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综合改革以及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读懂法律的小黑2024-06-21 22:48:19131阅读0评论

众乐多普法和大家一起分享农村综合改革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国家对农村的政策有哪些

国家对农村的政策有:

1、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

2、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3、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4、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5、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6、积极开拓农村市场;

7、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改革的主要内容

第一阶段,改革启动和突破阶段(1978~1984)。主要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废除人民公社体制。1978年秋,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户农民秘密订约,决定在本生产队实行包产到户。当年产粮13万多斤,户的产量超过了1万斤。邓小平1980年5月发表《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讲话,肯定了包产到户。同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讨论加强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会议纪要以中央文件的形式阐明了包产到户的性质,指出在社会主义工业、商业占绝对优势的条件下,实行包产到户没有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由此,包产到户的形式迅速在全国扩展开来。

第二阶段,市场化改革探索阶段(1985~1991)。主要是取消农产品统派购制度和调整农村产业结构。1985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决定取消农产品统派购制度,以推动中国农村经济的市场化改革。但实行不久,现实经济环境发生了不利的变化。经济开始过热,工农业发展速度失衡,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生产发生大的波动。为保障城市居民的农产品供给,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在实践中修改为分品种渐进改革方式,从而形成不均衡的市场制度。1988年9月,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治理整顿国民经济,在粮棉油等农产品生产、流通、调控方面一定程度上恢复指令性计划管理。针对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逐步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开始建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股份合作制、专业技术协会等组织制度开始发育。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的改革全面展开,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农村城镇化进程也随之开始。

第三阶段,全面向市场经济过渡阶段(1992年至今)。主要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新体制。在邓小平1992年南方谈话和中共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推动下,农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中共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农村经济全面向市场经济过渡: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取消了粮食统销制度,农产品市场体系逐步建立,农产品期货市场也开始启动和发育。围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建立农业宏观调控体系,逐步建立起储备体系、风险基金及保护价收购余粮制度。进一步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业产业化经营和股份合作制逐步兴起和发展。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有了很大的发展。农村改革以来,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带来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性巨变:粮食和其他农产品大幅度增长,基本解决了全国人民的吃饭问题;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带动农村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变革和小城镇发展,开创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现代化道路;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全国农村总体上进入由温饱向小康迈进的阶段;农民思想观念顺应时代要求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农村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明显进步。农村改革的成就,为全国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比较完整地提出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基本建立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为支撑,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再次肯定了包产到户的改革方向。同年11月,中共中央又召开了农村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农业书记会议,制定了《当前农村经济政策若干问题》的文件,对包产到户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指出:“这是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普遍实现,标志着人民公社制度在实践中的解体。1983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到1985年春,这一工作全部结束,标志着农村人民公社体制的正式终结,中国农业完成了由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制度到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双层经营制度”的过渡。农业经济体制改革的进展带来了农业的大发展,国家粮食库存和农民存粮都大幅增加;棉油肉鱼果菜等产品供应充裕,价格也明显下降。这就产生了新的矛盾:农产品难卖、农民增产不增收。这意味着中国农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在2000年中央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重点抓好结构调整,这是整个新阶段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农业和农村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的主要方向是:①全面提高农产品的质量。②合理调整农业生产的区域布局,发挥区域的比较优势。实行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草、还湖,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③扩大农产品的转化和加工。④积极实施发展小城镇的大战略。⑤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充分肯定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改革的实践中形成的一整套农村基本政策,要求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逐步发展规模经营。

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提出了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严格保护耕地,增加农业投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增加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发展乡镇企业,壮大县域经济,多渠道转移农民就业。提高扶贫开发水平。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改革集体林权制度。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发挥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

农村综合改革以及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乡村振兴和农村综合改革有什么区别和联系?感觉两个差别不大

乡村振兴,侧重于提升农村的经济、提高农民的收入。农村综合改革,应该是对有关于农村的各种政策、规章、治安、不合理的风俗等,进行改革、整理!!!

农村综合改革--以农村综合改革为动力推进乡村振兴

农村综合改革--以农村综合改革为动力推进乡村振兴

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离不开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十八大以来,中央财政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认真落实农村综合改革相关重大举措,切实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

具体包括:抓住农村改革的关键环节,不断完善政策体系。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稳妥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示范。大力推进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扩大试点范围,推动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法人治理机制、经营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和权益分配机制,逐步提高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启动修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充分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作用,扩大奖补政策覆盖范围,改善村内公益设施条件,发挥利民便民的长效作用。配合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济发达镇改革等相关改革工作。

中农富通城乡规划设计院“专注三农,服务城乡”,提供规划设计、产品运营、数据信息、科技合作等一揽子、接地气实现城乡融合、乡村振兴的综合解决方案、科技产品和专业服务。

