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以及公司转让需要做什么
有缘千里来相见,希望公司转让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公司转让需要做什么能很好的解决你要查找的问题!众乐多普法和你一起进步共同成长!
本文目录一览:
公司转让,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公司的转让一般有以下流程:
1.公司转让需要股东大会进行决议,征求股东的意见建议,商量转让的具体事宜;
2.若被转让公司涉及国有资产,还需要进行国有资产的评估,以防国有资产因公司转让而流失;
3.双方就公司转让事宜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进行合同的签订,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
4.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放新的证明给新股东;
5.变更公司章程,新股东的加入会引起公司构架的改变,因此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也要做一些改变;
6.修改股东名册、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7.到工商局、质监局、税务局办理转让手续;
8.公告全公司。
关于转让公司的费用,如果转让方属于个人,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依照20%税点进行缴纳。如果转让方属于公司,该公司将股权转让给其他公司,则该股权转让所得,将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等。在变更当中有可能会产生其他的手续费和资料费等。
公司转让需要提供哪些手续?
企业转让需要的手续是,调查对方企业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订立转让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依法申请变更公司的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转让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企业转让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经股东会决议同意转让;
2、签订转让协议书;
3、填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4、变更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信息。
公司转让是指,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以下简称接受企业),以换取代表接受企业资本的股权(包括股份或股票等),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企业整体资产转让原则上应在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全部资产和进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公司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公司过户需要手续如下: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公司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转让公司需要以下法定手续:1、转让当事人协商一致,依法订立转让协议;2、编制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4、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和转让公司的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