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属于什么法范畴和建筑法属于什么法

众乐多签约作者2024-05-27 15:23:08282阅读0评论

温馨提示:这篇文章已超过116天没有更新,请注意相关的内容是否还可用!

HELLO!当你打开这篇文章的时候那一定是特别的缘分!下面跟随众乐多普法小编一起来欣赏建筑法属于什么法建筑法属于什么法范畴这篇优秀的资料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建筑法属于什么法

属于行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 》第一章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建筑法属于什么法?

建筑法属于什么法?这个问题出现在2009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真题试卷的第一题,原题为: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建筑法》属于( )部门。选项分别为:

A、民法;B、商法;C、经济法;D、诉讼法。

如果是你?你会选择什么选项呢?这个问题在一级建造师考生和二级建造师考生间引起了较激烈的争议,众多建筑考生纷纷发表自己看法与见解。

在二级建造师考试中如参考之前教材,此题该选 C(经济法),建筑法所调整的是建筑范畴的,也体现出国家对建筑业的一种干预管理,是对经济领域的一种广泛调整,是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所以建筑法属于经济法。二级建造师容易混淆的法归属正确的为:合同法属民法;公司法属商法;建筑法属经济法;消防法属社会保障法等。

然而该题出现在一级建造师考试中,那么选项应该有一个“行政法”的选项。在2013年一级建造师最新教材中以明确规定《建筑法》属于行政法部门。具体为:建筑法属于经济法出现于第三版教材,建筑法属于行政法出现于第四版教材。所以如果以后考试出现该题的话,当经济法与行政法两个选项共存时应选择行政法部门。

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建筑法属于什么法范畴和建筑法属于什么法

建筑法是属于什么法规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属于行政法。

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一共有七大法律部门,它们分别是: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2民商法、3行政法、4社会法、5经济法、6刑法、7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就属于行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分总则、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责任、附则8章85条,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扩展资料:

关于建筑的相关规定:

1、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2、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3、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属于什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属于行政法。

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一共有七大法律部门,它们分别是: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2民商法、3行政法、4社会法、5经济法、6刑法、7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就属于行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分总则、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责任、附则8章85条,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扩展资料:

关于建筑的相关规定:

1、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2、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3、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法属于民法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属于行政法。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一共有七大法律部门,它们分别是: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2民商法、3行政法、4社会法、5经济法、6刑法、7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就属于行政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建筑法属于介绍?

建筑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国建筑法经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决定》修正。

中国建筑法的基本内容包括:(1)总则(2)建筑许可(3)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4)建筑工程监理(5)建筑安全生产管理(6)建筑工程质量管理(7)法律责任(8)附则八部分内容。

其中建筑法总则的基本内容如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第三条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第四条 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第五条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

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