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2024年是否减免了和文化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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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建设费文化事业建设费2023年是否减免了最近引起很多人的关注,是大家咨询最多的问题之一,接下来就聊聊文化建设费文化事业建设费2023年是否减免了,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文化事业建设费应该计入哪个科目
1、如果发生的费用与收入无关,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
2、发生的费用如果与收入有关,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
扩展资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三、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参考资料来源: —文化事业建设费
参考资料来源: —会计科目
请问文化事业建设费计入什么科目,会计分录怎么处理呢
1、如果发生的费用与收入无关,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
2、发生的费用如果与收入有关,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新科目)
企业应当设管“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扩展资料:
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是利益。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1、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3、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
4、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以及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咨询费、研究费用等其他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
管理费用在会计核算上是作为期间费用核算的,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并在"管理费用"科目中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账核算。期末"管理费用"科目的余额结转"本年利润"科目后无余额。
参考资料: -管理费用
参考资料: -税金及附加
参考资料: -常用会计分录大全
文化事业建设费税收优惠政策
随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税公告[2023 ]25号)第三条“自2023 年1月1日至2023 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优惠截至2023 年12月底到期,缴费人可以享受如下优惠:
1、《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第一条“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应当将本地区制定的减征政策文件抄送财政部、中共中央宣传部”。
在目前减税降费的大环境下,各地方基本都是按照最高50%减征执行,比如《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落实财政部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综〔2019〕32号)第一条“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和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统一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第三条“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注:这个优惠是没有到期日的),我们一般理解,这里是使用增值税起征点金额来判断是否享受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标准,与增值税起征点适用范围无涉,也不能与增值税销售额混为一谈。
也就是说只要你的月销售额未超过增值税起征点金额即可免征,不仅仅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比如《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苏财税[2011]35号)规定增值税起征点为2万元,那么广告业和娱乐业的缴费人如果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是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
文化事业建设费怎么申报
文化事业建设费可以网上申报,具体操作如下:1、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税费申报及缴纳界面,选择【综合申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这里需要注意,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必须先进行增值税申报.2、点击【文化事业建设费】选项后需先填写《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附表1》,填写当期取得的按规定可以从计费收入减除的相关价款,然后保存.3、保存附表1,进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填写界面,填写后保存,系统会提示是否立即进行申报,确认的话点击下一步,然后再保存即可.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范围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范围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
开什么项目是要交文化事业建设费
应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对象: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中国境外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缴费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是指发布、播映、宣传、展示户外广告和其他广告的单位,以及从事广告代理服务的单位;
(2)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
1、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义务时间: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义务发生时间,为缴费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2、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期限: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期限,与缴费人缴纳营业税的期限相同。扣缴义务人解缴期限,与解缴营业税的期限相同;
3、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地点:
文化事业建设费应当在提供娱乐业、广告业劳务的发生地,向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扩展资料: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2、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3、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地方各级税务局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用于文化事业建设。具体管理和使用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 上海税务局官网-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