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及苏州公积金
有缘千里来相见,希望苏州公积金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能很好的解决你要查找的问题!众乐多普法和你一起进步共同成长!
苏州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苏州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方法如下:
1、如果想要提取公积金,职工首先要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会对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如果是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单位的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带上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相关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会进行审批和录入,全都完成后会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3、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就可以去进行了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提取公积金条件有哪些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苏州公积金怎么提取
苏州公积金提取办法如下: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苏州公积金调整时间以及如何调整
2022年7月19日实施调整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调整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显示苏州公积金调整时间为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9月30日。调整范围为苏州市2023 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的各缴存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及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灵活就业人员,主要调整内容为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苏州公积金如何提取
一提到住房公积金,相信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贷款买房,但是许多人在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时候,不知道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那么苏州公积金如何提取呢?提取公积金要准备哪些材料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苏州公积金如何提取
首先申请人向所在单位及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待通过单位审核后再填写各类申请书,并到公司相关部门进行盖章,然后将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与所需材料上交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后凭取款支票到指定银行即可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二、提取公积金要准备哪些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一手房时,需事先准备房屋买卖合同的原件与复印件,提取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购房凭证原件与复印件,除了这些材料,还需出示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材料与主买房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
2、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二手房时,需海鲜准备好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提取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契税缴纳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也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与主买房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记录。
3、一次性付款买房的情况下,需在购房后的半年内,凭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的整数,如果你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为1950元,可提取1900元。
总结:苏州公积金如何提取的相关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们。在提取住房公积金之前,大家应先查询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并事先准备好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做到有备无患。
苏州公积金在线提取流程
2022苏州公积金如何网上提取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下面是我分享的苏州公积金怎么网上提取,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下载
⑴使用安卓系统手机的用户在相关安卓手机应用软件市场搜索“苏州公积金”下载安装,如安智、豌豆荚,或华为应用市场、小米应用商店。
⑵苹果手机用户请在APP STORE里搜索“苏州市公积金”下载安装。
特别提醒:
各位在下载或使用app过程中,如果出现下载不了、app查询显示不出来等问题,请不要着急,等空闲时再下载或操作!
二、登陆
进入APP后,点击“我的”-【登录】。登录分为两种方式:刷脸登录、账密登录。
刷脸登录需录入姓名、身份证号、验证码。(非首次登录不必再录入,可以直接刷脸)
信息真实无误转至如下界面,点击【同意协议,开始拍摄】,按照提示刷脸,刷脸成功即登录系统;如刷脸失败,可选择重新刷脸或者放弃登录,选择账密登录。
账密登录需要录入身份证号/公积金账号、登录密码(初始登陆密码000000)、验证码。
点击【登陆】后,页面跳转至重置登陆密码界面。
点击下一步,输入新登陆密码、确认新登陆密码,点击确认重置。
点击【我知道了】,跳转登陆页面,重新录入密码,点击登陆,可以登陆成功。
三、实名认证
用户如需办理查询以外的业务,还需进行用户升级认证,未经升级认证的'用户在用户实名认证处会显示“待认证”。
用户未实名认证在办理提取等业务时弹出如下提示,可点击【实名认证】,或者点击“我的”-“用户实名认证”,进入用户升级认证功能。
用户升级认证包括4个过程:刷脸、银行卡信息验证、设置交易密码、设置查询密码。
刷脸过程如下:默认显示姓名、身份证号,需要录入验证码、阅读并勾选《苏州市公积金互联网渠道个人用户协议》。
刷脸环节通过后,进入到银行卡信息验证环节,录入发卡银行、银行卡卡号、银行预留手机号、验证码。
此处有提醒:必须是您本人的任意一张由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苏州银行发行的有效借记卡,还必须是Ⅰ类账户。
银行卡信息验证通过后,弹出如下提示。如果点击【暂不设置】则页面直接跳转到设置查询密码环节,忽略设置交易密码这一步;反之,点击【重新设置】则设置交易密码。
设置交易密码成功,弹出如下提示,如果点击【暂不设置】则直接提示“恭喜您,操作成功”,忽略设置查询密码这一步,用户升级认证通过;反之,点击【重新设置】跳转到设置查询密码界面。
录入新查询密码、确认查询密码,点击【确认】即可。以上设置均通过提示如下,用户升级认证成功。
外地户籍职工调离本市提取
点击“业务办理”-“外地户籍职工调离本市提取”,弹出如下提示,显示办理此业务的前提条件,如果不符合下列条件不能办理提取。
如果不符合办理提取条件,点击提示框外的空白处不做提取业务,或者点击【我知道了】,系统自动提示合理错误信息。
如果符合办理提取条件,点击【我知道了】,进入外地户籍职工调离本市提取功能界面,显示个人的基本信息。
点击【下一步】进入到收款信息确认环节。
点击提交进入到“刷脸认证”环节。点击【同意协议,开始拍摄】,根据提示刷脸。
刷脸认证通过后,弹出如下提示,录入交易密码,点击【确定】即提取成功。
在“查询”-“提取进度查询”中可查询到提取进度。
四、工业园区公积金封存提取
1、首先需要离职状态,已经迁出社保关系并且满半年(具体时间以最后离职的公司提交社保在几号为准)
2、登录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3、点击个人业务,进行登录
4、公积金编号忘记可以通过身份证查询
5、在线业务受理中找到“封存提取申请”,详细约到后,点击“同意”
6、系统查询后,确认金额,直接提交申请即可
苏州公积金咨询电话
苏州公积金电话:0512-12329。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2023 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公积金的特点
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强制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