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北京住宅土地一览表及北京住宅土地新规

我是谁的客人呢2024-09-18 09:58:32135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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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确权政策新规2023 年是什么

农村办宅基地新政策2023 年:我国的农村存在着有很多宅基地,在建造房屋的时候需要使用宅基地。只有办理过确权手续的宅基地,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目前农村可以进行宅基地的确权。房屋作为不动产,该房屋的物权以登记为准。因此农村房屋确权的标准一般是:办理房屋的确权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2019北京住宅土地一览表及北京住宅土地新规

2022年北京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是属于全国的模范,目前我国发布的《土地管理法》中有新的农村宅基地新政策2023 表明,需要各个人民或者各城市的领导人合理的去使用土地的,应该要严格的要求和控制不要浪费和破坏资源,非法使用土地是严领禁止的行为,需要大家一起去做到的。

年内多地出台新规稳地价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明确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并强调“坚持因地制宜、多策并举,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

这为今年乃至整个“十四五”时期的房地产市场发展走势定下了基调。需要注意的是,在稳地价、稳房价和稳预期的“三稳”目标中,稳地价被列在首位。对此,东方金诚房地产行业资深分析师谢瑞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稳地价”是“稳房价”和“稳预期”的基础。房价与地价息息相关,当地价上涨时,往往带动房价的快速上涨,二者相互影响。只有通过减少地方对土地财政收入的依赖、保持土地持续稳定供应等方式稳定地价,才能稳定房价和预期,保持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近几年,全国各地房地产调控政策频出,其中不乏稳定地价的政策,并且收效甚佳。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以北京为例,2016年北京开始推出的限竞房地块、共有产权住房地块对于稳地价发挥了积极效果。2016年北京住宅用地楼面价同比上涨超40%,2017年涨幅缩小为4%,2018年、2019年楼面价同比下跌,房价涨幅不断收窄,2017年以来,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累计上涨约10%,总体上低于其他核心城市。

今年以来,地方稳定地价的举措还在不断更新。比如1月初,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发布《关于北京市海淀区海淀镇树村棚户区改造B-1南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等3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公告》,修改了海淀区海淀镇树村和朝阳区金盏乡小店村3个地块的竞买规则,试点施行“限地价、竞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份额、竞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方案”的挂牌方式。这也是北京市土地公开出让首次采用“竞地价 竞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份额 竞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方案”方式进行供地。

再比如,1月8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出,住宅用地可采取“限地价、竞自持”方式出让或熔断后摇号确定竞得人,报(竞)价首次达到出让起始价的120%-130%时熔断。

此外,近期还有多地试水“两集中”出让土地,如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月24日发布《坚决落实上级有关要求部署2023 年住宅用地供应工作》,其中明确,严格实行住宅用地“两集中”同步公开出让,即集中发布出让公告、集中组织出让活动,全年将分3批次集中统一发布住宅用地的招拍挂公告并实施招拍挂出让活动,引导市场理性竞争。

在谢瑞看来,稳地价及相关政策对房企产生一定积极影响。一方面,稳地价在某种程度上将助力提升房企整体信用质量,稳地价背景下拿地竞争趋于理性,房价地价倒挂情况减少,销售利润率向上向下的弹性减少,稳定性及安全性提升;另一方面,有助于房企合理补库存,稳地价要保持土地的持续稳定供应,保持合理程度的增长。

许小乐认为,地价平稳除了有助于减轻房企融资压力外,在稳地价要求下,土地供应及交易信息更公开、透明,利于房企对土地市场供应量价、市场运行趋势进行客观判断,形成合理预期,引导市场回归理性。并且,房企可以在拿地前更充分的进行拿地成本与收益测算评估,优化住宅方案设计并合理定价,避免因过高的土地溢价挤占用于产品质量建设的成本。

消灭劣质住房 、完善保障房体系 集中土拍下的“北京模式”意义重大

前不久,国新办召开了一次主题为“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新闻发布会。会议强调“将通过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全面落实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

其中备受市场关注的核心关键词为“住有所居”。

“住有所居”的现实意义在于人人有房住,而非人人买房住。伴随着一系列政策的落地,在可预见的未来几年,国内住房保障体系将会不断得以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是未来国内房地产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性住房将与商品房一同构建起整个国内房地产市场的供给端。

为保障性住房“面包”提供足额“面粉”

