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发错工资谁承担以及财务发错工资谁承担责任
温馨提示:这篇文章已超过312天没有更新,请注意相关的内容是否还可用!
这篇财务发错工资谁承担财务发错工资谁承担责任是一篇神奇的文章,当你看到财务发错工资谁承担财务发错工资谁承担责任的时候,说明你的好运即将来临,众乐多普法为你加油!
本文目录一览:
- 1、财务错发岗位工资,行政要承担责任吗?
- 2、财务犯错误发两次工资怎么办?是需要自己承担吗?
- 3、财务算错账给一员工多发了工资,员工已离职钱要不回来了,这个责任应该谁承担?
- 4、发错工资可以如何处理
- 5、财务发错工资由谁承担责任
- 6、财务发错工资谁承担
财务错发岗位工资,行政要承担责任吗?
如果行政是编制工资表的人,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公司的工资表是由财务编制,并由其审核的话,行政是不承担责任的;但如果财务错发的的工资是由表示行政编制财务审核的,那行政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岗位工资是固定的,每个月的金额都一样,会错发一般只能发生在编制环节。因为公司方案是由行政部门制定的,岗位薪资的工资也是由行政部门根据工资方案来编制的,所以这个环节发生错误,大部分原因都是因为行政部门的原因,行政当然是应该承担责任的。
财务一般是对工资表进行审核,但是岗位工资因为是固定的,所以如果发生错误属于相当低级的错误,财务每天的日常工作非常多,对于这种基础问题一般会忽略,所以可能会漏审,当然财务漏审也是有责任的,所以财务和行政需要共同承担错发的责任。
但其实这个问题的责任并不是很大,因为除非是遇到员工离职的情况,不然大部分员工下一个月依然是要领取工资的,如果发生了错发的情况,可以跟员工沟通,在下一个月的工资里进行补发或扣发。所以遇到这种情况,财务和行政不应该互相推诿,应该共同承担一起把问题解决。
财务犯错误发两次工资怎么办?是需要自己承担吗?
多领工资的职工获取的第二份工资没有法律的依据,属于不当得利,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多领工资的职工退还。财务工作人员无需承担垫付责任,但是最好还是在工作中尽职尽责。
财务算错账给一员工多发了工资,员工已离职钱要不回来了,这个责任应该谁承担?
财务给公司员工发多了工资,员工早已离职,通常是到账错误发生的人员承担责任,如果金额巨大,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进行追讨。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3 年,劳动合同进入“无纸化”时代,延续30多年的纸质劳动合同将逐步进入电子化新时代。电子劳动合同与纸质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发错工资可以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
1、协商解决,攻心为上。
该员工推三阻四不愿意归还错发的工资,基本上都是抱有侥幸的心理,认为钱是公司自己打进来的,过错又不在自己,在贪婪心理的驱使下才会找各种理由拖延归还,以按走司法途径的思路与该员工协商,言辞一定要强势且上纲上线,说明这笔错发工资是你的“不当得利”,公司限期让你返还,如在规定期限内收不到你返还的错发工资,将走司法途经追回公司损失。
2、看公司制度是否完善,如果有关于这方面的奖惩制度按制度执行,财务可以做相应的处罚 但责任人的保罚金额不能超过该人工资的三分之一,最低限不能少了最低生活标准,另如果有证据标明是错发,不返则可以从以后工资中扣。
3、证据充分,可走司法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财务发错工资由谁承担责任
财务发错工资的,应当由财务承担责任,但是劳动者应当将多发的工资返还。因为此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财务发错工资谁承担
可以把实际情况给老板说一下,如果还不解决问题的话就去劳动监察答对投诉,同时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一般情况下,由财务工作人员对内承担责任,公司对外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