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发明专利权归属以及委托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

众乐多签约作者2025-02-16 08:54:06190阅读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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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归属如何确定?

;   专利权的确定根据不同的情形,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3、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4、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5、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6、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综上所述,公民在发明了专利之后,一般需要及时的去申请专利,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发明,而在实践中,可能会由于情况的不同,所以在具体确定专利权归属的时候,会区分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如果产生纠纷的可以请求专业人士的帮助。        

委托发明专利权归属以及委托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成果归谁所有

视情况而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八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依法实施该专利。因此,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成果归属,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归研究开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五十九条,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依法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受托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归谁呢?

我国《专利法》第8条明确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由上述规定可以得知:受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的专利权的归属,双方有约定的就按照约定来处理。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发明创造应该归完成人,这里的完成人就是受托人,法律这样规定既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同时又合理地维护了对发明创造的完成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也就是这里的受托人)的利益,有利于鼓励发明创造。

被委托发明人职务发明属于谁?

职务发明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总体上看,有这样一些观点。1、以单位的业务范围来划分。即凡是属于单位业务范围内的有关发明创造,均认为是职务发明。从单位的角度看,单位雇佣职工的目的就是为了发展其业务,职工有义务为发展单位的业务而努力,因此,职工完成的一切在单位业务范围内的发明创造行为均属于履行职务。2、以完成发明创造是否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作为划分职务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标准。3、以完成发明创造的时间是否是业余时间作为划分职务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标准。4、以单位是否立项作为划分职务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标准。5、依照岗位责任制和聘任合同所约定的范围作为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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