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增值税政策以及增值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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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免征范围
关于增值税的免征范围
在企业税收的增值是缴纳中有些项目是可以免缴增值税的?下面我就归纳一些可以免缴增值税的项目。
免征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3]》第十六条规定了下列8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8、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一、定期免税项目
定期免税项目以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公布项目为准。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
(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的计算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购进金额和相应的退税率计算。基本公式如下: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x退税率
或=出口货物数量x加权平均单价x退税率
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按以下公式计算退税: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x注明的征收率
其它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依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的增值税税额计算确定。
(2)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实施“免、抵、退”税办法:
“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当期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3)外贸企业出口和代理出口货物的消费税退税办法分别依据该消费税的征收办法确定,即退还该消费品在生产环节实际缴纳的消费税。计算公式如下:实行从价定率征收办法:应退税额=购进出口货物的进货金额x消费税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办法:应退税额=出口数量x单位税额;实行复合计税办法:应退税额=出口数量x定额税率+出口销售额x比例税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实行免征消费税办法。
出口货物的销售金额、进项金额及税额明显偏高而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拒绝办理退税或免税。
三、减免项目
未达到起征点的也予以免征增值税,增值税的减免权在国务院,任何地区、部门均无权减免增值税,但各省级国税局可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适用的起征点。除以上法定免税外,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委又陆续发文规定了一些新的减免项目,包括:
1、基建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加工厂、车间,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该企业建筑工程的,不征收增值税。
2、因转让著作权而发生的销售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录音磁带母带的业务,以及因转让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而发生的销售计算机软件的业务,不征收增值税。
3、经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4、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如水库供应农业灌溉用水、工厂自采地下水用于生产的,不征收增值税。
5、对电信部门及其下属的电话号簿公司销售电话号簿业务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6、销售给军队、军警的军事用品免征增值税;军队、武警系统所属企业生产的在系统内部调拨或销售的钢材、木材、水泥、锅炉等货物,免征增值税;军队、武警、军工系统各单位经总后勤部和国防科工委批准进口的专用设备、仪器仪表及其零配件,免征进口增值税;对军队武警、公安部门进口的警犬免征进口增值税。
7、残疾人用品免征增值税;残疾人提供的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进口的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免征进口增值税。
8、利用废渣生产的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
9、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销售给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的进口科研、教学书刊,免征增值税。
10、农村电管站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
11、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对国家计划内进口的化肥、农药,免征进口增值税。
12、对承担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企业销售粮食,以及其他粮食企业销售的军用粮、救灾粮、水库移民用粮和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的,免征增值税。
13、血站供应给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免征增值税。
14、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3年。
15、人民银行按国际市场价格配售的黄金,免征增值税。
16、黄金生产和销售单位销售黄金(不含成色为AU9999、AU9995、AU999、AU995;规格为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的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金),免征增值税。
17、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未发生实物交割的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的,由税务机关按照实际成交价格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返的政策,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18、对进口黄金(含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矿),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19、高校后勤实体为高校师生食堂提供的粮食、食用植物油、蔬菜、肉、禽、蛋、调味品和食堂餐具,免征增值税;高校后勤实体向其他高校提供快餐的外销收入,免征增值税。
20、校办企业生产的用于本校教学科研方面的应税产品(不包括消费税应税产品),免征增值税。
21、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中国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等4家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接受相关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借款方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和票据等抵充贷款本息的,免征资产公司销售转让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以及利用该货物、不动产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
22、铁路系统内部单位为本系统修理货车的业务,免征增值税。
23、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
24、对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在国内采购的货物,免征增值税。
25、驻华使领馆运进的公务用品,外交代表运进的自用物品,使领馆行政技术人员到任半年内运进的安家物品,免征进口增值税。
26、中远集团的轮船修理业务,免征增值税。
27、国家专业运动队进口或国际组织和国外赠送、赞助的体育器材,比赛专用服装,免征进口增值税。
28、对中标的加工生产企业为青藏铁路建设加工生产的轨枕和水泥预制构件,免征增值税。
29、由政府组织拍卖或指定机构销售非典捐赠物资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30、外国团体、企业、个人向中国境内捐赠的食品、药品、生活必需品和抢救工具等救灾物资,免征进口增值税。
31、对国内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产品增值税由先征后返50%调整为暂免征收增值税。
32、边境地区边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商品,每人每日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免征进口增值税。
33、远洋渔业企业的渔船在公海或国外海域捕获,并运回国内销售的自捕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免征进口增值税。
34、对民航总局直属航空公司和地方航空公司"九五"期间进口飞机(包括租赁飞机),暂减按6%计征进口增值税。
35、对利用煤矿石、煤渣、油母页岩和风力生产的电力,以及国家列名的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减半征收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房产项目
售后公房:原来是租赁的公房通过房改后,出售给原承租人
房改房:因住房制度改革中单位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售给所属职工的公有房屋
动迁房: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配套商品房: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为居民建造的配套商品房。
直系亲属赠与房产:直系亲属指的是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也是夫妻之间或者父母子女、祖父母之间关系。
合法继承房产: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
增值税及附加税
相关定义
增值税:指不动产在流动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部分为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及附加税计算方法
