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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农村耕地是否可以继承?
- 2、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 3、农村土地可以继承吗
- 4、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 5、农村承包地可以继承吗?
- 6、农村田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耕地是否可以继承?
在农村,农民有两个重要的财富,一个是承包地,另一个是宅基地。很多人都在问,农村土地能不能继承,今天我们就来谈谈承包地和宅基地的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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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承包地可以继承吗?
关于农村承包地可以继承吗?其实,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承包地和宅基地都是归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民享有的只是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所以不存在继承一说。
不过,承包地的收益是公民的个人财产,所以其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的。而且,对于有些类型的承包地,如果在承包期内的话,其继承人是可以继续承包的。那么,哪些类型的承包地可继续承包呢?下面我们来看下。
大家都知道,承包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耕地、林地、草地是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是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五十四条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也就是说,在承包期内,继承人可继续承包林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但对于耕地和草地不能继续承包,由集体收回。当然,如果继承人与耕地/草地承包人为同一户,那继承人可继续承包。因为耕地和草地都是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的,户内所有家庭成员都享有同等的承包经营权,只要户内还有成员,集体就不能把承包地给收回去。
二、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上文我们就提到了,承包地和宅基地都是归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民没有所有权,所以宅基地也不存在继承一说。不过,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子,那就不一样了。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房屋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其继承人可以继承。而宅基地和房屋是不能分离的,所以继承人继承了房屋,也就获得了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过,因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比较特殊,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以如果继承人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在集体已有另一处宅基地了,那么,继承的房屋是不能翻建、重建的,待房屋不可居住后, 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关于农村土地的继承问题你了解了吗?有任何关于土地相关疑问,欢迎留言沟通!
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继承。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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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的土地是不可以继承的,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不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不过农村土地上的房屋是归个人所有是可以继承的。城镇土地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所有土地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土地所有权。
一般农村的土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土地不能继承。
(一)、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的类型分为耕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将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
1、“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2、“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承包方的主体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
3、针对“其他方式的承包”,该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权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该项规定实际上是针对上述“四荒”地做出的,并不包含耕地,对于耕地。
(二)、因我国耕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而非个人承包制,家庭成员中有死亡的,减人不减地。本来不需通过继承也可保存承包权。
但《土地承包法》中规定承包期内,全家转为非农业,承包地收回。即集体组织里没有符合户口规定的家庭成员了,土地由集体收回。但子女可以继承老人承包的土地所产生的收益。
二、什么情况下才出现农村土地的继承问题?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户与所在村集体依法设立承包合同,所承包土地归农民家庭合法经营,农户是承包地的承包方。所以,农村土地的承包人是“农户”,而非农户家庭中的某一个人。依据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农户家庭成员的变化,不会出现继承问题,只有当承包农户消失,比如全部死亡、全部迁户到城市等情况,才会视为农户消失,这个时候就牵扯到继承问题。不过这时候的土地多数情况会被集体收回。
任何人使用土地,都得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只有在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支配该土地。在中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或者是单位都只有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土地的情况下,每年需要根据土地类型以及土地面积支付土地使用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村居民所使用的宅基地权属是归村集体所有,村民仅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一律不准买卖和转让。宅基地不属于公民的私有财产,因而不发生继承问题。
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农村土地使用权不可以继承,因为土地使用权与当事人的身份息息相关。但是继承人可以继承死者承包土地所得的收益。继承的时候首先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农村承包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承包土地是不可以继承的。农村耕地的所有制是集体所有制,个人是无权取得所有权的,因此不可以被继承。但是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是可以继承的。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农村田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田地不可以继承,只能继承田地的使用权。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没有土地的所有权,不能作为被继承人的财产,不能成为遗产,因此也不能被继承。但对于农村土地上的使用权是可以被继承的,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田地。农民享有的只是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所以不存在继承一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