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女顾客发生争执。之后,男店员还因被女顾客踢了一脚,而掌掴女顾客。报警处理后,民警将双方带回接受调查

我是网站访客2024-06-24 16:12:0319阅读0评论
上海,某网红咖啡店男店员因出餐时间问题,与女顾客发生争执。之后,男店员还因被女顾客踢了一脚,而掌掴女顾客。报警处理后,民警将双方带回接受调查。据了解,事发后双方在相关部门的调解下,男店员向女顾客道歉处理此事。

(来源:掌闻视讯)

监控视频显示,事发在6月17日早上8时31分,可能当时的时间还比较早,咖啡店门口处没什么人。

男店员被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女顾客催促后,就说:“首充做完就是你的!不好意思啊!”

女顾客质疑称:“我告诉你啊!我赶飞机的!你说七八分钟,我等等也就算了!”

男店员听到女顾客说要赶飞机,立即就说:“那好!我给您退餐!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实在抱歉!”

以上对话内容看起来没什么,男店员还挺客气的。毕竟耽误人家坐飞机,那损失男店员可担当不起!

紧接着,女顾客掏出手机要录视频!这时男店员就开始发火了。男店员说道:“麻烦你不要对着我拍!你再这样我就报警了!我有肖像权!你拍什么拍?”

男店员一边说,一边将女顾客的手机抢了过来。

可女子却不以为然的说道:“你报警!你报啊!”

这时男店员将手机还给了女顾客,并质疑下订单时间不是8点15分、下订单记录显示只有十分钟。

随后男店员指责女顾客称:“十分钟你都等不了,你喝什么咖啡啊!你要等么?不等就给我滚!”

监控视频显示,女顾客在店外挑衅男店员说道:“你有种你过来!”

男店员一气之下,真的走出店外!制止女顾客录视频!并说道:“你有什么资格拍?”

女顾客随即就踢了男店员一脚!

男店员扇了女顾客一巴掌,并说道:“你再踹!”

女顾客被打了一巴掌后,有点懵!反应过来后,其又想拿台面上的东西砸向男店员。

之后,双方扭打在一起。双方发生争执持续约30分钟,就被警务人员带回辖区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附近店铺工作人员称,该店铺正常营业,但涉事男店员在事发后,就没有见到回来上班。

据了解,事发后双方在相关部门主持下调解,最终,男店员向女顾客道歉处理此事。

1、有网友质疑称,喝个咖啡等十分钟不过分。女子说,她能等七八分钟,但十分钟就等不了,还说赶飞机,但却又不怕报警耽误时间,怀疑是来找茬的!

也有网友认为,从整个过程来看,男店员一开始没有问题,还很有礼貌,是女顾客挑事在先的,且还是其先踢踹男店员的,这一巴掌,一点也不冤!

2、那么从法律上讲,如何评价此事呢?

首先,公民确实有肖像权,女顾客不能随意侵权。

民法典第1018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简而言之,除非是民法典第1020条规定的5种法定情形,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否则,女顾客的行为就构成民事侵权。

其次,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权利人有权自我救济。

民法典第1177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具体而言,女顾客当时是在实施民事侵权行为,男店员不加以制止就会造成被侵权的后果,因此,其有权自我救济,上前去制止女顾客的侵权行为。

最后,任何纠纷都要依法处置,切勿动手打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或殴打他人,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简而言之,男店员被女顾客踢踹后,以当时的情况,其有能力、有条件报警处理,报复性打回女子一巴掌,并继续与女子扭打在一起,就是属于互殴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也就是说,双方之所以都愿意接受调解处理此事。主要是因为二人的行为已经发展成为互殴了,要是不接受调解处理的话,都会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只是先动手、先挑事的女顾客会被处罚得更重而已。

当然,男店员的打击力度要强于女顾客,因此,男店员给女顾客道个谦解决此事,也是可以理解的!

3、还有网友认为,昨天这家品牌店的女员工才将咖啡粉泼到女顾客身上,也是因为出餐慢的问题。建议注明等待的具体时间,这样双方就不会有争议了。

对此,您怎么看?


与女顾客发生争执。之后,男店员还因被女顾客踢了一脚,而掌掴女顾客。报警处理后,民警将双方带回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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