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犯以及官员贪贿犯罪量刑标准

民法典熟客五一天2024-08-01 16:45:441.46 K阅读4评论

众乐多普法和大家一起分享贪污犯官员贪贿犯罪量刑标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刑法贪污犯罪量刑标准

我国法律已经明确的作出了规定:

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别的较重情节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别的严重情节的,判处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把其财产进行没收。

如果贪污数额是特别巨大的,或者有别的特别严重情节的话,那么将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且导致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特别重大损失的,则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于贪污的次数达到三次以上,并且没有经过处理的,则按照累计贪污的数额,来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贪污犯以及官员贪贿犯罪量刑标准

贪污犯坐牢,贪污多少会被抓去坐牢

贪污罪

受贿罪依照贪污罪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1.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较大:≥3万<20万

其他较重情节:≥1万<3万 且贪污罪具有六种情节;受贿罪具有八种情节。

2.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数额巨大:≥20万<300万

其他严重情节:≥10万<20万 且贪污罪具有六种情节;受贿罪具有八种情节。

3.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300万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50万<300万 且贪污罪具有六种情节;受贿罪具有八种情节。

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

符合上述情节,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符合上述第一种情节,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贪污具有“其他较重情节”“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六种情形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 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受贿具有“其他较重情节”“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八种情形

(1)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2)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3)赃款赃物用 法活动的;

(4)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5)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多次索贿的;

(7)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8)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贪污罪判刑标准

犯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其他人员不构成本罪。刑法修正案(九):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贪污罪情节认定标准1、较重情节贪污罪数额较大标准,30000元-200000元2、严重情节贪污罪数额巨大标准,200000元-3000000元3、特别严重情节贪污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3000000元以上从贪污罪的量刑上面看,我国将贪污犯罪的最高量刑提到了死刑,并同时还要处没收财产。另一方面,因贪污犯罪被判处死缓,在两年缓期到期后,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做出限制,不得进行减刑、假释。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