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员怎么办理居住证以及外地人员怎么办理居住证续签

众乐多签约作者2024-05-17 10:28:52190阅读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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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如何办理居住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对于居住证的办理现在国家也出台了一些新的相关规定,因为现在的外人来员是越来越多了,所以这种情况一定要有所规划才可以。那么我们如果在外地居住如何办理居住证呢,下面我们来介绍有关于外地人如何办理居住证?居住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对于 居住证 的办理现在国家也出台了一些新的相关规定,因为现在的外人来员是越来越多了,所以这种情况一定要有所规划才可以。那么我们如果在外地居住如何办理居住证呢,下面我们来介绍有关于外地人如何办理居住证?居住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外地人如何办理居住证

1、我们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以自己的 房产证 、或者租房合同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

2、如果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 户籍 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以劳动合同、社保记录档案或学生证、亲属户籍资料等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居住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1、居住证的办理流程:申办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身份证)、 房屋 租赁协议或者有关居住证明等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至在沈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同时,经查验手续合格的,现场予以办理。

2、如果《居住证》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7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证》签发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变更登记。

以上我们为大家介绍的是关于外地人如何办理居住证?居住证办理流程是什么的相关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应该有了一些了解吧。居住证的办理我们说也是要一定的程序才可以的,而且我们要等待一定的工作日才可以办理好,希望我们的介绍可以帮助大家。

外地人怎么办理居住证

一、怎样办理居住证

1、办理居住证流程如下:

(1)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2)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3)如果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六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六个月以上;

(4)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申办人携带有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身份证等,现场给予办理。

2、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二、居住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居住证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固定合法居住处所证明;

5、半年以上社会综合保险证明。

外地人员怎么办理居住证

当地的居委会或是街道办、派出所都可以。1、外地户口异地居住证明即暂住证;2、准备两张白底照片(1寸);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到所在的派出所办理;5、大概一周左右能出来。

在外省居住怎样办居住证,去哪里办

当地的居委会或是街道办、派出所都可以。

1、外地户口异地居住证明即暂住证;

2、准备两张白底照片(1寸);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到所在的派出所办理;

5、大概一周左右能出来。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外地人员怎么办理居住证以及外地人员怎么办理居住证续签

异地居住证怎么办理

当地的居委会或是街道办、派出所都可以。1、外地户口异地居住证明即暂住证;2、准备两张白底照片(1寸);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到所在的派出所办理;5、大概一周左右能出来。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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