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职责以及国有企业董事会职责
知识就是力量的今天,众乐多普法小编有幸给你分享董事会职责国有企业董事会职责,快和小编一起翱翔在知识的海洋里面吧!
董事长的职责是什么呢?
董事长的职责: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召集和主持公司管理委员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以及日常经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4、提名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层管理人员的聘用、决定报酬、待遇以及解聘,并报董事会批准和备案;
5、审查总经理提出的各项发展计划及执行结果;
6、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报表,全盘控制全公司系统的财务状况;
7、签署批准公司招聘的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任职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董事长: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企业董事长的职责是什么
企业董事长的职责一般如下:1、主持和召开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2、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3、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和利润指标;4、组织讨论和签订公司年度财务收支预算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5、组织讨论通过公司的章程的修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条 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职责和权限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权力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实行集体领导,是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和领导管理、经营决策机构,是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行使股东大会职权的权力机构。对外是公司进行经济活动的全权代表,对内是公司的组织、管理的领导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