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火以及失火烧山立案标准

我是网站访客2024-11-26 12:37:14136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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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火造成的损失如何认定

发生火灾后,受损单位和个人应当于火灾扑灭之日起七日内向火灾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如实申报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并附有效证明材料。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受损单位和个人的申报、依法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出具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鉴定意见以及调查核实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火灾直接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进行如实统计。

失火罪的概念?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失火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在侵犯的具体对象上,既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公私财物。失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失火行为。

失火罪判几年?

失火罪的刑法规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失火罪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法律依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第二十七条受损单位和个人应当于火灾扑灭之日起七日内向火灾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如实申报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并附有效证明材料。

第二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受损单位和个人的申报、依法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出具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鉴定意见以及调查核实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火灾直接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进行如实统计。

家中失火怎么办?

家庭失火的自救方法 \x0d\x0a \x0d\x0a 一旦你的家庭不幸遭遇火灾,一定要积极地采取自救措施,保障你的人身安全。\x0d\x0a\x0d\x0a (1)头脑冷静,及时报警\x0d\x0a\x0d\x0a 当发现自己的住宅或居家失火时,头脑要冷静,千万不要惊慌失措,应该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方面要及时向消防队报火警,另一方面要组织力量将火扑灭于初起阶段,一旦火势蔓延扩大,应当尽快撤离火灾燃烧区域,熟悉现场情况和具有扑救能力的人要到路口引领消防车到火场,并及时向消防指挥人员提供火场有关情况。\x0d\x0a\x0d\x0a (2)及时地撤离火区\x0d\x0a\x0d\x0a 当楼房失火时,应沿楼梯迅速撤离起火区,如果楼梯被火和烟雾封住,就不要习惯地硬走楼梯,这样容易被烟火熏倒或是烧伤。\x0d\x0a\x0d\x0a因为楼梯口是楼层间上下连通的空间,空气较充足,且具有烟囱效应,大量的烟雾、火舌会延伸到这里。因此,应该寻找没有发生燃烧的房间,将房门封闭,防止烟火侵入。如果大火已逼近你躲避的房间,则应该打开窗户或者到阳台上呼救,有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利用绳索等物,连接成自救绳,将它牢牢地系在室内固定或承重物体上,沿着绳索攀到安全地带。此时千万不要慌乱跳楼,这样很容易造成伤亡。现在很多家庭安装了防盗网,建议你在上面开一个小门,平时用锁锁住,关键时刻可以打开逃生。\x0d\x0a\x0d\x0a (3)扑灭身上的火苗\x0d\x0a\x0d\x0a 如果你的衣服被烧着,应该尽快脱掉,就地扑打;如果来不及脱掉,可以躺在地上就地翻滚,或者用水浇灭。此时不要带火奔跑,这样不但烧伤自己的身体,而且还容易传播火种。当见烟不见火时,不要随意打开门窗,这时室内可能由于空气不足火在阴燃,如果打开门窗,就能形成空气对流,助长火势蔓延,即使有必要打开门窗时,也不要大开。\x0d\x0a\x0d\x0a (4)帮助儿童与病人\x0d\x0a\x0d\x0a 火场中的儿童和病人,他们本人不具备或者丧失了自救能力,在场的其他人除自救外,还应当积极救助他们。要提醒他们不要乱跑乱动,可将衣服、被褥等用水浸湿,蒙在身上将他们抱出或者背出。如住在楼上,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利用绳索系在他们腰部从阳台或者窗口将他们徐徐地坠下。当天棚、房梁啪啪作响并要坍塌时,要贴近屋脚或墙边行走,以防塌落砸伤。\x0d\x0a\x0d\x0a (5)不要过分重视抢救物品\x0d\x0a\x0d\x0a 在逃生过程中,要分秒必争,不要浪费时间去穿衣戴帽,或者去寻找贵重的物品。当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地抢救物品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来不及抢救,应当尽快地逃生,不要因为寻找物品而受到伤亡,特别是当跑到室外以后又因牵挂室内的物品,重返火场,这样做相当危险。古今中外,火场中因贪财而丧命者不乏其例。\x0d\x0a\x0d\x0a (6)在无法逃离火场时等待救援\x0d\x0a\x0d\x0a 当不具备自救条件,一时又无法逃生,这个时候也不要坐以待毙,应该想办法向场外呼救,等待消防人员或其他人的救援。要知道消防队员到达火场后的首要任务是救人。\x0d\x0a\x0d\x0a专家提示:家庭失火时的灭火要领\x0d\x0a\x0d\x0a油锅着火时,可垫上抹布等物,把锅迅速端离火源,并盖严锅盖,将火压灭。如果烧的是煤气或油气,要先关气门,再用锅盖压灭。如果旁边有切好的青菜,也可将菜抛入锅内,以助灭火。\x0d\x0a\x0d\x0a? 如果是液化气罐着火,可先用湿毛巾等堵塞漏气冒火处,将火压灭,再进行修理(最好能与煤气公司取得联系)。如果火势已大,应一面用干粉灭火器扑救,一面向消防队报警。\x0d\x0a\x0d\x0a? 衣服、被褥、棉花等物着火,可用水浇灭。汽油着火可用沙土埋灭,如用干粉灭火器则更好。\x0d\x0a\x0d\x0a? 儿童玩火着火,应立即就地取材进行灭火,如用毛毯、棉被等迅速将火焰盖住,然后浇水扑打,将火焰扑灭。如果有条件时,应迅速撤离。