住房保障体系构建的核心在增加土地供应,如果没有充足的土地供应,住房保障体系的发展仍将缓慢,且会持续让位于商品房市场。

2023 年的全国集中土拍市场,包括北京、重庆、杭州在内的多座城市,在集中土拍时均增加了竞租赁住房或自持租赁面积的竞拍新规则,一系列规则的设置对于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形成了有力支撑,能够保证市场中商品房与保障性住房能够进行双通道供应。

我们以北京土地市场为例。

8月30日,北京发布第二批集中供应地块共43宗地块,总供应面积达到243.7万㎡,规模比首次供地增加44%,起始价1358.77亿。

与首批集中供地相比,北京二批集中供地中住宅用地增加13宗,建设用地与规划建面均增加44%。在43宗地块中,包含1宗独立公租房用地,13宗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租赁住房用地总建筑面积27.2万平米,整体占比进一步拉升。

在5月的首批集中供地中,北京的整体土地成交溢价率为6.4%。由于其所具备较为完善的竞拍规则,得到了住建部的直接表扬,且其一系列土拍规则被称之为“北京模式”,不少城市在第二批集中供地的竞拍规则中也在积极学习引入“北京模式”。

以重庆二批集中供地为例。8月31日重庆公布第二批集中供地地块宗数,共挂牌42宗地,其中17宗地配有自持租赁住房。

在竞拍规则中,重庆同样也增加了“竞自持”条件。当竞价达到最高限价后,转为现场竞自持租赁住房比例环节;当竞自持租赁住房比例达到100%时,转为竞自持租赁住房年限环节;当竞自持租赁住房年限达到50年时,则以接受该条件中竞买保证金最先到账者确定为最终竞得人。不难看出,重庆较为复杂的竞拍规则设定也是优先“保障”。

包括重庆在内,在多座城市已经公布的第二批集中供地公告中,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地的比例正在不断提升,同第一轮集中供地的“经验缺乏”相比,二批供地均已开始针对溢价率与租赁住房比例进行规则设置,“北京模式”的示范作用显著。

“出价最高者得”规则被弱化

土地溢价率的高低与保障性住房的地块供给,能够直接反映一座城市对于“住有所居”政策的理解执行的坚决与否。

在首轮集中供地中,22城出让802宗地块,合计土地出让金10530亿,平均土地溢价率达到14.7%。楼面价相比2023 年同期上涨15.1%。

首轮集中供地的出让金与溢价率均高于往年,集中土拍显然没有达到降低地价和市场预期的政策目标。因此在二批集中土拍开始后,多个城市选择暂缓供地计划以进行规则完善调整。

贝壳研究院监测数据显示,截至9月15日,福州、济南、天津与青岛完成第二批集中供地,从宅地成交率(成交宗数/出让宗数)来看,福州成交率为68.4%,较首批次下降18.6%;济南成交率为72.9%,较首批次下降21.9%;天津成交率为65.6%,较首批次下降12.0%;青岛成交率为90.0%,较首批次下降8.2%;成都第二批集中供地中的17宗地因故终止出让。

第二轮集中供地成交率与首轮相比有所降低。一是受房企拿地的节奏性策略影响所致,二是部分城市在首批集中供地规则之上又进行了“修补”,对于稳定土地市场也起到了作用。

部分媒体将前一阶段的房企股价大涨作为结果进行推算,认为多座城市针对土拍规则的调整对于房企是利好。实际上,作为土拍规则调整的核心,控制溢价率无疑会降低房企拿地成本,但这也只是规则调整的伴随结果,并非规则调整的目标指向。

我们以北京的二批集中土拍规则进行详解,其中最为重要的两条规则:“摇号确定竞得人”、“竞现房销售面积”。

“摇号确定竞得人”规则规定:当竞买报价达到土地合理上限价格时,则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现场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如此一来中小规模房企将有更多机会拿地,市场也不会再仅以出价高低与自持比例进行抉择。房企利用产品“缩水”以降低成本所导致的购房者踩雷几率也将减少,这对于消灭劣质住房将是一次有效助力。

“竞现房销售面积”规则规定:在竞拍时该地块若达到出让地价上限后,转为“竞报现房销售面积”。

此次被纳入试点的地块是大兴黄村地块,在价格达到上限后,竞拍房企将以“现房销售”面积为竞争点。对购房者而言,现房销售能够杜绝“烂尾”,真正实现所见即所得;对开发商而言,“高周转”在北京市场将成为绝唱,现房销售对于房企的资金能力将是一个考验,在这一点上,资金实力雄厚的央企无疑具备优势。

