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未批先建怎么处理以及农村宅基地未批先建处罚

众乐多签约作者2024-09-24 12:32:15583阅读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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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未审批已建成怎么办?

您好,农村建房未审批已经简称的情况下,房屋原则上属于违章建筑,存在被拆除的风险。且如新增乱占耕地建设的,手续无法补办。但也有例外:

如:1987年,我国正式实施了《土地管理法》,在1986年建设的无证房就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不存在审批问题。

再如:2008年开始实施《城乡规划法》,农村建设的房屋需要获得建设规划许可证。如系在该法颁布实施前扩建建设,有完整的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没有许可证也不能认定为违建。

建议根据宅基地历史使用情况,符合一户一宅的情况下,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如无法补办手续,则需要承担可能无补偿的被拆的风险。

农村宅基地未批先建怎么处理以及农村宅基地未批先建处罚

未批先建整改措施

法律分析: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农村宅基地未批先建怎么处理

未经批准在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需拆除后将土地退还。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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