定请假超过三天,员工需要自行缴纳社保,这样的规定是不合法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一定比例缴纳。我们参加工作公司需要为每一位员工购买社保和其他保险,员工在没有离职之前公司都应该为员工购买保障服务。并且我们的劳动关系是受到法律的保护,国家为每个公民建立个人社会保障号码就是在为公民提供保障,对于这家公司的做法自然是违法法律规定。
一、公司请假超过三天自行缴纳社保是否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在用工三十日之内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障服务,未办理社会保障服务的用人单位应该让办事机构代缴纳员工社保。如用人单位没有及时支付员工的社保,那么行政单位会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所以说这家公司这样的规定是不合法的规定。
二、如公司让员工签订自愿放弃协议书是否有效
因为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是建立劳动关系的,那么用人单位就应该向职工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服务,如购买保险,购买五险一金等责任,并且应该主动缴纳社保,那么让员工去签订自愿放弃协议书自然也是无效的,并且这样的规定也会干扰员工的正常工作,那么对于员工说自己的保障就得到了侵犯。
三、员工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入职时我们会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那么在这些协议中就会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怎么去做,以及员工受到的保障有什么,那么我们在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失就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机构划分责任,提供相关的证据让这些机构进行处理。我们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请假超过多少天扣社保
【法律分析】
请假与社保费用并无关系,只要处于在职状态,单位就有义务帮你缴纳社保。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由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社保费用由单位和职工本人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