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全文解读

 近日,******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表示,农村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头戏,其涉及的利益关系更加复杂、目标更加多元、影响因素更加多样,必须树立系统性思维,做好整体谋划和顶层设计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1月4日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副主任韩俊就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精神进行了介绍,重点就《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涉及的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等3大重点领域进行了解读。

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

“我国农村经济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全国45%至46%的国土面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包括了耕地、林地、草原和未利用土地。因此,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整个农村经济体制具有基础性意义。”陈锡文表示,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集体资产总量有很大的增长,但产权归属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不严、流转不畅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在很多地区,集体经济缺乏发展活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困难,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不够紧密。目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按照不同的资产类型来推进。

第一类是农村集体经济的主体部分即耕地。根据第二次土地详查结果,现有耕地是20.2亿亩。当前,我国农村有2.3亿户农民承包了集体土地。为落实“三权分置”的原则,中央提出对农户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目前,土地确权登记整省试点已扩大到12个省,全国2215个县市区都安排了试点,已完成确权面积2.6亿亩以上。通过确权登记颁证把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稳定下来,明确了其用益物权性质,保障了农民的财产权利。

第二类是农村非资源性的经营性资产,包括了过去的乡镇企业和现在的物业经济、物流经济等,据统计,这部分资产数量达几万亿元。过去在一些地方,这部分资产没被管好,利益也没有让农民共享。今后要通过股份合作制的改革,把集体的经营性资产通过一定的形式,确权到每个农户身上。农民对其经营管理有知情权和监督权,每一个拥有股份的集体组织成员都有分红的权利。第三类是农村非经营性的集体资产,主要包括幼儿园、小学、卫生所等。

韩俊认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就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实行确权到户的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非经营性资产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有效机制,以保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核心,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重点,确保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本集体所有成员。

粮价应贴近市场且兼顾农民收益

“粮食价格的形成应当贴近市场,同时要兼顾农民的合法收益。这是今后中国粮食价格形成机制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则。”陈锡文介绍,今年玉米临储价格每斤比去年平均降低了0.12元。在没有实行临储价的地区,玉米价格也在下跌。但应该看到,国内玉米临储价格和市场价格均仍然高于国际市场价格。这几年,我国不断提高临储价格和最低收购价,与国际市场粮价走向出现了相反的状况。从这个角度来看,降低玉米临储价格考虑到了当前粮食产量、进口量、库存量“三量齐增”的复杂情况,同时也不能让种粮农民太吃亏。

陈锡文表示:“下一步,要继续推进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原则是使得价格和补贴分开。现行的最低收购价和临储价格,一定程度上是把价格和补贴合在一起。今后要把价格和补贴分开,价格主要由市场形成,农民按市场价卖粮,经营主体按市场价收粮,这样粮食市场才会活跃。当市价过低时,政府要采取适当的政策措施直接补贴农民,但要和价格分开。”

我国主要农产品价格高于国际市场的一大原因是农业竞争力不强。每户农民种地规模往往不到10亩,这决定了我国农业的基础竞争力不够。对比一些国家的农户一般几千亩甚至几万亩地的经营规模,我国农业还没有显现很明显的规模效应。陈锡文说,新型经营体系的建立会对提高农业竞争力起到很大作用。未来农业效益的提高,既要重视土地流转的形式,也要重视土地入股和土地托管的方式。既要重视提供农产品的经营主体,也要重视提供服务的经营主体。

城乡一体化重在健全公共服务

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点领域之一。近年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作为公共资源最核心部分的公共财政,其覆盖农村的范围不断扩大,逐步从纯公共产品向准公共产品延伸,已基本改变了“农民的事农民自己办”的格局,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家与农民的分配关系实现了由少取、不取到多予的历史性重大转折。

韩俊表示,当前经济持续下行的压力加大,无论国家财政多么困难,今后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不会减弱,投入不会减少。同时,财政支农的方式也需要进行创新,要更好发挥财政的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本、社会资金投向“三农”领域。他建议,可以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来撬动更多资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开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三农”领域投资增长26%以上,尤其是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投资增长更快。

“城乡一体化的核心问题是推进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有两个重要问题要解决。”韩俊说,一是随迁子女教育问题。转移人口的子女要读高中,现在还很难做到同城待遇,这方面国家在持续加大改革力度,很多省都出台了政策,要创造条件,让越来越多的农业转移人口的随迁子女能够在城里参加中考、高考。二是保障性住房。今后的方向是要保障农村转移人口在住房保障方面也获得同等待遇。

韩俊认为,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实施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虽然这要有一个过程,但政策的目标是非常清楚的。”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