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省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以及在外省能办理离婚手续吗

民法典熟客五一天2024-05-21 14:08:36318阅读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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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

【法律分析】:异地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离婚的条件和办理方式有如下两种: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共同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种情况下,无法在双方共同工作、生活的外地办理。2、诉讼离婚。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需要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办理,但现实中夫妻双方共同在外地工作、生活,不便或不愿回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不少,此时,如果有居住证或者其他证据能够证明被告在实际居住地连续工作、生活满一年以上,就可以在实际居住地起诉离婚,而不必回户籍所在地,只是需要搜集相应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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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省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以及在外省能办理离婚手续吗

可以在外地办离婚手续吗?

不建议在外地办理离婚,因为手续很麻烦。

当然,实际上是可以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

但是在异地只能是起诉离婚。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1、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1)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2)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2、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3、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在异地可以办离婚证吗

如果是协议离婚不能在外地办理,而诉讼离婚要求被告在外地已经居住一年以上,才能在外地办理离婚。但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能就子女的抚养权、财产分割等事宜达成协议的,可以到配偶任何一方的户籍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即可。离婚在其他地方是不能约定的。

如果双方不能就离婚、财产、子女等离婚事项达成协议,只能通过讼诉离婚,则管辖法院应为被告居住一年以上的,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两个人都在外地,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我国目前没有确立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制度,夫妻双方向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在其他地方是不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

因此男女双方都在外地的,不可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必须回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拓展资料:夫妻离婚一般有两种途径,一种就是夫妻协议离婚这样的方式比较简单,而且离婚的进度比较快,只要双方能达成一致即可,另外一种就是诉讼离婚,主要是双方矛盾重重,在利益分割方面没有达成一致,或者一个愿意离婚,一个不愿意离婚。结婚容易,离婚难,这主要就是避免夫妻之间冲动离婚,不能因为一时的生气而做出错误的决定。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在异地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

夫妻户口在异地离婚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若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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