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清算时间和所得税清算

众乐多签约作者2024-10-07 08:29:17167阅读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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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清算怎么操作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清算操作步骤:

第一步:准备申报。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可从以下入口进入年度汇算: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或者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对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超过 6 万元的纳税人,进入系统后将看到“简易申报须知”提示,阅读后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进入简易申报界面,显示“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 “已缴税额”等。

第二步:确认信息 。对界面显示的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进行查看、确认。

第三步:提交申报纳税人对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

第四步:申请退税。点击【申请退税】后,纳税人需选择退税银行卡。如您已添加过银行卡,系统将自动带出已填银行卡信息。如需新增,点击【添加银行卡信息】—【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企业注销清时所得税怎样清算

企业注销中所得税 清算 方如下: 第一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公司所得税清算处理的具体内容: 1、公司的全部资产(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并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债权清理、 债务清偿 的所得或损失; 3、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 4、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的所得; 5、所得税; 6、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第二步、确定企业终止生产经营开始清算之日: 通常企业终止生产经营的开始清算之日一般为以下日期之一: 1、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之日; 2、企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解散之日。 《 合伙企业法 》第九十一条 合伙企业 注销后,原普通 合伙人 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 债务 仍应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

企业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清算处理的注意事项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 分配剩余财产 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 清算所得税 、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应注意的是,这个规定包括两个层面的清算:企业层面,就是从事实体生产经营的公司(清算的公司)应进行 企业所得税 的清算;股东层面,指企业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而取得的所得进行企业(个人)所得税清算。哪些企业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1.按公司法、 企业破产法 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即公司除特殊原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2.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视同清算)。不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的适用特殊税务处理原则的重组业务,如企业由法人转变为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个体工商户 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合并、分立等,改组企业不需要履行上述清算程序,但需要视同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企业终止生产经营开始清算之日的确定1.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之日;2.企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解散之日;3.企业依法被 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之日;4.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或宣告破产之日。清算期确定、清算备案和时间要求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文件规定,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因此,企业清算期所在的年度内,有两个所得税纳税年度,第一个纳税年度为1月1日到终止生产经营之日,第二个纳税年度为终止生产经营之日到注销税务登记之日。1.第一个纳税年度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生产经营,按照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应将终止生产经营当年度1月1日至实际经营终止之日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于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当年度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2.第二个纳税年度进入清算期的企业应对清算事项,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企业应当自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开始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清算所得税事项备案表》并附送以下备案资料:(1)纳税人终止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开始清算的证明文件或材料。(2)管理人或清算组联络人员名单及*****。(3)清算方案或计划书。(4)欠税报告表。3.企业在清算期内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仍须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分国(地区)不分项原则,采取“抵免法”,计算按照我国税法计算的在我国境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4.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和下列资料,完成清算所得税申报,结清税款。(1)清算报告或清算方案或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执行情况说明;(2)清算期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须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还应同时附送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3)资产盘点表;(4)清算所得计算过程的说明;(5)具备下列情形的,还需报送资产评估的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①资产处置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关系的;②采取可变现价值确认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的。(6)企业清算结束如有尚未处置的财产,同时报送尚未处置的财产清单、清算组指定保管人的 授权委托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身份证复印件。(7)股东分配剩余财产明细表。(8)非营利组织还应同时附着清算结束后其剩余财产的处置情况说明。

所得税清算时间和所得税清算

个人所得税汇缴清算怎么弄

一、正面回答

个人所得税汇缴清算流程:

1、进入个人所得税客户端点击同意隐私政策并继续操作;

2、点击右下角的个人中心然后首次登陆点击注册用户。

3、输入真实身份证和姓名点击开始人脸识别按钮;

4、注册完成点击下方办税选项然后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5、查看简易申报须知并点击下方的我已同意并知晓;

6、核实个人信息和税务信息点击提交申报操作完成。

二、分析

年度个人所得汇算清缴,是指居民个人需要汇总纳税年度取得的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

三、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有哪些

个税的征收范围:

1、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因收到公司的雇佣或者任职而取得工资、薪资、奖金、劳动分红等和任职有关的所得现金;

2、稿酬所得。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3、经营所得。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财产租赁所得。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5、财产转让所得。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自有财产给他人或单位而取得的所得。

企业清算所得税如何计算?

清算所得=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债务清偿损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其中债务清偿损益=债务的计税基础-债务的实际偿还金额,公式中的相关税费为企业在清算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不包含企业以前年度欠税。

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

(一)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二)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

(三)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

(四)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

(五)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

(六)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拓展资料: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一)纳税人依照企业所得税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金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

纳税人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二)纳税人需向税务机关审批、审核或备案的事项,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和要求及时办理。

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事项实行备案资料留存备查的,应当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并自行在申报表填报享受优惠减免,同时妥善保管留存备查资料。

纳税人发生资产损失的,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并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纳税人发生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居民企业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应按有关规定分别填写《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调整明细表》《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居民企业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申报表》,并随同年度纳税申报表一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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