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专利含组件专利不侵权以及外观专利属于专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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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两个产品外观一致,分别获得不同种类的外观专利,是否侵权?
- 2、售卖专利产品的一部分组件算侵权吗?
- 3、我有了外观专利我就不侵权了吗?
- 4、外观专利怎么改动不算侵权?
- 5、外观专利怎么样才能不算侵权
两个产品外观一致,分别获得不同种类的外观专利,是否侵权?
在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上,采用与授权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外观设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具体如下:
(1)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认定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者相近。确定产品的用途,可以参考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产品的功能以及产品销售、实际使用的情况等因素。
(2) 人民法院应当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其中,人民法院在认定一般消费者对于外观设计所具有的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时,一般应当考虑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授权外观设计所属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的设计空间。
人民法院在认定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相近时,应当根据授权外观设计、被诉侵权设计的设计特征,以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进行综合判断;对于主要由技术功能决定的设计特征以及对整体视觉效果不产生影响的产品的材料、内部结构等特征,应当不予考虑。
下列情形,通常对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更具有影响:
(1)产品正常使用时容易被直接观察到的部位相对于其他部位;
(2)授权外观设计区别于现有设计的设计特征相对于授权外观设计的其他设计特征。
(3)对于成套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被诉侵权设计与其一项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4)对于组装关系唯一的组件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被诉侵权设计与其组合状态下的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5)对于变化状态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被诉侵权设计与变化状态图所示各种使用状态下的外观设计均相同或者近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被诉侵权设计缺少其一种使用状态下的外观设计或者与之不相同也不近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未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扩展资料:
专利侵权行为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两类。
直接侵权行为:这是指直接由行为人实施的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其表现形式包括: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间接侵权行为:这是指行为人本身的行为并不直接构成对专利权的侵害,但实施了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害专利权的行为。间接侵权行为通常是为直接侵权行为制造条件,常见的表现形式有:行为人销售专利产品的零部件、专门用于实施专利产品的模具或者用于实施专利方法的机械设备;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授权或者委托,擅自转让其专利技术的行为等。
参考资料:
北京法院网-专利侵权判定指南
售卖专利产品的一部分组件算侵权吗?
算,专利法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所以你的专利茶农不管是作为配件还是主要售卖对象,只要是售卖行为,没有经过你的许可,都算是侵权行为。算,专利法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所以你的专利茶农不管是作为配件还是主要售卖对象,只要是售卖行为,没有经过你的许可,都算是侵权行为。
我有了外观专利我就不侵权了吗?
对于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而言,很让人感觉悲催的是:你的一件产品可能会同时侵犯很多个并存有效的专利,即便你自己拥有专利也于事无补。有时真只有躺枪的份儿。但是,如果你拥有你产品的外观专利,那么确实可能保证你不会再有外观侵权风险,倘若你这件专利确实是经得起挑战的有效专利。外观专利与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有本质区别。巧妙利用外观的特点,你可以有效地排除外观侵权风险。如果不想抠法理,可直接跳读结尾的总结部分。 不错,你可能已经猜到了,同一件产品应当是不能同时侵犯两件外观专利的,至少在当今中国尚不保护局部外观的制度之下,并且暂且不考虑色彩,理当如此。因为如果你的一件产品被控侵犯多件外观专利的话,尽可以先让这些专利权相互PK,结果通常是只剩下一件有效专利。理想情况下,其他的均会因为无新颖性或重复授权而被无效掉。无效证据就是最终硕果仅存的这件专利。当然可能很不幸的是,你的产品可能被证明侵犯这件外观专利的专利权。可如果这件专利在你名下,你不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当然还存在一种大不幸的在法理上可能有争议的罕有例外:即你产品的外观与分别获得专利权的两件外观均不相同,但相似;从而可能同时侵犯这两件外观专利,而这两件外观专利又没有相似到可以以一件无效掉另一件的程度。难免让人有点晕,不过这属于极小概率事件,在法理和认定上也会存在争议。这些可以先不管,因为以下的建议也已经尽量把这种罕见的大不幸考虑在内了。 其实你已经知道了:第一时间为你的产品申请一件外观专利,记得要保护色彩,而且应当是为你的产品申请一样的而不是相似的外观,否则可能不严密。如果你做了该做的功课,你的外观专利应当是经得起考验的有效外观,主要指没有在先的相同或很近似的外观申请。这种情况下,恭喜你,你的产品基本上不会有外观侵权风险了。 如果不走运,已经有在先专利权了,只要你的产品外观与他人的在先外观不一样,仅是多少有些近似,你自己的外观尽管申请在后,但还是有发挥作用的空间的。尽管你自己的外观专利依照法律不能成为不侵权抗辩的理由,但如果你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你的外观专利做一个专利权评价报告,而且评价报告对你的外观的稳定性给出了积极结论,则你可以推定: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你的外观专利,也就是你的产品的外观,与那件在先外观是不近似的。这个推定能够在法庭上对你的不侵权抗辩给予最有份量的支撑。如果专利权评价报告的结论对你不利,你就不要向别人提这件事了,更别在法庭上把报告拿出来。
外观专利怎么改动不算侵权?
外观专利以下改动不算侵权:一、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专利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二、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三、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即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经过对比,可能出现以下三种结果:(一)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就认定前者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成立;(二)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将可能根据等同原则,也认定专利侵权成立;(三)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在整体上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就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不成立。
外观专利怎么样才能不算侵权
据《专利法》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