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信用卡管理罪_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量刑标准严重
有缘千里来相见,希望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量刑标准严重能很好的解决你要查找的问题!众乐多普法和你一起进步共同成长!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什么
1、法律分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属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
2、法律主观: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构成要件:客体是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主体是一般犯罪主体,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单纯的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而信用卡诈骗罪则还必须包括非法占有的目的以及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实施诈骗行为,则只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4、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刑标准如下: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5、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犯罪对象是信用卡,行为中的犯罪对象既包括伪造的信用卡,又包括伪造的空白信用卡。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都认定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妨害信用卡管理司法解释
1、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的司法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2、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3、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认定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4、法律主观:关于新司法解释规定: 恶意透支信用卡 可判无期,回答如下: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 妨害信用卡管理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于今起施行。
5、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称银行两次催收3月未还为恶意透支。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立案标准和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法律主观: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立案标准:持有、运输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伪造的空白信用卡十张以上的;持有他人信用卡累计在五张以上的;骗领信用卡的;以及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或骗领的信用卡。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构成要件: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
法律分析: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一般均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4.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犯罪对象是信用卡,行为中的犯罪对象既包括伪造的信用卡,又包括伪造的空白信用卡。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都认定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什么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法律主观: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构成要件:客体是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主体是一般犯罪主体,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的司法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单纯的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而信用卡诈骗罪则还必须包括非法占有的目的以及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实施诈骗行为,则只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法律分析:认定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客观方面时,构成该罪,(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2)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需要达到“数量较大”。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认定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