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质押以及权利质押登记生效

我是谁的客人呢2024-08-30 16:20:21190阅读4评论

权利质押权利质押登记生效最近引起很多人的关注,是大家咨询最多的问题之一,接下来就聊聊权利质押权利质押登记生效,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什么是权利质押?

权利质押,是指具有交换价值的权利作为担保物的质押形式。包括:债权、股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权;不具有交换价值的权利,不能在此上设立权利质押,如人格权、身份权、抚养权、继承权等。

权利质押,只有在权利登记部门进行质押登记后,质押权人才享有优先受偿权.

权利质押以及权利质押登记生效

权利质押指什么?

权利质押,是指特定权利作为担保物的质押形式。但不是一切权利都可为权利质押的标的,作为权利质押标的的,只能是财产所有权以外的具有交换价值的财产权,如债权、股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权;不具有交换价值的权利,不能在此上设立权利质押,如人格权、身份权、抚养权、继承权等。正因为如此,权利质押是由法律规定的。我国《担保法》规定,包括债权、股权、知识产权、不动产收益权及其他可以质押的权利。权利质押的设定方式与动产质押的设定方式相同,首先由当事人订立质押合同,然后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期限由出质人向质权人交付权利凭证。权利质押与动产质押还有许多共同点,如质斩合同、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权人的权利义务、质权实现的方式等。

什么是权利质押 ?

权利质押,即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拥有的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并以凭证上的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权利质押属于担保物权的一种。《物权法》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支票、本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权利质押的设定方式与动产质押的设定方式相同,首先由当事人订立质押合同,然后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期限由出质人向质权人交付权利凭证。权利质押与动产质押还有许多共同点,如质押合同、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权人的权利义务、质权实现的方式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可以出质的权利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 汇票、支票、本票;(二) 债券、存款单;(三) 仓单、提单;(四) 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 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 应收账款;(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专利权利质押是什么意思?

发明专利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其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将其发明专利权利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发明专利权利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二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什么是权利质权

权利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权利进行质押,债权人享有的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可以对该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当事人进行质押的权利应当是法律规定可以进行质押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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