失火是什么意思

失火的意思指起火;发生火灾。见《周礼·夏官·司爟》:“凡国失火,野焚莱,则有刑罚焉。”

造句:他们经常吵架,闹得我们四邻不安,真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大楼失火了,消防队员赶到后就马上开始营救被困在楼房里面的人们。

仓库里堆满了棉花包,万一失火,后果不堪设想。失火了,李叔叔沉着地指挥大家前去救火。家中失火,还请三老四少行个方便。

在这三个时间段里,由于渔船停舶的时间长,数量多,再加上避风坞内通道不畅,一旦失火,渔船将无路可逃,并且殃及周边工厂和居民。

失火而遇雨,失火则不幸,遇雨则幸也。故祸中有福也。宫殿失火,殃及民房,饿肚子的赤眉军不仅没有得到同情,反而为关中百姓所赍恨。各位士兵要小心城门失火。

城门失火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否则,覆巢之下无完卵,城门失火必然殃及池鱼。

间壁大官人家失火,有箱笼什物搬来寄顿。一接到通报,消防车立即风驰电掣地赶到失火地点。从失火的旅馆中跑出来乱窜的惊惶失措的人群。大火已经扑灭,失火的原因正在调查。你责怪他我可以理解,但请不要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这件事和我一丁点关系都没有。

张家失火后,厂里职工你三元我五元,凑了些钱送去,虽说是杯水车薪,但也算是大伙一片心意。因为你的小失误而使他也挨批评了,这叫“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失火后,大家帮他抢出了一些财物,什么金银财宝之类的贵重东西都化为灰烬了。

他们经常吵架,闹得我们四邻不安,真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大楼失火了,消防队员赶到后就马上开始营救被困在楼房里面的人们。

仓库里堆满了棉花包,万一失火,后果不堪设想。失火了,李叔叔沉着地指挥大家前去救火。各位士兵要小心城门失火。城门失火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在这三个时间段里,由于渔船停舶的时间长,数量多,再加上避风坞内通道不畅,一旦失火,渔船将无路可逃,并且殃及周边工厂和居民。

失火而遇雨,失火则不幸,遇雨则幸也。故祸中有福也。宫殿失火,殃及民房,饿肚子的赤眉军不仅没有得到同情,反而为关中百姓所赍恨。

否则,覆巢之下无完卵,城门失火必然殃及池鱼。家中失火,还请三老四少行个方便。从失火的旅馆中跑出来乱窜的惊惶失措的人群。

失火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从实践来看,本罪对公共安全的危害通常表现为,危害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和既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又危害重大公私财产安全两种情况。由于火的燃烧须依附于财物,没有财物的燃烧,火势就难以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因此单纯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情况是罕见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首先,行为人必须有引起火灾的行为。失火一般发生在日常生活中,如吸烟入睡引起火灾,取暖做饭用火不慎引起火灾。做饭不照看炉火,安装炉灶、烟囱不合防火规则,在森林中乱烧荒,或者架柴做饭、取暖,不注意防火,以致酿成火灾,造成重大损失,就构成失火罪。如果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或擅离职守;或者在生产申违章作业或强令他人违章作业而引起火灾,则分别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重大责任事故罪。如果火灾不是由于行为人的失火行为引起的,而是由于自然原因引起的,不构成失火罪。其次,行为人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仅有失火行为,末引起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不严重,不构成失火罪,而属一般失火行为。最后,上述严重后果必须是失火行为所引起,即同失火行为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这一特征是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客观根据。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具有从事某种业务身份的人员,在执行职务中或从事业务过程中过失引起火灾,不构成失火罪。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既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致使火灾发生;也可出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由于轻信火灾能够避免,结果发生了火灾。这里疏忽大意、轻信能够避免,是指行为人对火灾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而不是对导致火灾的行为的心理态度。实践中有的案件行为人对导致火灾的行为是明知故犯的,如明知在特定区域内禁止吸烟却禁而不止等,但对火灾危害结果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其发生。这种案件应定为失火罪。行为人对于火灾的发生,主观上具有犯罪的过失,是其负刑事责任的主观根据。如果查明火灾是由于人不可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如雷击、地震等引起的火灾,则属于意外事故,不涉及犯罪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失火罪立案标准及量刑

失火罪与放火罪的界限失火罪与放火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与火灾有关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侵害了社会公共安全。但两者有明显的区别:

