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积金查询以及合肥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法律专业教练陈小天2025-03-16 13:31:47227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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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积金个人查询mbaiducom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的方法如下:

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

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

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

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

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按钮,打开进入首页;找到“城市服务”按钮打开进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务”菜单中,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首次操作该项服务时,需要先进行授权确认;授权完成后,即可点击“个人查询”按钮;按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进入界面后即可等待系统提供具体数据。

合肥市公积金查询以及合肥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合肥市五险一金查询方法有什么?

一、 五险一金 1、“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失业保险 、 工伤保险 和 生育保险 ,及我们平时说的 社保 (查询 办理); 2、“一金”指的是 住房公积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二、 五险一金的用处 1、养老保险是为了老有所养, 退休 的时候,领取 退休金 的, 2、医疗保险是职工生病作为医疗报销用的失业保险是职工失业后,领取生活费的 3、生育保险是职工生育作为生育报销和有关待遇的工伤保险是职工发生 工伤 ,支付 医疗费用 或者赔偿有关 工伤待遇 的, 4、住房公积金是住房改革,给予一定的住房基金,企业负责给你投入一部分钱,减轻你经济负担的,各有各的好处, 三、 查询方法 1、 网上查询 由于参保地区不同,需要了解自己担保的具体地区,在网上寻找相应的社会劳动保障局网站,如您在 北京 参保,您可以搜索“北京 社保网”、“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 社会保险 网”找到 北京社保 查询的网站入口。 2、 电话咨询 可以咨询公司人事部,或者拨打查号台114电话,对参保地区的查询电话进行查询。也可以上网通过搜索“地名+社保查询电话”搜索到该咨询电话。 3、 上门咨询 可以亲自去参保当地的社保中心进行上门咨询。需要带齐 身份证 和社保相关资料。通过电话或上网查询社保中心地址,在工作日早九点至晚五点上门查询您的五险一金情况。 4、另外,查询住房公积金还可以到银行或ATM机上自助查询账户余额。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可以登录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公积金,具体步骤如下:

工具:电脑

1、 搜索【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合肥公积金】。

2、点击带有gov字样的网址,进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页。

3、在【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页,顶部任务栏找到【网上查询】。

4、点击【网上查询】按钮,进入【网上查询】页面。

5、在【网上查询】页面左侧,找到【个人用户查询】(如果是单位用户选择单位用户查询),点击【个人用户查询】,进入【住房公积金查询】页面。

6、点击【住房公积金查询】页面中的【在线办理】,输入个人公积金账户密码(由于需要个人信息,这里无法登陆),然后点击【登录】就可以查询公积金了。

合肥公积金怎么查询

合肥住房公积金个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前往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可以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可以拨打12329查询。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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