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税一是哪个朝代及十五税一

民法典熟客五一天2025-05-05 15:51:11300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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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税一是什么意思

“十五税一”是汉朝的赋税制度之一。《汉书·食货志》中记载:“汉兴,按秦之敝,诸侯记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高祖以是约法省禁轻田租,十五而税一。”

从汉高祖时起,实行“十五税一”的政策,及至汉文帝时期,又有“田租减半”之诏,也就是采取“三十税一”的政策。并有13年“除田之租税”。汉景帝时(前155年)复“三十税一”之制。东汉时,刘秀曾经实行过“什一之税”,但不久又恢复“三十税一”的旧制。纵观两汉赋税制度,除桓帝、灵帝增加亩税十钱以外,一般通行“十五税一”或“三十税一”的实物地租。

十五税一是哪个朝代及十五税一

请问下大家下。汉高祖的十五税一和汉文帝的三十税一到底是什么意思???

十五税一和三十税一按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十五分之一和三十分之一,就是农民把一年收成中的十五分之一或三十分之一上交国库,剩下的都是自己的,相当厚道。

十五税一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十五税一"什么意思 汉文帝为了休养生息,减轻人民负担,规定以收入的十五分之一上缴国家

问题二:三十税一是什么意思 通俗一点解释,就是如果你经商赚了三十元钱,则其中的一元钱应该作为税收上缴

问题三:古代农业税的十五税一,三十税一这些,具体怎么征收呢?实际产量如何界定? 从古代的亩产水平看,秦汉一直到隋唐时期平均亩产都是140 市斤左右,朝廷会按当时的平均亩产来计算有地人家的税赋多寡。

西汉初期实行休养生息政策,主要措施是降低田赋的税率,先规定十五税一,后又减至三十税一,并成为以后汉朝的定制。“三十税一”制度前后执行了353年之久,是我国封建社会推行时间最长的一种税收制度。

更多资料,请参看《中国全史》。

问题四:10转15股派1.50元(含税)什么意思 每10股送15股再给1.5元钱现金,比如你有100股,送给你150股,在送给你15元现金,也就是你总共就有250股外加15元现金,但需要说明的是送股以后需要除权,也就是你账户的市值是不变的,只是股票的价格会相应降低。

问题五:请问下大家下。汉高祖的十五税一和汉文帝的三十税一到底是什么意思??? 十五税一和三十税一按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十五分骸一和三十分之一,就是农民把一年收成中的十五分之一或三十分之一上交国库,剩下的都是自己的,相当厚道。

问题六:汉朝时期的田租“十五税一”什么意思?? 两汉时十五税一,三十税一的含义是什么?谢谢

答:所谓的“十五税一”是指地主向佃农收取土地产量的十分之五即产量一半的地租后,地主再向国家交纳土地产量的十分之一的税赋。也就是土地产量为十份,地主与佃农五五开后,地主再向国家交一份的税。即地租率为百分之五十,税率为十分之一。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十五税一”。佃农是不向国家交税和交租的。同样,所谓的“三十税一”,也并不是指地主向国家交土地产量的三十分之一的税赋,而应该理解为,土地产量为十份,然后三七开,佃农得七份,向地主交三份为田租,地主再向国家上交一份税赋。即地租率为百分之三十,税率仍为十分之一。“什五税一”、三什税一”并不是税率为“十五分之一”、“三十分之一”的意义。

问题七:西汉初年谁将税收由“十五税一”降到“三十税一”? 为了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景帝视下令将田租减掉一半,也就是将十五税一降到了三十税一。

问题八:什伍税一如何解释呢?哪种说法比较准确? 1汉代的赋税制度

说法一

国家征收土地产量的十五分之一作为田税,西汉前期征收实物地租,土地产量以当年核定为准,时有变化,一般为亩纳六升,三什税一则减半,东汉始有定额。

2说法二

所谓的“十五税一”是指地主向佃农收取土地产量的十分之五即产量一半的地租后,地主再向国家交纳土地产量的十分之一的税赋。也就是土地产量为十份,地主与佃农五五开后,地主再向国家交一份的税。即地租率为百分之五十,税率为十分之一。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十五税一”。佃农是不向国家交税和交租的。同样,所谓的“三十税一”,也并不是指地主向国家交土地产量的三十分之一的税赋,而应该理解为,土地产量为十份,然后三七开,佃农得七份,向地主交三份为田租,地主再向国家上交一份税赋。即地租率为百分之三十,税率仍为十分之一。“什五税一”、三什税一”并不是税率为“十五分之一”、“三十分之一”的意义。

