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和程序以及国家征用土地赔偿款的规定
土地作为不可再生资源,既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也是城市发展的基础。目前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属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一种是集体所有。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也就是说城市土地绝对归国家所有。
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用地需求不断增加,征收本属于集体所有土地成为满足城市用地的重要方式。我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但是作为对集体权利的让渡,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国家制定了严格的征收程序和补偿标准。下面小编就征地过程中的有关法律问题给大家作一个解答。
因此,对于征收集体所有土地需有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或国务院批准,而对于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有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总之,在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过程中,无论征地批准机关还是征地补偿标准法律都有严格的规定,征收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实施征地行为,否则将构成违法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