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成立效力有哪些规定条件和收养成立效力有哪些规定

优秀律师帮你解疑释惑2024-04-17 13:51:46136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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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的效力如何?

1、法律分析:收养关系的效力如下: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

2、收养的法律效力具体如下: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的关系。

3、收养成立的效力,是指收养关系成立后所产生的一系列民事法律后果。依据中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成立后,会形成如下效力:(一)养父母与养子女间产生拟制直系血亲关系。

4、收养成立的效力,是指收养关系成立后所产生的一系列民事法律后果。依据中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成立后,会形成如下效力:养父母与养子女间产生拟制直系血亲关系。

5、收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具体如下: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要是法律行为,只有履行法定登记程序,收养才能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

6、法律分析:《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收养成立效力有哪些规定条件和收养成立效力有哪些规定

收养关系产生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法律分析:收养关系的效力如下: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

法律分析:收养的成立是养父母养子女亲属关系发生的惟一途径,合法收养关系对收养和被收养人间以及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发生一系列法律效力。

(4)收养关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通过收养使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产生如同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也叫准血亲,即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不同于自然血亲,它可以依法产生也可以依法解除。

的法律效力可分为两方面:收养的拟制效力收养的拟制效力,即形成收养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效力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相同:养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收养成立的效力条件是什么

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如下: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无子女,既包括未婚无子女,也包括已婚因生理缺陷无子女或者尚未生育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主要是指收养人应当具备一定的抚养子女的经济能力和具有良好的品行。

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具有:收养人的条件,被收养人的条件,送养人的条件都符合法律原则。

法律分析:收养关系成立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首先需要双方都同意;其次,收养人必须符合法律上的收养条件;最后,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的法律效力具体如下: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的关系。

法律分析:收养孩子的法律效力要满足收养条件和手续。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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