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津贴政策出台以及高龄津贴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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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高龄津贴政策解读
- 2、高龄老年人补贴政策
- 3、农村80岁高龄补贴规定
- 4、高龄津贴政策
- 5、高龄老人补贴政策
高龄津贴政策解读
高龄津贴政策解读
26省份已出台高龄津贴政策,26省份80岁以上户籍老人可领津贴;百岁老人津贴多在每月百元以上!
8月23日,民政部网站通报了全国省级层面建立老年人补贴制度的情况,其中,26个省(区、市)出台了高龄津贴补贴政策,天津市给予该市百岁老人的津贴为每月500元,标准最高。
浙江高龄津贴标准最低 每人30元/月
通报显示,建立高龄津贴的这26个省份中,大多数省份对80岁以上的本市户籍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或营养费。
浙江省出台政策较早,津贴标准也较低,该省在2011年制定相关标准,规定对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在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同时,每月给予不低于30元的高龄补贴。而江苏省则规定向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尊老金,统一为300元/月。
陕西青海70岁以上老人就可领高龄津贴
多数省份对100岁以上的老人都给予100元每月以上的高龄津贴,除天津市外,宁夏规定,90周岁以上城乡高龄津贴标准每人每月450元;其次是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上海、山东、海南、陕西,均规定给予100岁以上老人每月300元的津贴或营养费。
发放高龄津贴门槛最低的省份为青海和陕西,两地均规定,70岁以上的老人均可享受高龄津贴。青海规定,凡具有青海省户籍,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可领取高龄津贴,具体标准为70-79周岁,90元/月;陕西则规定对70-7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生活保健补贴。
■ 追访
不同经济、身体情况还可领其他补贴
除了高龄津贴,20个省(区、市)还出台了养老服务补贴政策,17个省(区、市)出台了护理补贴政策。
各地的养老补贴和护理补贴均针对身体残疾或家庭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如北京规定,60至79周岁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将得到各100元的护理补贴和养老补贴。四川则明确,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独居老人和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每人每年领取护理补贴300元。
有的'省份明确,对老年人养老处境程度不同,给予不同程度的养老补贴,如天津市规定,养老服务补贴发放给60岁以上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和在乡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80岁以上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农村失能老人和农村空巢老人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人群。按照轻度、中度、重度三个等级,每人每月补贴150元、200元、400元,给予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
■ 解读
民政部表示,相关补贴政策对于健全老年人福利制度、保障养老服务资金、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未出台相关政策的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出台政策。已出台相关补贴政策的地区,要做好老年人评估工作,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和覆盖面,切实增强老年人获得感。(记者 吴为)
中国高龄老人“老有所养”的情况如何?民政部近日通报了在全国省级层面建立老年人补贴制度的情况。目前全国已经有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等26个省(区、市)出台了高龄津贴补贴政策,20个省(区、市)出台了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还有17个省(区、市)出台了护理补贴政策。
民政部要求各地认真学习借鉴这些地区的做法,以普惠性、均等化、可持续为方向,加快建立这些惠民制度。还没有出台相关补贴政策的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出台政策。已出台相关补贴政策的地区,要做好老年人评估工作,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和覆盖面,切实增强老年人获得感。
中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所谓“老有所养”,已经不再单纯指向是“饱食暖衣”,而是要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通过实实在在的政策,精准把握老年人需求,健全老年人福利体系、保障养老服务资金、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让老年人真正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董克用对此进行了分析与解读。
董克用:第一,实行这样的补贴或者津贴制度是十分必要的,另外它还带来一些很好的社会效益,以及我们下一步应该怎么发展,怎么完善。因为我们国家在本世纪初就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而且老龄化的速度在加快,我们国家现在已经有2.2亿老人了,这个速度还会不断加快,在今后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内,我们都要面临这一挑战。老人们确实有些特殊需求,特别是老龄老人,所以他们的开支确实会比一般人高。例如80岁左右的老人都是在1930年左右出生,他们的一生经历了战争、计划经济、低收入时代以及城镇化的过程,他们属于社会中的低收入群体,所以实行这样的津补贴制度对高龄老人来说确实是非常必要的。
它会带来什么样好的经济和社会效应呢?首先,它实实在在的帮助了老人,让老人得到了一种获得感,老人们很高兴。第二,这实际是补充我们公共服务的一个短板,因为公共财政其实就应该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用在这些高龄老人身上是最重要的,同时它也在一定程度上拉动了消费,老人有钱了就能吃的好一点,用的好一点。
这样一套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那些没有出台的省份应该尽快研究,看一看别的省份是如何做的,又有哪些是适合本地区的,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另外,其实政策还可以进一步细化,更有针对性。同样是超龄老人,有很健康的老人,也有生活不能自理甚至失能老人,对于他们来说,需求就不尽相同了。最后,在适当的时候,我们可以出台一些国家层面的政策,因为这属于基本公共服务范畴,而基本公共服务应该实现均等化,也就是说,不论老人在哪里,老人们的需求是有共性的。如果他们从从农村到了城市,又应该如何适应呢?所以国家层面的有一定统一性的普惠性津补贴制度更加会受到大家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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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老年人补贴政策
1、高龄津贴是针对高龄老人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现在国家规定的80岁以上的老人可享受到国家高龄补贴。
