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个人财产立案标准以及侵占个人财产立案标准是多少

众乐多签约作者2024-10-02 16:25:19325阅读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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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占个人财产罪立案标准

非法侵占个人财产实际上是指侵占罪,其立案标准为:以上海市为例,侵占数额在2万元以上,应当立案追诉。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上海市检察院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三十二条侵占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侵占数额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1)侵占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财物的;(2)侵占灾民、移民、受救助对象财物的。

侵占个人财产立案标准是多少

侵占个人财产立案标准:侵占数额在2万元以上,应当立案追诉。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上海市《关于本市办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标准的意见》第三十二条

侵占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侵占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侵占数额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

(1)侵占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财物的;

(2)侵占灾民、移民、受救助对象财物的。

侵占财产案立案标准是什么?

侵占财产罪的立案标准为:

1、行为人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的财物;

2、行为人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

3、侵占的数额达到2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他人财产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侵占他人财产罪的立案标准为:如果行为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其中如果侵占罪的侵占数额为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那么属于侵占他人财产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如果行为人侵占他人财产数额20万元以上的,那么属于侵占他人财产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扩展资料

侵占罪与盗窃罪同属侵犯财产罪,其主体都是一般主体。其区别主要表现在:盗窃罪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盗窃时,财物并不在行为人控制之下:而侵占罪则是行为人侵占物主委托管理的财物,其实施侵占行为时,被侵占之物当时已在他的实际控制之下。

侵占个人财产立案标准以及侵占个人财产立案标准是多少

侵占他人财产罪立案标准

我国没有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有侵占罪。实际执行中,一般5000元就可以立案了。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关于行贿罪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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