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协议以及垄断协议有哪些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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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什么是横向垄断协议?
- 2、垄断协议有哪些具体的表现形式
- 3、什么是垄断协议?
- 4、简述垄断协议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 5、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发布,你知道的垄断协议有什么?
- 6、垄断协议的适用除外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什么是横向垄断协议?
横向垄断协议
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包括行业协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垄断协议可分为横向垄断协议与纵向垄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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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谓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垄断协议。例如,在生产或者销售过程中处于同一阶段的生产商之间、零售商之间或者批发商之间达成协议。
横向垄断协议包括:实施固定价格、限制产量、划分市场、限制购买或开发、联合抵制其他竞争对手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法律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横向垄断协议:
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价格竞争是经营者之间最重要、最典型的竞争方式,它为世界各国所禁止,经营者不得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实行统一确定、维持或变更价格的价格垄断。
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这是一种典型的横向垄断协议。商品的供应数量减少,必然导致市场价格上升,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它是指经营者之间分割地域、客户或者商品市场的行为。这种画地为牢的行为限制了经营者之间正常的自由竞争。
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购买新技术、新设备,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可以有效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经营者之间的限制开发协议是破坏竞争,阻碍一国科学技术发展的行为。
5、联合抵制交易。它也称集体拒绝交易,即经营者之间联合起来不与其他的竞争对手、供货商或者客户进行交易的行为。其目的是排斥了其他竞争对手,维护了自身垄断地位。
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横向垄断协议。
垄断协议有哪些具体的表现形式
1.横向协议
我国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规定,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该法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五)联合抵制交易;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2.纵向协议
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3.通过同业公会的联合行为
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包括行业协会等经营者团体),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实施固定价格、划分市场、限制产量、排挤其他竞争对手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构成垄断协议的要件有以下三点:
(一)协议或者协同行为由多个独立主体构成;
(二)经营者之间存在通谋或协同一致的行为;
(三)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垄断的后果。
什么是垄断协议?
你好: 由我为您回答您提出的问题,如果觉得我回答的可以的话,请您将我的回答做为满意答案谢谢。 垄断协议: 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一般包括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垄断协议不仅包括书面形式的协议,还包括口头形式的协议或决定,同时也包括虽然没有书面协议、口头协议,但协同一致的行为。 横行垄断协议: 横行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横向垄断协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 固定或变更商品价格; (2) 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3) 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4) 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5) 联合抵制交易; (6)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纵向垄断协议: 纵向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一般不具有竞争关系)之间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 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协议; (2) 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协议; (3)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垄断协议豁免: 垄断协议豁免,是指经营者之间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虽然排除、限制了竞争,构成了垄断协议,但该类协议在其他方面带来的好处大于对竞争秩序的损害时,法律予以豁免。豁免情形包括以下: (1) 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2) 为提供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3) 为提供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 (4) 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5) 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星过剩的; (6) 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7) 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第(1)-(5),经营者应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简述垄断协议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一、垄断协议的概念:垄断协议又称限制竞争协议、联合限制竞争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者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二、垄断协议具有以下特征:
1、垄断协议的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营者。法人的分支机构、内部职能部门等不能构成垄断协议的主体。
2、垄断协议的表现形式多样化。垄断协议泛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联络并取得一致后而形成的协议、决定和其他协同行为。认定“其他协同行为”,应当考虑下列因素:①经营者的市场行为是否具有一致性;②经营者之间是否进行过意思联络或者信息交流;③经营者能否对一致行为作出合理的解释。
3、垄断协议排除、限制竞争。
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发布,你知道的垄断协议有什么?
垄断协议就是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
首先,我先来爱废话一下。
目前现在的互联网状态就是垄断和准垄断的阶段,我个人认为。
像马云和马化腾就是我们现在互联网当中比较熟知的垄断企业家,虽然他们两个没有真正的垄断,但是看他们的投资版图和他们的商业帝国和垄断已经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了。
对于平台出反垄断指南,我觉得也是针对马云和马化腾的,因为他们两个现在是我国互联网当中的两位老之一,我觉得他们两个已经就是做平台的巅峰了,没有再比他们两个人更牛的了。
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发布,我觉得这件事情也挺好的,可以避免我们国家的经济陷入资本家的手中,也可以让一些中小型企业得到发展。
好了,我的废话完毕,给你比一个小心心。(比心)
对于标题中的问题,我有以下回答。
一、垄断协议有什么?
我看这次发布的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协议挺多的,我就挑几条比较重要的给你说一下。
反垄断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平台领域当中的垄断行为,保护服务市场的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像上面说的平台,基本指的就是互联网平台。
其中平台在指南上边,直接指向所有的互联网平台,他们通过网络信息技术把线下和线上结合,创造了一个商业组织,算是变相的垄断了一些领域的公共经济。
说白了,这个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就是针对于所有的互联网平台。
要知道,现在所有的互联网都在做中介平台的内容,几乎是垄断了线上和线下的交易桥梁,也凌驾一切,掌握了一些领域当中的经济主动权。
二、垄断协议有用吗?
其实我觉得垄断协议是非常有必要的,不管有用没用,起码先把规则定出来再说。
就拿58同城来说吧,它可以说是垄断了本地服务。
你看58同城这么大一个平台,但是上边的信息简直是多的不能再多了,各种不良信息和虚假信息,让我们这些不明觉厉的小白菜使用软件的时候上当受骗,但是人家有主动权,我们也别无选择。
像阿里巴巴,它们也几乎垄断了整个电子商务,让我们想通过网络来销售产品但的时候,也不能绕过它们来解决,而像阿里巴巴如果出现了什么经营问题,也会连累我们这些小商户,所以反垄断协议也是让这些变相垄断的平台及时收手,制止他们的不良发展,让我们这些小商户们可以自由的选择多种平台来使用。
垄断协议的适用除外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五条规定:
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
(一)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二)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三)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
(四)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五)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
(六)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七)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属于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经营者还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扩展资料:
相关条例:
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垄断协议包括:
第十三条
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五)联合抵制交易;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第十四条
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参考资料来源:
人大网:反垄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