2、除领取60岁以上老人养老金外,80岁老人还可以每月补贴80至100元不等的补贴。九十岁至九十九岁每月200元;一百岁以上每月三百元。发放方法:一般半年发放一次,每年的6月、12月发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国家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有关部门制定医疗保险办法,应当对老年人给予照顾。
法律依据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 国家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有关部门制定医疗保险办法,应当对老年人给予照顾。
农村80岁高龄补贴规定
一、80岁农村高龄补贴是多少
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
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
10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300元
二、什么是高龄补贴
高龄津贴,是一种兼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至2009年,中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已达到1800多万,并正在以每年100万以上的速度增长。
1、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原则上按照各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和发放对象的年龄实行分类分档发放,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低保标准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具体的发放标准由各地民政厅、财政厅按高龄津贴原则协商确定。发放标准: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80元。
2、我国已经陆续在省级层面出台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政策。截至目前,已有26个省份出台了高龄津贴补贴政策,20个省份出台了养老服务补贴政策,17个省份出台了护理补贴政策。在已出台高龄津贴的这26个省份中,大多数地方对80岁以上的本地户籍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或营养费。其中,天津高龄津贴额度最高,可达到500元。
拓展资料: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原则上按照各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和发放对象的年龄实行分类分档发放,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低保标准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具体的发放标准由各地民政厅、财政厅按高龄津贴原则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高龄津贴政策
每个地区或者每个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那么对于高龄老人补贴的标准也不同。在一些一线城市,比如北京、上海等,对高龄老人的津贴为每个月500元;在浙江省,高龄老人的补贴每个月最低为400元;而在江苏省补贴标准则为300元每月。高龄老人补贴政策,只有在八十岁以上的老人才可以享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八条国家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第二十九条国家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有关部门制定医疗保险办法,应当对老年人给予照顾。
第三十条国家逐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
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第三十一条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第三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实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或者进行危旧房屋改造时,应当优先照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
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
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国家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
农村可以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
第三十四条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养老金、医疗待遇和其他待遇应当得到保障,有关机构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拖欠或者挪用。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以及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情况,适时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第三十五条国家鼓励慈善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老年人提供物质帮助。
第三十六条老年人可以与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养老机构等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或者其他扶助协议。
负有扶养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承担该老年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
高龄老人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高龄人津贴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创新高龄老人养老福利制度模式,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本市户籍在当地实际居住15年经上、年满70周岁以上、本人无政府或单位发放的生活养老待遇的,且其家庭子女(指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儿子、儿媳、未出嫁的女儿、入赘女婿)均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可申请享受政府发放的高龄养老补贴。现市区高龄补贴标准为每月60元。1996年决定进一步扩大高龄老人享受优抚待遇的范围,从1996年起除了百岁以上老人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贴外,大连首次将90到99周岁的老年人也划入长寿补贴范围,每人每月可享受100元的生活补贴。各地百岁老人补贴不同,最低为100元,部分发达城市110元---200元之间。
【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先行地区的通报》 现省级层面建立80岁以上高龄津(补)贴制度的有北京等7个省(区、市),其中按月发放的有6个: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云南、宁夏等6个省(区、市)。省级层面尚未建立、但在地级层面建立80岁以上高龄津(补)贴制度的有山西省长治市等21个市(区、州、盟、县),其中按月发放的有1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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