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主体不适格的法律规定以及原告主体不适格的认定✅

近日,城固县法院受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因主体资格不适格,经法官释明后,主动撤回起诉。 张某系某彩钢加工厂(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其以个人名义起诉被告李某,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支付拖欠货款。经法庭初步审查,原告张某的自述和所提交的证据均表明买卖合同是彩钢加工厂与被告订立的。法官释明,张某虽为彩钢加工厂的经营者,但应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并注明经营者,而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