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拆迁和济南拆迁明细表

普法使者陈光辉2024-06-17 11:43:152.47 K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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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2022至2023拆迁名单

1、颜庄街道颜庄村

根据《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钢城征预公告〔2022〕9号)》:拟征收颜庄街道颜庄村土地,位于颜庄街道办事处建材路以西,祥和路以南,果园路以北,花鼓路以东。

2、颜庄街道南下冶村、马官庄村

(1)根据《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钢城征预公告〔2022〕10号)》:拟征收颜庄街道南下冶村、马官庄村土地,位于颜庄街道办事处昆山路以东、山东金彩阳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北、钢城区李传祥塑钢门窗加工部扩建项目以南,颜庄中路以西。

(2)根据《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钢城征预公告〔2022〕11号)》:拟征收颜庄街道南下冶村、马官庄村土地,位于颜庄街道办事处龙兴街以南、昆山路以东、祥和路以北、颜庄中路以西。

3、颜庄街道野虎沟村、南下冶村

根据《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钢城征预公告〔2022〕12号)》:拟征收颜庄街道野虎沟村、南下冶村土地,位于颜庄街道办事处埠东河以南、龙行街以北,九龙路以西。

4、艾山街道南城子坡社区、北城子坡社区、徐家庄村、清泥沟村

(1)根据《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钢城征预公告〔2022〕14号)》:拟征收艾山街道南城子坡社区、北城子坡社区、徐家庄村、清泥沟村土地,地块1位于艾山街道办事处钢都大街以南、文化路以西、府前大街以北,地块2位于艾山街道办事处钢都大街以北、永兴路以西、九龙大街以南、西外环路以东。

(2)根据《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钢城征预公告〔2022〕15号)》:拟征收艾山街道南城子坡社区土地,位于艾山街道办事处钢都大街以南、永兴路以西、府前大街以北。

(3)根据《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钢城征预公告〔2022〕16号)》:拟征收艾山街道北城子坡社区、徐家庄村、清泥沟村土地,位于艾山街道办事处钢都大街以北、永兴路以西、九龙大街以南、西外环路以东。

济南市拆迁和济南拆迁明细表

济南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

济南市城市更新局公布了最新的济南市市区房屋征收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发放标准。按照新标准,征收搬迁费由每平方米22元涨到30元;过渡期限内发放的临时安置费也由22元/平方米/月,涨至30元。

新标准明确,此次调整的是市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标准,长清区、章丘区政府可根据实际自行制定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标准,报市政府备案后执行。调整主要涉及三方面:房屋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和逾期临时安置费。

一、房屋搬迁费

房屋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被征收住宅房屋按每平方米30元计算,非住宅房屋按每平方米35元计算;搬迁费总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发。因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或现房但不能及时交付使用的,被征收人需要二次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上述标准支付二次搬迁费。企业单位对房屋搬迁费标准有异议的,可由征收双方委托评估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二、临时安置费

临时安置费,在过渡期限内,征收住宅房屋每月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计算,征收非住宅房屋每月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元计算;每月总额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计发。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支付6个月临时安置费。

三、逾期临时安置费

逾期临时安置费,因房屋征收部门的责任使被征收人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解决周转用房的,从逾期之月临时安置费增加一倍支付;对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周转用房的,从逾期之月起临时安置费按月支付;临时安置费每月不足1500元按1500元计发的,逾期临时安置费按照1500元加上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对应的临时安置费予以支付。

2022年济南历城区拆迁名单

甸柳新村五区吉祥苑片区,鲁艺东片区,燕翔路西片区,环山路片区,羊头峪片区,山大路南片区,和平路片区,清华园片区,和平路军区试点项目,十亩园片区,青后片区,千佛山片区,化纤厂路片区。

济南市2022年确定改造46个项目(426个小区),其中历下区13个,市中区10个,槐荫区3个,天桥区11个,章丘区3个,莱芜区3个,钢城区2个,平阴县1个。

济南市2022年确定改造46个项目(426个小区),涉及居民57284户,楼栋数1471个,改造面积5189384.15平方米。

2023 济南拆迁补偿标准表

房屋类补偿标准为:钢混结构1050—1250元/_;砖混结构(楼房)850—1050元/_,砖混结构(平房)600—800元/_,砖木结构(平房)500—700元/_,简易结构补偿标准为320元/_。补偿面积以有效证明文件记载或实际测量的合法建筑面积计算。迁坟补偿标准为1200元/座,少数民族按其殡葬习惯和特点补偿标准可在上浮100%的范围内协商确定。乔木类别中,胸径小于5cm(幼树,松柏树小于3cm)补偿标准为10—30元/棵,胸径5—10cm(松柏树3—6cm)补偿标准为30—60元/棵,胸径10—20cm(松柏树6—10cm)补偿标准为60—70元/棵,胸径大于20cm(松柏树10cm以上)成材料,补偿标准为70—80元/棵,树归原主。灌木类补偿标准为:一年生以内10—20元/墩,一年生以上20—30元/墩,观赏经济类可提高40—60%。苗圃类别补偿标准为:3年以下(移栽,下同)2000—3000元/亩,3—5年3000—6000元/亩,5年以上6000—10000元/亩,花卉苗圃上浮30%,对稀有珍贵苗木可委托有资质机构进行评估、认证。对其他未列入的地上附着物,参照标准中相近情况给予适当补偿。难参照的或被补偿人不接受本补偿标准的地上附着物,可委托有资质机构评估或认证,按评估或认证结果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22年济南拆迁补偿标准明细是什么

法律分析:2022年济南拆迁补偿标准明细:一、济南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二、济南市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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