购房年限:普通/非普通住宅2年
= (全额÷1.05)×(5%+0.65%)
购房年限:非普通住宅≥2年购买年限
= (差额÷1.05)×(5%+0.65%)
(注:其中5%为增值税率,0.65%为附加税率,上海有个别区附加税率不同,以当地标准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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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减免形式有哪些
根据增值税法的有关规定,增值税的减税和免税形式有以下三种:即法定减免;临时减免和特定减免。
增值税减免税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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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减免规定,减免增值税分为先征收后返回、即征即退、直接减免三种形式。因此,其会计处理也有所不同。
(一)先征收后返回、即征即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按指定用途返回的会计处理。
(1)用于新建项目。
实际收到返回的增值税税款时,直接转作国家资本金。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国家投入资本
(2)用于改建扩建、技术改造。
收到返还的增值税税款时,视同国家专项拨款。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专项拨款
实际用于工程支出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
工程完工,报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对按规定予以核销的部分(不构成固定资产价值),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专项应付款--××专项拨款
贷:在建工程
对构成固定价值的部分,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
(3)用于归还长期借款。
经批准归还长期借款,即“贷改投”时,可转为国家资本金。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国家投入资本
借: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2.返还进口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会计处理。
国家根据需要,可以规定对进口的某些商品应计征的增值税采取即征即退的办法,退税额冲减采购成本,退税的直接受益者必须是以购进商品从事再加工的生产企业。
[例1]某外贸企业进口原棉一批,进口棉花所征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办法。该批棉花价值折合人民币500000元,应交增值税8500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外贸企业入账时:
借:物资采购5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0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等585000
收到进口商品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85000
贷:应付账款--待转销进口退税85000
外贸企业将进口商品销售给生产企业时(假设销售价款为6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02000元):
借:应收账款等617000
应付账款--待转销进口退税8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6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000
生产企业购进上述商品实际支付时(外贸企业要出具退税款证明):
借:物资采购515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2000
贷:应付账款等617000
3.用于弥补企业亏损和未指定专门用途的会计处理。
当纳税人实际收到返回的增值税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补贴收入
也可以通过“应收补贴款”反映应收和实收过程。反映应收退税款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补贴款--增值税款
贷:补贴收入
实际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增值税款
(二)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小规模纳税人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月份终了时,将应免税的销售收入折算为不含税销售额,按6%或4%的征收率计算免征增值税税额。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补贴收入
注:此种处理个人存在不同意见,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完全可以不核算免缴的增值税税额,即不必进行会计处理,免税销售收入减销售成本即为企业毛利。不必单独计入补贴收入。
2.一般纳税人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企业部分产品(商品)免税。
月份终了,按免税主营业务收入和适用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减去按税法规定方法计算的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其差额即为当月销售免税货物应免征的税额。
结转免税产品(商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应分摊的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结转免税产品(商品)销项税额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免缴增值税税额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
(2)企业全部产品(商品)免税。
如果按税法的规定,企业的全部产品(商品)都免税,工业企业应在月终将免税主营业务收入参照上年度实现的增值率计算出增值额(产销较均衡的企业也可以按月用“购进扣税法”计算),并将其折算为不含税增值额,然后依适用税率,计算应免缴增值税税额;零售商业企业(批发企业可比照工业企业)应在月终将销售直接免税商品已实现的进销差价折算为不含税增值额,然后按适用税率计算应免缴增值税税额。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作会计分录如下:
计算免缴税额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免缴税额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
对生产经营粮油、饲料、氮肥等免税产品的企业,虽然其主产品免税,但也可能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如粮食企业。按国家规定价格销售免税粮食时,可免交增值税;但若加价销售,就不能免税。饲料企业如果将购入的原粮又卖出或在生产饲料的同时还生产供居民食用的制品,则要交纳增值税,会计上应分别设账和分别核算。
注:
对此种处理个人存在不同观点:
1、如果公司既有征税产品又有免税产品,将与免税产品相对应的进项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一、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今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经国务院批准,3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制发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公告”),明确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同日,税务部门还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以下简称“6号公告”),对相关征管问题进行明确,主要包括免税或放弃免税开具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填写申报表等问题。
二、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内容及执行期限问题
刘运毛介绍,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分为两段:1月1日至3月31日,执行的政策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4月1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政策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今年第一季度,仍延续执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
根据15号公告规定,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应税销售收入,仅为纳税人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对于纳税人取得的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仍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不涉及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下游企业抵扣要求,对自己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部分享受免税政策,部分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放弃免税无需提供书面声明材料,在开具3%等征收率发票时系统会记录纳税人未开具免税发票的原因。
三、所有小规模纳税人都能享受新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适用主体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此:一是,不区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的,均可适用政策。二是,一般纳税人不能适用此政策,无论是免税政策还是暂停预缴政策,一般纳税人均不适用。
从政策规定可以看出,今年对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力度进一步加大,自2023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由原减按1%征收率征收,改为直接免征增值税,也就是说,叠加现有的起征点等增值税优惠政策,除少数适用5%征收率的业务外,免税政策几乎覆盖所有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力度非常大。
四、2023年第一季度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缴纳增值税?