3评价

第一种解释较为常见。其含义并不涉及土地占有者与土地租种者之间的产品比例分成问题,只规定国家与土地占有者之间的产品分成问题。

第二种说法则探讨到了佃农和地主之间如何分成的问题,认为该词有更深层次的含义,即不同时期地主应该收取多大比例的地租并如何向国家纳税两个方面的内容,如果这一说法成立,则需要探讨两汉究竟有无国家政策明确规定民间地租以法定或成文定额收取的问题,即国家干涉与否地主与佃农私下的产品分成问题。限于学力, 编辑者无法查明该问题。此外,第二种说法不能解释国家如何向自耕农、国家佃农收取田税的情形,因此解释具有狭隘性。

综上,姑且以第一条为准。

问题九:西汉初年,实行了十五税一,甚至三十税一,是否可以说明. 休养生息,当时经过秦末战乱,生产遭到极大破坏,统治阶层实行了休养生息的政策。

问题十:"十五税一"什么意思 汉文帝为了休养生息,减轻人民负担,规定以收入的十五分之一上缴国家

中国古代有哪些赋税制度?

赋税制度起源甚早, 秦始皇统一全国后,进一步肯定和发展了以往的赋税制度。 公元前216年,颁布“使黔首自实田”的法令,令地主和有地农民自报占有土地数,按定制缴纳赋税。秦田律规定“顷入刍三石,二石”,即每顷土地应向国家缴纳饲草三石,禾秆二石。

汉王朝建立后,承袭秦制,“既收田租,又出口赋”(《汉书·食货志》)。汉律要求农民按田亩如实向国家报告应缴租额,报告不实或家长不亲自报告,要罚铜二斤,还要把未报的农作物及贾钱没入县官。

与秦差异

汉与秦所不同的是,汉初鉴于秦亡的教训,被迫采取“休养生息”政策。

汉高祖(公元前202~前195在位)时规定十五税一;

景帝(前157~前141在位)时改为三十税一,但这并不能说明汉代人民的负担轻,因为早期封建王朝对人民的征敛中,往往按丁口征收,即重征人头税,汉王朝除征田赋外,还征“算赋”、“口钱”和“更赋”。算赋、口钱是人头税。

汉高祖四年始为算赋,“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人百二十为算”,贾人及奴婢加倍,出二算;

惠帝六年(前189)令民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者出五算;

文帝(前180~前157在位)时减轻算赋三分之一,民赋四十钱。口钱是未成丁的人口税;

武帝(前140~前87在位)用兵,国用匮乏,“民三岁以至十四岁,出口钱人二十三”。

计亩而税、计户而征

魏武帝初兴,实行计亩而税、计户而征的赋税法令:每亩粟四升,户绢二匹、绵二斤,余皆不得擅兴。

《占田令》

晋武帝(265~290在位)统一后,于280年颁布《占田令》,规定:丁男(十六至六十岁)按五十亩缴田租,丁女按二十亩缴田租。如户主为次丁男(十三至十五岁,六十一至六十五岁)按二十五亩缴租,为次丁女的不缴租。五十亩,收租税四斛,即每亩八升。除田租外,还要缴纳户调,丁男作户主的,每年缴绢三匹、绵三斤;户主是女的或次丁男的,户调折半交纳。晋武帝死后,内乱即起,这个《占田令》并没有得到长久实施。南朝赋税苛重混乱。

均田制

北魏实行均田制。北魏太和九年(485)颁布《均田令》,主要内容是:十五岁以上的男子授种植谷物的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男子每人授种植树木的桑田二十亩,产麻地方男子授麻田十亩,妇人五亩。次年,颁布征收租调的法令,规定一夫一妇每年交纳租粟二石调帛一匹,十五岁以上的未婚男女四人、从事耕织的奴婢八人、耕牛二十头,分别负担相当于一夫一妇的租调额。并建立“三长制”,即“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责三长清查户籍、征收租调和徭役。

"十五税一"什么意思

这是我国古代对农民的一种税制,即收入的十五分之一用来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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