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担保以及质押担保和抵押担保的区别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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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股票质押时间和比例都是有限制的,股票质押贷款的期限由双方来确定的,不过期限最长也只有一年,质押率绝对不可以超过60%。
作为刚刚进入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有时候我们也会看到自己持有的股票背后的上市公司公告称要解除质押。那么到底质押是什么情况呢?质押的分类是什么?又有怎么样的影响呢?今天我这个鏖战市场多年的老股民给大家好好讲一讲,那么大家看这一篇是完全够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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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质押是什么意思?
股票质押也就是说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股东会将他持有的股票当作抵押品,找银行申请贷款再或者是给第三者的贷款提供担保。
跟股票质押相对应的还有一个概念就是股票质押式回购,所谓的股票质押式回购就是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还会对接下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进行约定。
需要我们去留意的是,在股票质押这一块有上限,如一家商业银行接受的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超过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就是不应该的。
另一方面,由于股票作为质押物品已经抵押给了其他的单位,所以,质押的股票是不可以进行交易的。质押还有两把悬在头顶的两把利剑,分别是警戒线和平仓线。通常情况下,警戒线为160%,平仓线则为140%。
假如说这个股票价格下跌的话它触及到质押平仓线,质押机构会强制性的卖出质押的股票,造成的一系列影响可不能小看。
而股权质押可以解释成一种担保方式,就是担保债务的执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股权出质给债权人,假若出现了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就是有权利优先享受股权。
股份质押,是指出质人与质权人协议在出质人所持有的股份上设定限制性物权。当债务人到时间了却还不认真的履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还可以依据约定的就股份折价受偿。或将该股份出售而就其所得价金优先受偿的一种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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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什么会有股票质押?股票质押是好事还是坏事?
股票质押实质上就是是上市公司平时所归用到的一种融资手段。通常在财务状况不佳,公司经营不善的状况下,就像,一些占股占比较大的大股东就偏向于这种融资方式。
当然,股票质押也有风险,假如说这个股票价格下跌的话它触及到质押平仓线,而且大股东在这时又没有补仓或回购,可能造成股价下跌乃至崩盘。所以,作为有想法的投资者,要对公司的质押行为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十分注意。
1、股权质押公告在短期内会给上市公司的股价形成消极的影响,因为股权质押释放了一种公司现金流不充裕的信号,市场预期被降低。
2、从长期的角度来看,上市公司股东开始质股票押的话,对股价的影响属于中性甚至有点偏好。
股票质押是影响股票波动因素里的其中之一,但是,不是只有一个因素在影响股价,得结合不同的技术指标向更深层次了解。如果实在没法判断,可以直接进入这个诊股平台,输入股票代码,可以帮你判断解禁股的情况如何,值不值得买:【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
三、怎么办理股票质押?
物权法做出了规定,股权质押需要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然后去工商局申请股权出资设立登记,上交相应的文件就好。看到这里,大家都了解了股票质押的相关内容了吗?希望你们有所收获,祝投资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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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的概念及区别是什么
一、 抵押担保 与 质押 担保的概念 抵押 ,是指 债务人 或者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但不转移其占有关系,以此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分为 动产质押 和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凭证交付 债权人 占有,以该动产或权利凭证所表示的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和质押都是物的担保的重要形式。两者的相同点主要有: 1、设立的目的都是为了保证 债务 的履行和债权的实现。 2、可以充当抵押人或出质人的人员均可是债务人和第三人。 3、均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载明有关条款和内容。 4、担保的范围均包括主债权及利息、 违约金 、 赔偿金 和实现权利的费用,只是质押多了一项质物保管费用。 5、二者都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 从属性是指 抵押权 或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同时转移和同时消灭;不可分性是指债权人得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权利;物上代位性是指债权人对抵押物或质物消灭所得的赔偿金享有优先受偿权。 二、抵押担保与质押担保的主要区别 (1)担保物的种类不同 抵押物和质物都必须是抵押人或出质人有权处分的、法律允许转让的、便于管理和实施的财产,但在具体种类和范围上是有区别的。抵押物一般都是不动产,包括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 土地使用权 、房屋和可作为抵押物,但实践中以这些动产设定抵押的为数较少。而质物一般是动产,具有轻捷、简便、易于移动空间位置和便于保管的特点。其中权利质押的标的物包括 汇票 、 本票 、债券、存款单、仓单、 提单 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以及依法可以转让的 商标 专用权、 专利权 、 著作权 中的财产权等。 (2)是否转移占有权不同 在抵押担保中,抵押物的占有权不发生转移,所有人即抵押人仅将该物的交换价值提供给抵押权人。这样,就可以使抵押人充分利用和发挥抵押物的使用价值,取得收益,以清偿债权,从而保证债权人尽早实现债权,债权人同时又拥有优先受偿权。所以,抵押担保是一种最理想的担保形式,对债务人和债权人都有利。而质押是转移质物占有权的一种担保方式,质押合同一旦成立,出质人就应将质物移交给质权人占有,出质人仅保留质物的所有权,这是质押最明显的特征。由于质权人在占有质物期间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不得使用,从而导致质物的使用价值不能得到利用和发挥,这是质押的缺陷。但是,法律从保护当事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角度考虑,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牺牲质物的效用。 (3)公示方法和 合同生效 时间不同 在抵押担保中,考虑到抵押物的占有权不发生转移,我国法律设立了抵押物登记制度。其中规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林木;航空器、轮船、车辆: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以其他财产设置抵押权的,只要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质押中,由于移交质物本身已经具有了公示的功能,所以一般不必进行专门的登记,但也有例外,即以股票和 知识产权 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应当到相应的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对于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作了分别规定:在动产质押中,合同自质物移交时生效;在权利质押中,如果以汇票等债权出质的,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之日起生效;如果以股份出质的,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如果以股票或知识产权的财产权出质的,合同自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4)能否重复设置担保权不同 在抵押担保中,可以在同一担保物上设置两个以上抵押权。在质押担保中,由于是以交付质物、转移占有权为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所以不可能重复设置质权。
质押是担保的意思吗
质押算担保。质押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担保还包括抵押、留置、定金等方式。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