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111条规定以及刑法第111条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

普法使者陈光辉2024-10-09 10:08:27963阅读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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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内容:行为人如果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的,一般处5-10年有期徒刑;犯罪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的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条 【立法目的】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刑法第111条规定为境外的机构或者人员

刑法第111条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刑法第111条规定是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第111条规定以及刑法第111条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

刑法里如何认定刑法第111条

刑法第111条规定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构成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一般处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第111条规定

刑法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刑法做如下划分:

1、狭义刑法与广义刑法

狭义刑法指刑法典,是专门、全面和系统地规定犯罪、刑事责任的法律。

广义刑法是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的一切法律,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单行刑法是专门就犯罪和刑罚中的一个或几个问题做出规定的刑事法律。通常是规定某一个或几个特定行为为犯罪并规定对其如何处罚罚。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单行刑法是专门规定犯罪和刑事责任的法律,但不全面系统;

附属刑法是规定于其他法律中关于犯罪和刑事责任的条款。因其内容是关于犯罪和刑事责任的,但附属(规定)于其他法律里,因而是附属刑法。它既不专门,也不系统,更不全面。

刑法修正案的归类问题。

《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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