今年第一季度,仍延续执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
举例说明:一家小型商贸企业,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不含税销售收入60万元,由于超过季度销售额4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标准,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但一季度小规模纳税人仍执行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因此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0.6万元。
五、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应税销售收入范围是什么?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应税销售收入,仅为纳税人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对于纳税人取得的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仍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大多数业务均适用3%征收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前期出台的一些减征政策,比如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减按2%征收,二手车经销减按0.5%征收等,其减征前的征收率均为3%,因此对于这些业务,既可以选择适用免税政策,开具免税普通发票;也可以仍适用原减征政策,按照减征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计算缴纳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主要有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劳务派遣选择5%差额缴纳增值税等等业务,在4月1日至12月31日间,不能享受免税政策,仍应按照相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六、如何理解小规模纳税人暂停预缴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公告)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上述政策明确,只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对应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才暂停预缴增值税。主要包括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预收款、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预缴增值税等。
举例说明:一家建筑企业,属于按季度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二季度预计取得建筑服务预收款20万元,由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3%征收率,因此不需要就二季度取得的预收款预缴增值税。如该企业在外地开展建筑施工业务,则从4月1日开始也不需要在外地预缴增值税。
需要特别说明的有两点:
一是,一般纳税人发生的预缴项目,均不得适用15号公告规定,均需按规定预缴增值税。
例如,建筑业的一般纳税人,就不得按照15号公告暂免预缴的规定执行。
二是,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对应的预缴增值税项目,不得适用15号公告规定,均需按规定预缴增值税,包括异地预缴和预收款预缴规定。
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取得预收款,因房地产销售适用5%征收率,因此,该小规模纳税人不适用15号公告的规定,需按规定预缴增值税。
再如,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异地不动产,因适用5%征收率,不得享受暂免预缴政策,仍需按规定异地预缴增值税。
七、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部分放弃免税?
小规模纳税人不涉及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下游企业抵扣要求,对自己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部分享受免税政策,部分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放弃免税无需提供书面声明材料,在开具3%等征收率发票时系统会记录纳税人未开具免税发票的原因。
举例说明:一家制造业小规模纳税人,全部销售额均为销售货物,适用3%征收率。预计2023年4月份销售额80万元,其中30万元下游企业要求开具专用发票,其他的50万元下游企业无特殊要求。该公司可以针对30万元收入放弃免税、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计算缴纳0.9万元增值税;其余的50万元销售收入,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开具免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地方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企业通过在园区注册有限公司,活用园区招商政策,可规范企业税收管理,满足企业政策申报需求,助力企业高效发展,同时也帮助地区完成经济发展目标。
通过申请专项扶持政策,节省的钱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用于企业周转运营,不仅降低了企业成本,还把控了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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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收优惠: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七)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八)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减税项目."
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一、正面回答
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季度销售额4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季度45万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分析详情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从2023年4月份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收入,直接免征增值税,不再受限于月销售15万、季度45万这个条件。
三、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是什么
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如下:
1、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2、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3、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如下: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这里的货物主要指的就是有形动产。当然,气体、电力以及热力也包括其中。我们在销售货物时,转让是获得所有权,而不是使用权。对于这一点,我们还是需要注意一下的。
销售或进口的货物的增值税税率是13%或9%。
2、销售劳务
劳务指的就是修理修配、加工劳务。销售劳务的增值税税率是13%。
不仅销售货物需要缴纳增值税,有偿提供劳务也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当然,这里的加工指的委托加工;而修理修配主要就是让不能工作的货物恢复原来的功能。比方说,汽车的维修。
3、销售服务
服务包括运输服务、建筑服务以及生活服务等。销售服务涉及的增值税税率是13%、9%以及6%。
销售服务包括的范围还是还广的。销售服务主要来自于“营改增”。这些销售服务,本来需要缴纳的是营业税,“营改增”以后才开始缴纳增值税的。
4、销售无形资产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或所有权的经济活动。我们比较常见的无形资产有商标、技术以及其他有益无形资产。具体来说,其他有益无形资产包括特许经营权、经销权、肖像权以及冠名权等。
销售无形资产的税率为6%或9%。
5、销售不动产
不动产是指不动产的所有权。常见的不动产包括构建物、建筑物等。比方说,我们购买的房产,也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另外,当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一起转让时,也是需要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销售不动产时,增值税适用的税率是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