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危险作业以及什么是危险作业罪违法行为

民法典熟客五一天2024-06-05 11:58:10285阅读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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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危险作业包括哪些危险作业的介绍

1、危险作业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破土作业、吊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

2、危险作业是在活动过程中产生高度危险性的作业,因此只有采取一定的安全方法进行活动,才能够控制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减少损害发生的几率。

什么是危险作业以及什么是危险作业罪违法行为

危险作业包括哪些?

高度危险作业是指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高度危险作业是在活动过程中产生高度危险性的,因此只有采取一定的安全方法进行活动,才能够控制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减少损害发生的几率。

民法通则规定的典型的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案件有:产品缺陷致人损害、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环境污染致人损害、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等损害赔偿案件,以及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雇员工伤的雇主责任、雇员侵权的雇主责任。

扩展资料:

高度危险作业的认定,必须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对周围环境有危险的作业(这里的周围环境是指人们的财产或人身的安全状态。

2、必须是在活动过程中产生危险性的作业。当高度危险作业的客体在没有被投入营运活动时,只是作为一种静止的物体存在,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危险。即使造成损害,也不属于该种责任。

3、必须是需要采取一定的安全方法,才能进行活动的作业。高度危险作业是在活动过程中产生高度危险性的,因此只有采取一定的安全方法进行活动,才能够控制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减少损害发生的几率。

什么是危险作业

危险作业是指对周围环境高度危险的作业,如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等。

危险作业的判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对周围环境有危险的作业(这里的周围环境是指人身、财产安全)。

2、必须是在活动过程中产生危险性的作业。高度危险作业对象未投入运行时,仅作为静态对象存在,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即使造成损害,也不属于这种责任。

3、必须是需要采取一定的安全方法,才能进行活动的作业。高危险作业在作业过程中产生高危险性。因此,只有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来开展活动,才能控制活动中的危险,降低破坏的可能性。

相反,如果不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风险将大大增加。这也决定了法律对此类活动的程序有严格的规定,或者对此类活动有特殊的要求和责任。

扩展资料:

危险作业的相关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三条  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铁运输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证明损害是被害人的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负赔偿责任。被侵权人在损害发生时有过错的,可以减轻经营人的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五条  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力防止他人非法占有的,应当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 -高度危险作业

参考资料来源: -高度危险责任

危险作业有哪些?说明是两种以上,相关安全要求。

危险作业,是指对周围环境具有较高危险性的活动。

例如:

1、动火作业:指工作时会产生明火或高热的作业。如进行电焊、氩焊、乙炔切焊、塑料熔焊等作业,或使用喷灯、砂轮、 热风枪、瓦斯焊枪、切割装置时会产生高热现象 ,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之作业。 

2、密闭空间/溶剂涂布作业:在水槽、油槽、化学槽、树脂槽、气体槽、活性碳槽等各式储槽内或风管、管沟、筏基等 地下室蓄水池或通风不良空间,可能因含氧量不足(O2 含量低于 18%)或存在有害气体而造成意外之作业。 

3、危险管路拆卸、钻孔作业:指各式酸、碱、有机溶剂、毒性气体、助燃气体、可燃气体、腐蚀气体、高温流体或低温 流体等管路拆卸或钻孔时 , 可能因泄漏或高低温而造成意外灾害之作业。 

4、吊挂作业:指使用固定式起重机、移动式起重机、 人字臂起重杆、升降机、营建用提升机、吊笼、卷扬机、简易升 降机等进行货物吊升搬运之作业。 

5、高架作业:指未设平台及防护栏而架空高度在二公尺以上处所或开口旁,包括天花板或屋顶施工、踩于架空管线,线 槽,管架或钢梁上施工;已采取其它安全措施或依规定设有平台及护栏而架空高度在五公尺以上处所;在楼梯上使用梯子施工;或搭脚手架等作业;或从事外墙清洗作业。

危险作业一共有几项,分别指的是什么

危险作业是指对周围环境具有较高危险性的活动。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高度危险作业包括:1.高空,2.高压,3.易燃,4.易爆,5.剧毒,6.放射性,7.高速运输工具,这些作业都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性。

高度危险作业的认定,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对周围环境有危险的作业(这里的周围环境是指人们的财产或人身的安全状态)。

2.必须是在活动过程中产生危险性的作业。当高度危险作业的客体在没有被投入营运活动时,只是作为一种静止的物体存在,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危险。即使造成损害,也不属于该种责任。

3.必须是需要采取一定的安全方法,才能进行活动的作业。高度危险作业是在活动过程中产生高度危险性的,因此只有采取一定的安全方法进行活动,才能够控制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减少损害发生的几率。反之,若不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就会大大地增加危险性。这也决定了法律对此类活动在程序上有着严格的规定,或对这类活动有特殊的要求,赋予特别的责任。

危险作业的定义,包括的范围有哪些

危险作业是指对周围环境具有较高危险性的活动。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危险作业包括范围有:户外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这些作业都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性。

扩展资料:

高度危险作业的认定,必须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对周围环境有危险的作业(这里的周围环境是指人们的财产或人身的安全状态。

2、必须是在活动过程中产生危险性的作业。当高度危险作业的客体在没有被投入营运活动时,只是作为一种静止的物体存在,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危险。即使造成损害,也不属于该种责任。

3、必须是需要采取一定的安全方法,才能进行活动的作业。高度危险作业是在活动过程中产生高度危险性的,因此只有采取一定的安全方法进行活动,才能够控制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减少损害发生的几率。

参考资料来源: -高度危险作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安监总局明确40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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