“现房销售”条件之下,资本运作能力成为考验房企操盘的核心挑战,就短期而言,“现房销售”仍难以大规模推行,毕竟当下多数房企考虑的还是“效率”,尤其对于大多数民企而言,市面上的钱仍旧很“贵”。

为保障房企在资金利用层面的低杠杆,北京更是采取了“禁马甲”规则,要求房企拿地后不能转移股权和权益,且在资金端规定了四个不属于:

1. 不属于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

2. 不属于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

3. 不属于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

4. 不属于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

如此一来,房企拿地后引入“资本”难度升级,以往拿地后进行联合开发的操作将难以实施。

引入“高标准住宅方案”以消灭劣质住房

“整体溢价率不超过10%,单宗地最高溢价率为15%”,限溢价率的规则制定可能是体现北京坚决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的决心所在。对于土拍溢价率的设限,既能够将市场预期变得更加温和可控,又对房企拿地成本有降低作用。

此外,对于购房者极为友好的“高标准住宅方案”规则在北京二批集中供地得到进一步明确。在二批集中供地的43宗地块之中有36宗地为竞品质地块,占比进一步提升至84%,在首批集中供地中,仅有7宗地为竞品质地块。“高标准住宅方案”已经成为北京土拍的亮点规则,也是保障项目交付品质的重要举措。

“高标准住宅方案”并非比拼豪华程度,而是以“宜居”作为重要评选标准,充分考虑户型实用程度、居住体验、配套设施可达性、公共空间设置等指标。“高标准住宅方案”大概率会解决在前几年由于“双竞规则”所间接导致的项目品质下降问题。

2016年,北京土拍市场推出“限房价、竞地价”的土地出让模式,自此之后市场中涌现出多个“限竞房”,仅在2019年,限竞房共计成交20914套,占新房市场成交的57%。

对于购房者而言,“限竞房”的出现无疑是某种房价的友好,其可以将房价限定在阶段之内;但对房企来说,在土地成本居高与“限竞房”销售限价的情况下,只能往下压成本、要利润,产品减配无疑成为最令购房者受伤的地方。一系列围绕项目品质的维权事件开始出现,关于外立面鼓包、墙皮掉落、入户过道过窄的维权事件出现在祥云赋、紫郡兰园、公园十七区等众多限竞房项目。

“双竞规则”所导致的高地价与低房价组合,严重压缩了房企的利润空间,房企不会做赔本的买卖,即使保留最为微弱的利润,最终也还是得由购房者买单。

2023 年,北京所推出的一系列土拍新规取代了以往的“双竞规则”,尤其房企摇号、低溢价率等规则能够帮助房企减轻拿地成本压力,促使房企不再向下要利润,预计未来两年内上市的项目维权事件将大幅度减少。

以完善保障房体系、消灭劣质住房为重任的“北京模板”并非个案,一众城市也在不断进行规则跟进。包括杭州、宁波在内的部分城市宣布未来30%新房将是保障性租赁住房。

在浙江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写道,在“十四五”期间,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套数占新增住房供应套数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

各地土拍规则的调整目标在于加强保障性住房体系的全国化建立,多个城市的二次集中供地公告中所发布的新“工具”将其决心展现无遗。

如果行业的“上半场”是以市场化为特点,那么“下半场”将是保障房与商品房并行的路径。房企也将要重新适应新的市场规则。

新土地管理法对于宅基地的新规定

法律分析:规定一:合理保障农民宅基地需求

1、农村居民点布局和建设用地规模应当遵循节约集约、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合理保障本行政区域农村村民宅基地需求。2、乡(镇)、县、市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应当统筹考虑农村村民生产、生活需求,突出节约集约用地导向,科学划定宅基地范围。

规定二:农民申请宅基地的流程

1、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应当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若若当地没有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向所在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2、宅基地申请需要依法经农村村民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范围内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而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规定三:允许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将退出的宅基地优先用于保障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宅基地需求。

规定四:宅基地权益保护4个禁止

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农村村民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受法律保护。以下四个禁止需要注意:禁止违背农村村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禁止违法收回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禁止强迫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条 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七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六)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平衡、质量相当。

2022宅基地新规

1、最新农村宅基地政策:退出三权:所谓退出三权,是指农民退出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三权交给政府,农民获得补偿,补偿金可用于养老等。退出三权可有效利用农村闲置的宅基地,让这些宅基地进入市场交易,变成集体用地。后面可以进一步开发,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

2、宅基地购买者资格受限:宅基地购买人若是城市居民或者其他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是不符合宅基地买卖的条件的。这种情况下想要买卖宅基地,需要将户口先迁入本地才可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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