(1)在客观方面,失火罪必须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放火罪并不以发生上述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只要实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罪即能成立。

(2)放火罪有既遂、未遂之分。失火罪是过失犯罪,以发生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

(3)主体要件处罚年龄不同,放火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即可构成;失火罪年满16周岁的人才负刑事责任。

(4)主观罪过形式不同:放火罪由故意构成,失火罪则出于过失。这是两种犯罪性质的根本区别所在。

司法实践在认定这种案件中,有时会发生过失犯罪转化为故意犯罪的情况。例如,某人在仓库吸烟无意中将未熄灭的火柴头扔到草堆上,当即起火。这时行为人本应奋力灭火以避免火灾的发生,而他却扬长而去,漠不关心,任火势蔓延,致酿成灾。这里行为人开始只是无意中将火柴头扔进草堆,并非故意制造火灾,本应认定为失火行为,但由于其先前的失火行为已经造成火灾的危险,行为人负有灭火、消除危险的义务。在其能够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明知不灭火可能造成火灾,却不予履行,听任火灾发生。这时行为人主观罪过已转化为间接故意,因而构成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放火罪,不应再以失火罪论处。

(二)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

失火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分这两种犯罪的主观罪过形式都是过失;从现象上看,都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但两者有明显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失火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

(2)客观方面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必须是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严重事故;而失火罪一般是由于在日常生活中用火不慎而引起火灾。

因此,对过失引起火灾的,应全面分析其犯罪构成要件各个方面的特点,根据行为人所触犯的相应刑法条文定罪量刑。

(三)与危险物品肇事罪

失火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区分两者都是过失犯罪,但区别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失火罪是一般主体,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从事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危害物品的职工,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其他人员才可构成该罪的犯罪主体。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危险物品肇事罪在客观方面也可能表现为引起火灾,但它是在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易燃性物品时,由于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发生重大火灾;失火罪则不限于此,而且一般是由于日常生活中用火不慎而引起火灾。

(四)与非罪的界限

失火罪与非罪的界限按照法律规定,失火行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是区分失火罪与非罪的界限。这类案件情况比较复杂。处理时,首先要查明行为人的行为与失火事件的发生有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其次,要查明损失的大小。火灾的发生虽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但由于及时扑灭而没有产生危害后果,或者造成的损失轻微的,也不构成失火罪,可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或者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五)与自然火灾的界限

失火罪与自然火灾的界限自然火灾,是由于地震、火山爆发、雷击、天旱等引起火灾,不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当然不构成犯罪。

认定标准

失火罪的情节轻重,最高法院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中规定: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此外就是各省高院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的规定,如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制定的于2007年2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办理失火和消防责任事故案件的若干规定》中规定:

(一)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导致死亡3人以上;

2、重伤10人或者死亡、重伤10人以上;

3、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4、烧毁30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50万元以上;

5、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防护林、特种用途林10公顷以上;

6、人员伤亡、烧毁户、直接财产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教学、生活受到重大损害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之“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

2、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烧毁15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25万元以上;

4、过火有林地面积为2公顷以上。

案件:王某故意违反规定,在一加油站使用移动电话,导致加油站的油库发生爆炸,加油站被烧毁,两人被烧死。王某的行为构成了失火罪。

失火罪立案标准

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本条和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实践中,在失火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构成失火犯罪的情况下,一般在法定的基本量刑档次内给行为人裁量刑罚。也就是说,失火行为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一般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量刑档次内裁量刑罚。但是,在失火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前提下,综合考察分析犯罪行为人主客观方面的情况,如果情节较轻的,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量刑幅度内裁量刑罚。这是特殊的量刑幅度,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这种情况,如果综合考察分析犯罪的主客观方面的情节,不属于情节较轻的,则只能在基本的量刑幅度内裁量刑罚。至于何为情节较轻,不能只看一个方面的情况,而应该综合分析主客观诸方面的情况,然后进行整体认定。这些情况主要包括:

(1)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如是否属于已满16周岁末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否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等;

(2)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如行为人的一贯表现,犯罪后的态度等;

(3)犯罪客观方面的情况,如犯罪造成的具体损害情况,犯罪的时间、地点,犯罪侵犯的对象等。

失火罪的认定标准

失火罪 的认定标准如下:失火罪的情节轻重,最高法院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 刑事案件管辖 和 立案 标准》中规定: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此外就是各省高院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的规定,如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制定的于2007年2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办理失火和消防责任事故案件的若干规定》中规定: (一)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 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 1、导致死亡3人以上; 2、重伤10人或者死亡、重伤10人以上; 3、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4、烧毁30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50万元以上; 5、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防护林、特种用途林10公顷以上; 6、人员伤亡、烧毁户、直接财产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教学、生活受到重大损害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之“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 2、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烧毁15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25万元以上; 4、过火有林地面积为2公顷以上。

失火以及失火烧山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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