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委会以及小区业委会几年换一届

众乐多签约作者2025-01-24 08:44:10195阅读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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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

1、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是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

2、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

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

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而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

业主委员会的任职条件有哪些???????????????????????????????????????????????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2、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

2)能够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3)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能够较好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

4)品行端正无劣迹;

5)热心公益事业。

综上问题所述什么是业主委员会的内容已经详细指出,建议具体详情可咨询当地政府,或者致电市长热线。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小区业委会成立条件

小区业委会成立条件:

一、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理论上来讲,只有入住率达到半数以上,才能证明业主委员会在理论上代表的是大多数业主的利益与要求。

二、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现实中可能会有开发商规划建筑面积较大,首批入住率较低的情形,针对这种情况,只要满足首批入住率超3成且已经使用两年这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可以成立业

主委员会。

三、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现实情况中不排除开发商资债务危机的,在开发完首批项目之后,无力开发其他批次,但又暂时不能完成重组的现象。只要满足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是可以申请成立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条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及权利

法律分析:业主委员会职责和权利如下:1、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决定以及决议;2、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3、与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4、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5、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6、督促业主交纳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三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三)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六)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七)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八)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九)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小区业委会以及小区业委会几年换一届

小区业主委员会如何成立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如下: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小区业委会的义务

小区业委会的义务有以下:

1、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4、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

5、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两者之间具有一定的法律关系和经济关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是委托者与受委托者、聘用与受聘的关系。业主委员会通常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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