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判缓刑新规定以及判缓刑需要的条件

缓刑期间“脱管” 不假外出、拒绝报到、被警告仍不改正…… 近日,恩施州利川市法院审理了一起刑罚变更案,罪犯张某某在缓刑考验期间多次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被依法撤销缓刑。 2021年4月,张某某被利川市法院以串供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缓刑考验期自2021年5月3日起至2023年5月2日止,缓刑执行地为恩施市。缓刑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