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是什么编制及公证处性质

精通律法的小琳2024-09-07 07:29:58358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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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公证处是国家公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第六条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条:全国设立中国公证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公证协会。中国公证协会和地方公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中国公证协会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申请公证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和在德合法居留(有效期1个月以上)的中国公民,并亲自到我馆申请。

2、提交填写完整的公证申请表、护照及有效居留原件及复印件。

3、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应由监护人代理,并提交监护关系证明。

公证处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

【法律分析】

公证组织的性质应为事业单位 。公证处是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质的但未,依法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在我国,对公证组织应属性质大体有3种主张:因公证处在政府编制序列,属于行政机关;公证制度属司法制度组成部分,公证处是证明机关;公证人向社会提供智力性的法律服务,公证处属中介组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六条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第七条 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

公证处是什么编制及公证处性质

公证处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公证组织的性质应为事业单位。公证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是国家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与公务员是不同的。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还新兴了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和社会资本举办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四条

全国设立中国公证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公证协会。中国公证协会和地方公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中国公证协会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公证协会是公证业的自律性组织,依据章程开展活动,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

公证处是机关单位还是事业单位?

公证处属于当地司法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主管单位是司法局。

在中国,公证组织的性质分为三类:

一、因为公证处在政府编制序列,从行政划分上属于行政机关;

二、公证制度属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公证处的性质是证明机关;

三、公证人向社会提供智力性的法律服务,因此,从组织机构属性上,属于中介组织。

扩展资料

一、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二、、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三、公证处收费的标准依据

《公证法》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公证法》第四十六条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 ——公证处

公证处属于什么单位性质?

公证组织的性质应为事业单位。

在我国,对公证组织应属什么性质大体有4种主张:

一是因公证处在政府编制序列,属于行政机关;

二是公证具有司法性质,公证处属司法机关;

三是公证制度属司法制度组成部分,公证处是专门的证明机关,是司法证明机关;

四是公证人向社会提供智力性的法律服务,公证处属中介组织。

所以公证处是按照市以下的区划分的事业单位。

业务范围

1、办理各类法律行为公证。包括:各类合同、协议、委托、声明、招标、投标、拍卖、贷款、抵押、股票发行、股份制企业的创立、有价证券转让、票据拒付、提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商品房的买卖、预售、房屋租赁、各类社会活动、保全证据以及继承、收养、遗嘱、赠与等。

2、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包括法人资格证书、公司章程、资产负债表、董事会决议、资信证明、商标注册证书、存款证明、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结婚证书、离婚证书等。

3、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公证。包括:意外事件、空难、海难、出生、生存、死亡、亲属关系、国籍等。

4、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付本、节本、译本、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事务。

5、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此外公证处还可向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咨询、代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并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抵押物登记,以及向当事人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

公证处 是事业单位,还是私人性质的

公证处原来是事业单位,现在是第三方机构,与鉴定机构的性质差不多 可以是私人开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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